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时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和发展情况的调查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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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新时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和发展情况的调查报告9月上中旬,常委会副主任带领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及农工委的同志对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和发展情况进行了调研。先后到*,实地查看了部分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和镇级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中心等新型经营主体的经营和发展情况;先后召开了3次座谈会,与IOO多名涉农部门和经营主体负责人、镇村基层干部及农户代表进行交流;还会同各区市人大农委进行了调研,书面了解了有关情况,广泛听取方方面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我市农业经营主体呈现出多元化发展的良好态势近年来,全市各级政府及涉农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高度重视培育和发展新型农业

2、经营主体工作,将其作为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破解现代农业发展瓶颈、推进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强化宣传示范引导、加大政策扶持、提供优质服务,有效推动了我市农业生产由传统的单一家庭经营向多元主体经营转变,初步形成了以农业企业为骨干,以合作经济组织为纽带,以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为支撑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数量迅速增长、质量不断提升。截至目前,全市已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3728个,其中市级以上示范社206个,合作社成员达16.7万户,注册资金54.8亿元,实现了对全市涉农村的全覆盖;家庭农场达1404家,其中市级以上示范农场55家;全市规模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98个,其中

3、国家级10个,省级44个,分别位居全省第三位和第五位。(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现代农业持续发展注入了强劲动能。打破了传统千家万户的小生产格局,呈现“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家庭农场+基地”、“经营服务组织+基地+农户”等多种经营模式,把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有效地衔接起来,把小农户与大市场联结起来,形成了市场牵龙头、龙头带基地、基地联农户的产业化运行机制。经营主体促进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推进农业全产业融合,全市累计完成土地流转99.5万亩,占家庭承包面积的47.1圾其中规模流转达67.4万亩,占流转面积的67.7%;发展现代果园32万亩,西洋参、大姜、无花果、樱桃、茶叶等特色产业实现

4、规模发展,现代农业的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经营体系初步建立,农业质量效益大幅提升。(三)新型经营主体的辐射带动作用日益凸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信息、技术、市场开拓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在带动农民增收、促进农业结构调整等方面发挥了关键的引领作用。2017年我市规模以上龙头企业年销售总收入650.3亿元,农户从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中获得的收入达54.4亿元,户均收入达8156元;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带动社员增收5.5亿多元,带动非成员农户增收6.2亿多元。(四)新型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从政策支持体系建设上看,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

5、作的意见、关于加快发展农业“新六产”的实施意见,近期还将下发关于加快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支持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从培训机制建设上看,相关部门针对我市特色农业合作社数量较多的实际,组织同类产业的合作社开展生产技术培训,定期举办生猪、肉鸡养殖、果树管理、中药材生产、蔬菜病虫害防治等技术培训,有效提高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管理和技术水平。从财政资金扶持上看,近年来用于支持龙头企业、合作社发展,鼓励农业标准化生产、土地流转等市级财政资金达8400多万元。(五)实践探索出社会化服务经营主体新模式。在镇一级设立社会化综合服务中心,整合镇政府和市场资源,引入

6、政府的农技推广、农安监管机构、农业保险等单位,吸纳农资销售主体、农机合作社、信息服务组织、农业公司,为农户提供全产业链的全托式、半托式生产服务,降低了经营主体土地流转、农资采购、机耕机收、人才培训、劳务信息、产品销售等成本,有效解决了一家一户办不好、办不了、办起来不划算的事。截至目前,全市共建社会化服务中心28个,有570个合作社参与其中,开展土地全托管和半托管13万亩,完成土地整理4.2万亩,引导土地流转4.8万亩。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从调研的情况看,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发展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经营主体整体运行质量不高。据调查,有的区市合作社真正发挥作用、运行好的不

7、到三分之一。从创办新型经营主体的动机看,部分领办者的初衷不是为了发展生产,而是为了争取国家优惠政策和项目,不少合作社存在着“有组织无合作”、“空壳化”问题;一些农户抱着“搭便车”的思想加入专业合作社或注册家庭农场。从产业结构看,农业企业中从事种养业多,加工型、流通性企业少,特别是从事精深加工的企业少,产业链条短,产品附加值低,缺乏市场竞争力;涉足服务业的主要提供采摘、农家宴等服务,从事农业旅游、创意农业等新兴农业业态的不多。从内部管理和经营水平看,有章程有机构,但运行管理机制、组织机构运转、民主管理、利益分配机制、财务管理等随意性大。不少经营主体发展规模不大,小而散、档次低,高科技、名牌产品更

8、少,有的虽有规模但技术含量不高,采用传统生产工艺多;苹果、蓝莓、茶叶基本是人工采集,因大型采集机械昂贵,难以实现械化。(二)农用生产性建设用地落实难。一是土地流转存在困难。农户与经营者利益期盼不一,有的农民存在惜地思想,害怕失去地权,有的则不愿长期流转,土地连片流转规模难以协调,难以集中。二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生产管理用房、农资仓库、农机库房、晾晒场地和附属设施用地受农业用地监管措施制约,审批难。虽然2013和2014年中央一号文中作了相关规定,国土资源部、农业部也联合下发了通知,允许农业规模经营主体有一定比例的附属设施用地指标(3%-10%不等),但实际操作中难以落实到位。(三)融资难问题仍

