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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处主任交接规定为了规范管理处主任的交接工作并保障各项工作能连续有效进行,特制此交接规定:一、参与人员及工作内容L总经理或总经理助理,首先由总经理或总经理助理带领新任主任到甲方主管领导处向甲方说明人员变更原因,征得甲方理解,并介绍新主任。2、总经理助理召集管理处全体人员(除值班人员)开会,宣布任免决定,并向与会人员做简要介绍3、新老管理人员做简短发言二、具体交接内容1、档案移交工作在公司行政主管现场监督下,由原主任向新主任移交档案资料,要求做到档案目录和实物相符合,并且保存完整,无丢失缺损现象,同时做好相关记录2、固定资产及工具交接在公司财务主管监督下由原主任向新主任移交固定资产和工具,并填写移交表做好记录3、财务工作移交在集团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和公司财务主管的监督下向新主任移交财务工作,要求帐实相符、票据齐全,各种台帐齐全完整,并做好记录。4、具体工作及遗留问题移交在公司质量保障部部长监督下向新主任移交具体工作(1)将甲方主管领导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告诉新主任(2)将相关业务单位负责人员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告诉新主任。(3)将遗留问题的负责人、解决进度、处理方案、告诉新主任。(4)将本物业的显著特点、工作重点、告诉新主任。(5)向新主任介绍班、组长以上人员姓名及工作范围5、新上任主任须提前3-7天到岗进行业务及工作环境的熟悉,原主任在未办完交接手续之前不得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