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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桥涵基础开挖施工作业指导书1、编制依据1)、根据标段设计图;2)、根据铁道部和交通部现行的设计规范、施工规范、验收标准等有关文件。3)、铁道部门已推行成熟的施工方法。4)、有关现场踏勘调查资料,水文地质调查资料。5)、从事类似铁路工程中积累的施工经验、技术总结及现有的施工力量和机械设备、装备情况。2、基础开挖施工2.1. 施工准备2.1.1 审阅图纸仔细审阅技术室绘制的施工图纸及文件,审核有无与标准不相符的项目,图纸所标注的尺寸有无错误、遗漏,是否详尽,有无不明白的地方等;如有不相符应立即与技术主管或相关的技术人员联系,以便及时更正、标注明确。2.1.2 现场复核及放样对照施工图纸及中线水平桩
2、,现场复核建筑物平面和空间的位置,桥涵建筑物与原交通或排灌系统的连接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顺畅,标高是否与原地面相吻合。不相符的,要及时向技术室反映,以便技术人员提出变更设计或作符合规定的调整。经过现场复核确认无误的方可进行施工放样,按中线及水平桩测放边桩,确定开挖轮廓线。2.1.3 3施工技术交底技术人员根据设计图纸、外业及内业资料编制规范的施工技术交底。施工技术交底资料严格按照技术交底表格格式(可带附件),技术交底应有交底图、文字说明及施工注意事项,并有交接双方签字记录等。土质基坑开挖尺寸按基础设计平面尺寸适当放宽,无水基坑每边放宽不小于50cm;有水基坑每边放宽不小于80cm,并在基坑设计
3、尺寸以外留出汇水井位置。2.2.基础开挖2.2.1地表水处理在开挖边坡顶线以外2.Om处开挖一条截流排水沟,以便引排地表水,以免地表水冲刷边坡造成坍方。2.2.2基坑开挖根据实际情况及工程量大小,选择适当的开挖方法(机械开挖和人工修整)。基础土石方应弃在地表排水沟以外,且弃土堆坡脚距基坑顶缘距离不小于基坑深度,以免造成对基坑边坡的侧压。基坑开挖过程不宜间断,要始终保持基底不受水浸泡,随时抽集水井中的水。在基坑开挖过程中,要经常检查基坑中线及水平,以便及时纠正施工中的误差。对有水的基坑可预留0.2m不下挖,待检查人员检查后立即清除、立即进行封闭。既有建筑物旁开挖基础时,应保证既有建筑物一侧边坡有
4、足够的稳定,必要时应进行加固防护,并随时对防护工程进行观察,并在既有建筑物上设观测点,进行定期观测,以确保既有建筑物安全。基坑较深时,除采取放缓坡率外,可在边坡中间设置平台。基础开挖为石方,需要爆破施工时,炮眼施工采用人工打眼或机械钻眼,一般采用松动爆破,爆破时严格控制装药量,炮眼位置根据现场确定。炮眼与边坡应有一定的距离,不得因爆破影响边坡的稳定和完整。2.3.基底处理(1)岩层清除岩面松动石块,凿除至新鲜岩面,并刷洗干净,倾斜岩层应凿平或凿成台阶。(2)碎石类及砂类土层砌筑基础前,应在基础底面先铺一层5IOCrn厚水泥砂浆。(3)粘性土层铲平基坑时,不能扰动土壤天然结构,个别超挖时,不得用
5、土回填,可夯入砂夹碎石,碎石顶面不得高于基底设计高程。(4)溶洞按设计施工图说明的方法办理,设计无说明可采用片石混凝土、混凝土回填,。(5)泉眼可采用堵塞或埋管排引的方法处理,但以不影响原水系为原则。2.4.基坑检查与处理基坑开挖完成后,通过工点技术负责人自检符合设计要求后,应按规定程序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前来对基坑进行检查,桥梁基坑同时还应通知设计单位代表现场进行地质确认,及时签认基坑检查检验批表和地质检查表。自检内容包括:基底的地质情况是否与设计相符,承载力采用标准贯入或触探仪检测;基底的平面位置、尺寸和高程是否与设计相符;基底排水及地下水处理情况是否满足要求;封闭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是否均已完成。检查合格的基坑应及时封闭,不允许基底暴露过久,否则重新检验。在开挖过程中发现与设计不相符的基底,及时与监理工程师和设计单位代表取得联系,作好变更设计工作,然后按变更设计继续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