9、比较突出。由于农业产业周期长、见效慢、利润低,受自然和市场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涉农贷款风险较大,加之可用于抵押的资产受到限制以及担保机构不健全、信誉度差等原因,许多金融机构不愿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放贷。有的即使愿意放贷,也都是5万元以下的小额贷款,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只能是杯水车薪,解决不了大问题。一些政策性担保融资公司业务选择标准较高,规模小实力弱的经营主体很难获得融资机会。财政扶持资金总量少、门槛高,多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无法享受到。另外,农业保险方面,由于宣传力度不够,加之部分政策性农业保险保额低,市场接受度不高,防范风险的作用不强。(四)缺乏人才技术支撑。一是经营主体领办人和负责人本身素

10、质不高,尽管大部分领办人都是从事农业生产多年的“老手”,实践经验丰富,但受年龄、学历、理念等因素影响,其文化水平、知识结构、管理能力普遍较低,经营理念落后,难以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特别是缺乏网络营销、电子商务等方面的知识,不能适应目前兴起的“互联网+农业”的发展趋势。二是新型职业农民和技术工人缺口较大,聘请专业管理型和技术型人才、引进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或因成本太高请不起,或因工作地点偏远、工作条件艰苦、工资待遇不高、社会保险机制不完善等原因而留不住,导致有知识、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很少,缺乏能人带动。三、加快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对策建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农业先进生产力的代

11、表,是推进农业转型升级的主要力量。中央和省、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经营主体的意见,作了全面部署和具体安排。各级各部门应认真贯彻落实,推进各项政策落地生根。(一)坚持量质并举,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转型升级。按照“边发展、边规范”的原则,扩大总量、抓好质量。一是探索建立准入和退出机制,发挥农业、工商、税务、财政和金融等部门作用,严格新型经营主体的审批程序,建立信息沟通共享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和经济数据监测分析,对有组织无合作和挂名空壳组织要依法注销。二是推进规范化管理,积极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朝着产业基地化、生产标准化、管理组织化、产品品牌化、销售市场化

12、方向发展,着力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成为“产权清晰、机制灵活、运行规范、管理民主”的市场主体,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和自我发展能力。三是加强示范创建工作,确定一批运行良好、带动示范作用强、有发展潜力的合作社,予以重点扶持,引导经营主体“适度”规模经营,发挥优秀经营主体的示范带动作用,推进农业田园综合体经济发展。(二)规范土地流转,解决农业设施用地问题。一是加强对土地流转的引导、协调和服务工作。健全市、县、镇三级土地流转服务市场,为供求双方提供法律咨询、供求登记、信息发布、中介协调、指导签证、纠纷调处等服务,为土地流转搭建便捷的沟通和交易平台。建立土地流转双方的价格协调机制、利益联结机制,引导流转双

13、方签订中长期租赁合同,促进流转关系稳定和土地连片集中。二是按比例规划配套农业生产设施用地,在不违反规定的情况下,减少农业设施用地申报审批环节,积极主动做好申报服务工作,切实解决农业企业配套设施用地难问题。三是优先考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承担土地整理、中低产田改造、农业综合开发等农业项目,加速拓展经营主体发展空间。(三)勇于创新突破,着力解决经营主体融资难题。创新金融产品,降低贷款门槛,扩大信贷额度和发放专项信贷。一是积极参与“鲁担惠农贷”试点。乳山市在这方面做得比较好,目前,已完成授信审批38笔,金额3105万元,实现放款28笔,金额2020万元。二是大胆探索融资新模式。试行权属清晰、风险可控的大

14、型农业机械、加工储藏设备、大牲畜和种养设施等抵押贷款;学习借鉴青岛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居民房屋所有权和林权等担保融资试点经验;探索尝试推广土地经营农作物预期收益抵押贷款、流转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等新模式;探索研究大型采摘、筛选农机的财政补贴、融资及租凭方式,提升农业机械化作业水平。三是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开展互助合作,利用民间资本为合作社成员提供资金互助。四是创新保险支农方式,大力推进养殖业共保体模式、保处联动模式,探索推出“苹果保险价格指数+天气指数+期货”等有针对性的农业农村保险新产品,研究解决养殖集团公司跨区市保险的财政补贴保障方法,提高新型经营主体在经营信

15、贷中的抗风险能力。(四)抓好引进培养,强化人力科技支撑。一是要加大培训力度,充分挖掘培养“土专家”、“田秀才”、经理人等农村能人,培养一批新型职业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把人力资源变成人力资本。二是要搭建乡村创新创业平台,吸引进城农民工、大学生、科技人员及乡村走出去的工商业主、退休人员等回流,鼓励引导各类人才投身振兴乡村的伟大事业。三是建立人才引进激励机制,允许和鼓励职业经理人、专业技术人才等,以人力资本出资和合作的模式参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经营并获得报酬;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到农村,领办、参与创办新型农业经营组织,或者到农民专业合作社任职;探索聘用的技术人员列入事业单位编制、到企业任职服务的新方式,解决技术人员后顾之忧。四是推进农业科技创新。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涉农大专院校、科研机构联合,研发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实用技术;支持农业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开发新技术、新工艺,进行精深加工,不断提升现代农业发展的科技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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