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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的验收、使用管理制度为了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在施工中的人身健康,增强安全防护用品、设施的管理,杜绝假冒伪劣产品进入施工现场,为施工人员提供有效的劳动保护,切实保证员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1、工程部在制订安全技术措施的同时,安质部提出配置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和设施计划,经项目经理批准后,报物资部进行采购。2、物资部编制采购计划,报项目经理审批后实施采购,按照采购经验,以及价格、质量等择优选择。3、安全防护用品进场,物资部、安质部等部门人员要共同进行检查验收,必要时抽样复检。验收合格后,由物资部进行登记、建帐、入库。4、验收Q4.1 验收过程中应重点检查:(1)物品是否受潮、
2、破损,核对品名、规格、数量等是否相符。(2)验看物品外观是否平滑,有无凹陷、气泡、发粘、发霉、脱胶等现象。(3)对于耐酸、绝缘、防火等特殊防护用品应检查有无出厂合格证及其它有关技术证件。4.2 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验收中应:(1)检查规格、尺寸是否符合要求;(2)有无工程所在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推荐使用的准用证;(3)有无产品合格证,产品外观质量是否良好。5、由物资部根据施工实际需要及时发放,并建立清单、登帐。6、专用劳保用品,由物资部建卡、使用人保管,按使用期限发放,无正当理由损坏、丢失按规定由财务部扣款后核发。7、做好安全防护用品设施的保管。7.1贮存保管过程中应防潮防止物品变霉;避免阳光
3、爆晒防止物品腿色、发脆、降低拉力,同时应防止虫蛀鼠咬。7.2贮存保管中应注意防冻、防炎热,不得与油、酸、碱性物资存放在一起,经常查看有无受潮、受热。储存期不宜过长,一般不超过一年。7.3应储存于干燥的库房货架或木垫板上。防止受潮,避免重压。7.4应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的库房内,防止日光强烈照射和过分干燥,与酸、碱物资应隔离存放,并经常检查。7.5储存保管过程中应注意隔绝火源和热源。8、安质部要经常教育员工爱护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和设施。9、因施工需要,必须拆除部分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办理有关审批手续。施工完毕,在批准的时间内及时将安全设施恢复。未经批准,施工人员不得擅自拆除安全防护设施。10、安全防护用品和设施,必须具有国家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准用证,提供产品合格证、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书等质量保证的证明材料。11、安全防护用品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定期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