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余杭区全面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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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杭州市余杭区全而推进“大保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全省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有关部署,进一步理顺执法体制,统筹执法资源,根据关于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19)46号)、关于印发法治浙江建设六大抓手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委法办发(2021)1号)以及杭州市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杭委发(2022)15号)等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省市委决策部署,锚定打造法治建设示范城市,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弓L以整体政府理念统筹行政执法为重点,全面深化区域“

2、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构建完善职责清晰、队伍精简、高效协同、机制健全、行为规范、监督有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为构建“县乡一体、条抓块统”区域整体智治格局提供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二、工作目标聚焦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创新,全区域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稳步推动“综合执法引领、专业执法联动”的行政执法“余杭方案”基本成熟定型,形成在全市乃至全省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法治余杭”硬核成果。到2022年底,全覆盖的整体政府监管体系和全闭环的行政执法体系健全完善。区域行政执法统筹协调指挥机制和平台全面建立。综合执法事项拓展到60%以上的执法领域,60%以上的高频率、高综合、高需求执法事项纳入综

3、合执法范围,60%以上的行政执法量由综合执法部门承担;精简执法人员编制,部门专业执法队伍种类精简至8支;专业执法领域事项清单Io0%梳理完成,行政检查事项Ic)0%全覆盖。部门专业执法队伍种类大幅减少,执法事项基本集中在综合执法队伍和专业执法队伍;深化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推动执法力量进一步下沉,下沉镇(街道)执法力量占65%以上。执法监管“一件事”场景应用拓展到60件以上。到2025年底,权力规则化、规则数字化、数字智能化基本实现,权责统一、权威高效“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新格局成熟定型,成为全省改革成果的重要展示窗口。三、构建行政执法指挥协调体系(一)建立健全执法指挥协调机制。区政

4、府、镇(街道)承担行政执法统筹协调主体责任,行政执法统一协调指挥中心(简称“指挥中心”)设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级由分管副区长担任主任,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常务副主任。指挥中心统筹本行政区域执法、监管计划,管理考核辖区内执法检查、执法协作等执法活动。各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队伍、专业执法队伍和综合执法队伍以及各镇(街道)监管和执法队伍均接受指挥中心调度、协调和任务指派,及时响应和执行指挥中心发出的监督检查和执法工作指令,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协调指挥机制,实现执法监管“全闭环”。(二)建强区级行政执法集成应用平台。依托区数智治理中心,建强区级行政执法集成应用平台,统筹“综合执法+专业执法+联

5、合执法”运行,协调解决行政执法体系运行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堵点问题,按照确定的职责边界清单,实现行政执法线索录入、派单、监督、管理、处罚、反馈一体化运作。区级层面的指挥机构如后续市级层面有变化,根据市级工作要求调整。四、整合执法职责和执法队伍(一)更大力度实施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执法。以“高频率、高综合、高需求”为导向,在省综合执法事项“基础库”(即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年本)基础上,整合执法事项,档案、林水、发展改革、教育、科技、统战(民族宗教)、民政、人力社保、住建(建设、房地产、物业管理、人防)、退役军人事务、商务(粮食物资)等LI个部门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

6、政检查权和行政强制权,原则上交由综合执法部门行使,并依法进行动态调整,不断优化综合执法、专业执法范围。执法事项和执法队伍划转后,原有执法队伍不再保留。根据“管罚分离”基本原则,原业务主管部门内设机构及所属单位依法继续做好行政许可、行业管理等监管工作,不再承担相关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能。保留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应急管理、自然资源、卫生健康8支专业执法队伍,构建形成工支综合执法队伍+8支专业执法队伍”的行政执法体系。(二)试点实施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各镇(街道)进一步整合执法资源,组建综合执法办公室,由属地镇(街道)镇长(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分管综合执法的副

7、镇长(副主任)担任常务副主任。通过派驻或赋权等方式实施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探索区级执法人员“区属镇街用共管”,更好地集约执法资源、提升整体执法效能。赋权的镇(街道)组建综合行政执法队,以镇(街道)名义开展执法。综合执法部门向镇(街道)派驻执法中队,日常管理、后勤保障、工作考核以属地镇(街道)为主,8支专业执法队伍通过派驻等形式接受镇(街道)的统一管理,确保实现“部门集结、镇街指挥”,派驻人员按照下沉镇(街道)人员待遇安排。其中派驻中心镇的执法力量可辐射周边其他镇(街道)进行执法,实行“1+X”片区模式。同时,根据“客观需求,有效承接”原则,建立涵盖镇(街道)经济、人口、社会治理、执法资源和

8、执法能力等方面的评估机制,对配置条件成熟并通过评估的镇(街道)依法赋予区级政府部门的行政处罚权。具体实施的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并向社会公布。(S)理顺执法层级。按照基层执法为主,避免重复执法的原则,区级主要按职责查处、审核案件,管理监督基层综合执法工作;依法以镇(街道)名义执法的行政执法机构按照职责履行行政处罚职能。设置2年过渡期,过渡期内赋权镇(街道)行使的执法事项,法制审查由相关业务部门予以支持。专业执法领域中央、省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五、强化监管执法一体化(一)推进监管执法一体协同。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和“各进一步”原则,筑牢监管闭环链条。业务主管部门全面

