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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索赔与进度控制1、施工索赔在施工项目合同管理中的施工索赔,一般是指承包商(或分包商)向业主(或总承包商)提出的索赔,而把业主(或总承包商)向承包商(或分包商)提出的索赔称为反索赔。(1)施工索赔的程序意向通知=1提出索赔申请=提交索赔报告=索赔处理(2)索赔报告索赔报告由承包商(一般为施工单位)编写,应简明扼要,符合实际,责任清晰,证据可靠,计算方法正确,结果无误。索赔报告一定要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有效期(一般为28天)内报送,过期索赔无效。索赔报告一般由题目、事件、理由、结论、计算、综合、附录组成。2、进度控制(1)项目的进度计划应按合同规定的进度目标和工作分解结构层次,按照上一级计划控制
2、下一级计划的进度,下一级计划深化分解上一级计划的原则制定各级进度计划。(2)项目的进度计划应由下列两部分组成:1)进度计划图表。可选择采用单代号网络图、双代号网络图、时标网络计划和隐含有活动逻辑关系的横道图。进度计划图表中宜有资源分配。2)进度计划编制说明。主要内容有进度计划编制依据、计划目标、关键线路说明、资源要求、外部约束条件、风险分析和控制措施。(3)项目总进度计划和单项工程进度计划应由进度控制工程师(一般项目为技术负责人)编制,由项目经理审查批准。(4)在进度计划实施过程中应由进度控制人员跟踪监督,督查进度数据的采集;及时发现进度偏差;分析产生偏差的原因。当活动拖延影响计划工期时,应及时向项目经理做出书面报告,并进行监控。(5)当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发生偏差时,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组织措施、管理措施、经济措施和技术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