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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气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供电与电气设备设施安全,保障生产安全运行,防止发生触电事故,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供电、用电设备设施及供电输送系统的配置、运行、维护保养。3、职责3.1 生产技术部负责制定供电及电气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监督供电任务完成过程,对发电、供电、用电设备安全运行进行考核评价。3.2 电仪车间负责执行发电生产安全制度,为生产提供用力保障。3.3 生产技术部、设备科、电仪车间负责向生产车间、后勤送电,完成供电任务,维护保养供电、用电设备设施。3.4 用电单位负责执行电气设备运行规程,实施用电设备设施的监控。4、供电安全标准标准1建立变电站运行规程、变压器运行
2、规程、电气设备维护检修规程等规程及交接班制度、巡回检查制度。在电气主控室内,必须有高压一次系统图、模拟操作图。在变、配电室内,应有本系统的电气一次系统图。2凡有人值班的变配电室,每班至少巡视一次,无人值班的变配电室,每周至少巡视一次。巡视应在用电高峰时间进行,并作好记录。3变配电所负责人、主管技术人员应经常进行监督性巡视检查和夜间巡视,并做好记录。4应建立健全各种技术档案(包括电气图纸、负荷资料)以及运行、检修、预试中的各项记录(包括设备缺陷记录),并妥善保存。5高压电气设备、变压器油及电缆应定期进行预防性试验。试验报告应存档保管。变配电所的绝缘靴、绝缘手套、绝缘棒及验电器的绝缘性能,必须定期
3、检查试验。6变电站和配电室不得设在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场所及贴邻其建造,如必须贴邻建造则不应有门、窗、孔、洞与其相通。7室内安装的变压器应有足够的通风,避免变压器温度过高。8配电室的门、窗关闭应严密,与室外相通的洞、通风孔应设防止鼠类小动物进入的插板式网罩。9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必须有可靠的操作控制电源,以保证在故障时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能可靠的动作。10配电、控制、保护用的(柜、箱)及操作台等的金属框架和底座均应接地。11各开关所、变电站、变压器室门上均应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标牌。12构筑物中电缆引至电气柜、盘或控制屏、台的开孔部位,电缆贯穿隔墙、楼板的孔洞处,均应实施阻火封堵。13无铠装的电缆在屋
4、内明敷,当水平敷设时,其至地而的距离不应小于2.5米;当垂直敷设时,其至地而的距离不应小于1.8米。当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有防止电缆被机械损伤的措施。14金属电缆桥架和引入或引出的金属电缆导管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15企业应设置事故状态下“清净下水”的收集和处置设施。16焦化厂应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口化学需氧量、挥发酚、总制化合物、氨氮等应符合排放标准。5、运行安全5.1 电工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有安监部门颁发的电工作业证。5.2 电气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电气设备安全运行规程,作业时,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熟悉触电急救方法。尤其是在危险区域进行工作时,监护人员应随
5、时提醒,禁止大声怪叫,以免引起错觉而引发事故。5.3 易爆场所的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运行,执行爆炸性环境防爆电气设备选用标准。5.4 定期进行检查,发现电气设备问题及时消除。5.5 现场要配备安全用具,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等,并定期检查。5.6 电气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接零)装置,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必须完好,每年应定期检测。6、电气操作安全6.1 当气候条件恶劣时,应停止户外电气作业,不得已而紧急抢修的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在雷雨天气需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巡视人员应穿绝缘靴,并不得靠近避雷装置。6.2 变电站必须制订现场运行规程,值班人员的职责应在其中明确规定。6.3 高压设备无论带电与否,值班人员