9、编制并认领覆盖各级各领域监管事项总目录清单和检查实施清单,统一纳入“互联网+监管”平台运行。业务主管部门制定监管规则和监管标准,严格落实审批监管、备案核查和固定监管对象的定向检查等监管工作,并为综合执法部门开展执法活动提供技术支撑。事项机构整合到位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对固定监管对象以外的日常巡查,强化与业务主管部门协同配合,形成监管合力。(二)推动执法队伍一体联动。全面推行“综合执法+专业执法”一体联动,保留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等队伍领域执法队伍,卫生健康领域执法队伍,按照国家疾控体制改革有关部署统一设置。加强政府对行政执法的统一协调指挥

10、,各领域执法队伍全部纳入行政执法统一指挥平台进行调度,协同推行常态化联合执法,构建全区行政执法“一盘棋”工作格局。(三)建立基层执法协同机制。镇(街道)依托“基层治理四平台”,健全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和专业执法机构“一体化”联动机制,进一步发挥镇(街道)在行政执法中的指挥功能。区级相关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执法监督,建立健全统筹协调机制,定期评估,完善评议、考核制度。六、创新数字化监管执法(一)创新执法监管集成应用。聚焦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高频高危领域,围绕“一件事”综合集成多部门多领域执法、监管事项,对照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流程,细化监管职责和任务,制定执法、监管计划,实施“综合查一次”组团式执法

11、,“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到位”,减少重复执法和执法扰企扰民,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二)提升执法全流程数字化。依托全省行政执法监管系统和全省统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围绕执法信息化流转、联动式协同、智慧化分析、精准化治理,推进余杭综合执法智能化、数字化应用建设。归集共享多部门监管事项清单、检查情况、违法处罚情况、行政许可等数据信息,形成“审批监管处罚监督评价,的“大执法”全流程功能闭环。拓展移动端一体化和非现场执法办案系统,通过执法流程再造,推进线上裁量基准智能区配、执法要素自动关联、执法文书自动生成,“让群众零次跑,让队员无需跑”。七、规范执法队伍建设(一)规范行政执法队伍管理。根据执法监管实

12、际需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进一步明确执法机构性质,统一编制类别,推进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分类管理和招录。完善行政执法人员职务职级晋升和交流管理机制。严禁占用、挪用执法编制和人员。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推进省行政执法监督信息系统的有效应用,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和行政执法“公述民评”,实行以行政执法绩效为核心的行政执法评议制。(二)合理配置行政执法力量。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原则,有序整合全区行政执法队伍,先行锁定现有承担行政执法职责的机构和人员编制,确保职责整合与编制划转同步实施。在市(区)核定的编制总额内,结合事项划转比例、监管执法实际

13、工作量等因素,科学划转现有执法人员编制,做优做强综合执法队伍,做精做专专业执法队伍。完善行政执法协辅人员管理相关制度,全面清理规范执法辅助人员,禁止在行政执法岗位使用执法辅助人员。保障行政执法协辅人员用人额度、待遇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三)全面落实“四化”建设。坚持政治引领、党建先行,全面打造法治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行政执法队伍。严格落实执法规范化和队伍正规化建设标准,按照有关规定统一执法文书、标志标识和执法服装。根据省市统一部署,规范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推进数字化执法装备标准化配备。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基地,深入推进分层分级培训。完善专职法制审核人员相关制度,探索开

14、展基层律师驻队,全面提升综合执法队伍法治能力和水平。八、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区级层面成立“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领导小组,同时抽调专人成立工作专班集中办公,确保改革任务落实。区直各部门和属地镇(街道)要充分认识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发挥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专班合力,把“全面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加快形成“综合执法统筹、专业执法联动”的行政执法“余杭方案”。(二)加强工作保障。按照事权和支出相适应原则,建立健全综合行政执法经费保障机制,增加对综合行政执法装备、技术和能力建设等方面投入,综合行政执法经费列入同级

15、财政预算。涉及镇(街道)执法办案经费、执法车辆配备、办公营房装修等经区财政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审核后,由区财政予以保障。健全案件移送、信息共享、协作配合等衔接机制,加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专业执法部门的执法衔接。按照相关规定,落实执法人员伤亡抚恤等,激励执法人员全身心干事创业。(三)科学考核评价。建立对执法部门和镇(街道)的监管执法绩效考评体系,加强行政执法职权行使和监管责任履行情况的检查、评价及结果应用,使执法力量、执法投入与执法办案的数量、质量、效果以及在执法办案活动中执行法律、遵守纪律、接受奖惩等情况相匹配。加强下沉人员考核管理,由区委组织部牵头,统筹制定下沉执法人员考核管理、评优评先和提名任免办法。(四)严肃工作纪律。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机构改革有关规定,涉及机构变动、职责调整的部门和单位,要从大局出发,对上级明确的改革任务要坚决落实到位,不讲条件、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不开口子。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思想不乱、干劲不减、工作不断,各项工作上下贯通、运转顺畅、有序推进。本实施方案自2022年12月28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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