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华峰石化有限公司重整案债权申报材料目录.docx

上传人:p** 文档编号:262756 上传时间:2023-04-20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27.8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珠海市华峰石化有限公司重整案债权申报材料目录.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珠海市华峰石化有限公司重整案债权申报材料目录.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珠海市华峰石化有限公司重整案债权申报材料目录.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珠海市华峰石化有限公司重整案债权申报材料目录.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珠海市华峰石化有限公司重整案债权申报材料目录.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珠海市华峰石化有限公司重整案债权申报材料目录.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6页
亲,该文档总共6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珠海市华峰石化有限公司重整案债权申报材料目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珠海市华峰石化有限公司重整案债权申报材料目录.docx(6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债权申报材料目录(填写示范)序号材料名称每份页数文件形式1债权申报表X页原件2送达地址确认书X页原件3虚假申报债权法律风险提示X页原件4营业执照X页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X页原件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X页复印件7授权委托书X页原件8受托人身份证X页复印件9债权形成情况说明书X页原件10债权证明材料(区分发票、合同、单据、流水等)X页复印件11X页复印件12X页复印件13X页复印件14X页复印件15X页复印件债权人(签字/盖章):提交时间:债权申报材料目录序号材料名称每份页数文件形式债权人(签字/盖章):提交时间:债权人名称/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2、联系方式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接收会议通知及日常联系方式通讯地址(请注明收件人信息)电子邮箱债务人性质口主债务人保证人主债务人名称:(指负有金钱给付义务的主体)申报债权金额总金额:(币种)本金:(币种)利息:(币种)其他:(币种)有无担保(请勾选,下同)无有担保人名称担保金额(小写/币种)担保形式抵押质押保证其他:担保范围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担保权的费用担保物保管费其他:有无生效判决、裁定或仲裁裁决无口有有无申请执行无口有有无诉讼或仲裁口无口有债权人确认事项:1、债权人已收悉重整受理的民事裁定书、债权申报的通知书、债权申报指引及其附件等。2、本债权申报表不构成无效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已过诉

3、讼时效的债权等)的重新有效确认,申报债权总金额需另附明细及计算过程。3、债权人确认上述填写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委托代理人名称、手机号码及电子邮箱等全部信息)均真实有效,可作为管理人在珠海市华峰石化有限公司重整案件中核实债权人身份的有效信息,如因信息不全或信息有误造成任何不利后果,均由债权人自行承担。债权人盖章/签字:申才艮日期:委托代理人签名:珠海市华峰石化有限公司重整案债权形成情况说明书债权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债权人为个人请填写身份证号):住所:一、申报事项:申报债权总额,币种,其中包括:1 .;2 .;3 .;4 .o二、利息/罚息/违约金/滞纳金计算方式及标准(可另附计算表

4、):1 .利息计算明细2 .罚息计算明细3 .违约金计算明细4 .滞纳金计算明细三、事实和理由:【请写明债权形成原因、经过、有无财产担保等相关事项,空间不足可扩展。】特此申报债权人(签字/盖章):二O二。年月日珠海市华峰石化有限公司重整案送达地址确认书告知事项一、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向管理人提供或者确认自己准确的联系方式,并填写债权人联系方式确认书。二、债权人在珠海市华峰石化有限公司重整案终结前变更送达地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方式告知管理人。三、债权人拒绝提供自己的送达地址,经管理人告知后仍不提供的:自然人以其户籍叠记中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为送达地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其工商叠记或者其他依法登

5、记、备案中的住所地为送达地址。四、为提高工作效率,并降低文件传送的成本,管理人对重整案件中的部分信息将酌情采用电子邮件、短信、微信平台等电子送达方式送达债权人。五、因债权人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拒不提供送达地址、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管理人、债权人本人或者债权人指定的代收人拒绝签收,导致相关文书未能被债权人实际接收的,文书寄出之日视为送达之日。采取电子送达方式的,对应系统显示发送成功的日期为送达之日。债权人联系方式债权人通讯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电子邮箱注意:确保上述信息与债权申报表相应位置信息一致债权人确认本人已经详细阅读了告知事项,并同意管理人采取邮寄、短信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文件。本人保证上栏所提供的送达地址各项内容正确、有效。若变更送达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将及时以书面方式告知管理人,未及时告知管理人导致相关文书不能送达的法律后果由本人承担。债权人(签章):年月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法学 > 民法

copyright@ 2008-2023 1wenmi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189号-1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第壹文秘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第壹文秘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