6、不得单人移开或超过遮栏进行工作,若必须移开遮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员在场,并符合设备不停电的距离。6.4 运行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操作票、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证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6.5 在高压设备和大容量低压总盘上倒闸操作及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必须由两人执行,并由技术熟练的人员担任监护。6.6 凡电气设备和线路无电应作有电看,严禁以手随便触摸。6.7 未经试验合格的一切电气安全用具禁止使用。6.8 在带电设备附近动火,火焰距带电部位IOKV以下为1.5米、IOKV以上为3米。7、临时电气线路安全规定:详见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规范8、安全管理规定:8.1 电风扇、排风扇、手电钻、手
7、提砂轮机、移动水泵、电焊机等,以及其它类似的单相、三相移动使用的电器用具,应安装漏电保护器。8.2 移动电具专人负责保管,保持电具、电源引线、插头、插座等电器无破损;相线和保护接地、金属外壳或金属支架接地可靠。8.3 引线及插头完整无损。220V和380V电压的分别使用三芯或四芯绝缘良好的橡套软导线,中间不得有接头,外壳接地。8.4 使用220V或380V电压的手电钻等手提式电动工具,必须配用1:1隔离变压器或漏电保护开关。8.5 工作行灯的电压不允许超过36V,在特别潮湿的地方和金属容器内部等危险场所使用的行灯,应用12V电压,其电源由双圈变压器供给,并将变压器金属外壳、铁芯及二次线圈一端可
8、靠接地。220V电源线长度不超过5米,禁止使用自耦变压器代替行灯变压器。8.6 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的电器采用防爆型。8.7 移动电动工具电源线必须架设在牢固的物件上,其线穿过道路时高度不低于6米。8.8 搬运,一定要先切断电源。9、电气检修安全9.1 电气检修必须按照电气检修工作票制度,工作票由指定签发人签发,经工作许可人许可,并办理许可手续后方可作业。9.2 一般情况不准带电作业(无论高压与低压),停电后应在电源开关处上锁后,拆下熔断器,并挂标示牌。工作未结束或未得到许可,不准任何人随意拿掉标示牌或送电。9.3 必须带电检修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电仪车间主任负责审核、总经理助理负责批准
9、;(2)利用绝缘物可靠地将邻近各相分离开,并穿戴好绝缘鞋、手套、帽子,不准穿汗背心及卷起袖子工作;(3)在电气技术人员、安全员直接监护下进行工作;(4)工作点附近各相与地相连的金属物必须隔开;(5)具有一定经验的电工操作,并遵守有关安全规程,监护与操作人要有一定的距离。9.4 在停电设备和线路上装设地线前,必须放电、验电、确认无电后,在工作地段两端挂接地线,凡有可能送电到停电设备和线路工作地段的分支线,也要挂接地线。9.5 停电、测电、验电的检修作业,由负责人派有实践经验的人员监护,否则不准作业。9.6 对有两个以上供电电源的线路检修时,采取切实可靠的措施,防止误送。9.7 对地下直埋电缆检修
10、时,应切实避免伤及临近电缆。五级以上大风时,严禁在杆、塔等多回路线中进行部分线路停电检修作。10、变电室检修现场规定检修负责人应对设备的检修质量和施工安全负全面的责任;检修人员应对所做工作直接负责;参加变电检修的应遵守本规定:(I)接受检修任务时明确工作内容、安全措施、施工要求了解清楚;检修前,作好充分准备;(2)检修中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程;(3)检修后应认真做好记录,负责向运行人员办理交付验收工作;参加检修人员应清查工具及清理施工现场;(4)检修后的设备,不允许带缺陷情况投入运行;11、动力及照明检修作业规程:11.1 在检修50OV以下线路的各种电动机时,应采取下列措施:(1)拉开开关与断
11、路器将电动机从线路电网中断开;(2)待电动机完全停止后,在配电盘对应的开关操作柄上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示牌。经测验确认无电后,摘除辅助线路上的保险丝。11.2 在靠近6KV及以上设备作业时,须注意下列各项规定:(1)带电体只允许在工作人员的任何一面,如两面都有带电体,禁止作业;(2)带电体与工作人员的距离,无论伸手或挥动工具都不可小于07米;11.3 在转动的设备旁工作时,应注意下列规定:转动设备与工作人员距离无论伸手及挥动工具都有不可小于0.7米;禁止任何人触摸正在转动的各类设备,但若必须靠近时常采取防护措施。12、电气安全工器安全规定:(1)绝缘手套每6个月试验一次;(2)高压绝缘手套的试验电压为8KV,持续时间为1分钟;(3)低压绝缘手套的试验电压为25KV,持续时间为1分钟;(4)绝缘靴每6个月试验一次;(5)绝缘靴定期试验电压为15KV,持续时间为10分钟;(6)高压验电笔每6个月试验一次。610KV试验电压为40KV;2035KV试验电压为105KV,时间为5分钟。13、相关记录电工作业记录电气维护保养记录电气检修记录电气事故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