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沙镇消防安全告知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白沙镇消防安全告知书.docx(2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白沙镇消防安全告知书为深刻吸取各地火灾事故教训,让每一个经营单位、居民远离火灾、爆炸等事故,我镇将进一步加强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力度,切实保障辖区单位、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现结合白沙实际,将消防安全隐患防控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各经营单位及居民应自觉提高使用电气线路、设备和防盗网设置逃生窗的安全意识。二、各经营单位和居民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消防安全防控:(1)不私拉乱接临时电线,定期检查线路老化情况,不超负荷使用电器,不要违章使用电炉、热得快等电器。(2)不违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3)不得使用50公斤及以上液化气罐,使用普通液化气罐与灶台之间应至少间隔0.5米,不
2、应超过2米。使用燃气后务必同时关闭灶具开关和燃气管道阀门,防止燃气意外泄露,引发火灾等事故。(4)不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5)不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不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各经营单位尤其是人员密集场所应按面积配置足量灭火设备(不少于2具灭火器),疏散通道应有明显标示,不在生产、经营、储存场所内设置居住场所。(6)在经营和生活用电、用气活动结束后,对现场进行检查,及时消除遗留火种,切断电源。(7)对于居住类场所确需设置防盗网的,应设置不小于1平方米(规格1米*1米)的逃生窗。非人员密集场所的沿街商铺、“三合一”场所的窗户设置防盗网的,其中建筑面积小于50平方米的必须开设1处不小于1平方米(规格1米*1米)的逃生窗;建筑面积大于50平方米的必须在适当位置开设2处分别不小于1平方米(规格1米*1米)的逃生窗。(8)人员密集场所在窗户设置防盗网导致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必须一律拆除并采取其他安全防范措施。三、各经营单位和居民要对检查出的火灾隐患,及时进行整改消除,以确保安全。白沙镇人民政府202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