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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繁峙县2021-2022年冬春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实施方案为规范我县冬春生活救助工作,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灾民生活救助工作,根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加强社会救助,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重点解决受灾人员因当年冬寒和次年春荒在口粮、衣被、取暖等方面遇到的基本生活困难。冬春救助时段为2021年的12月至2022年的5月。二、基本原则1 .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坚持”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生产自救”的救灾工作方针;2 .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根据省市冬春救助指导标准,结合上级下拨和本级筹集的救灾款物
2、总量、受灾人员困难程度、需救助总人数和需救助家庭人口数等因素,制定本县受灾人员冬春救助实施标准。三、救助对象和标准L救助对象:主要指因自然灾害造成生活困难且无自救能力的缺衣、缺粮户等特殊困难人员。同时,要充分关心和帮助农村贫困对象的冬春救助问题。2.救助标准:原则上冬春生活困难救助标准800-1500元/户。四、救助程序救助对象的核定按以下程序进行:1 .救助对象向所在村民委员会申请。2 .申请人所在的村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并张榜公示。3 .村民委员会统一审查上报,报乡(镇)人民政府。4 .各乡(镇)抽查初审,经审定后在所属村委会进行公示,经主要负责人审定后,建立2021-20
3、22年度受灾群众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台账,并上报县应急局。5 .县应急局复审,建立救助对象电子档案。五、发放救灾款物方式各乡(镇)在接到县级下拨冬春救助资金文件后,核查乡镇受灾情况、受灾人员需救助情况,指导各村按救助程序认真做好申请报备工作。救灾资金的发放坚持民主评议和公示制度,接受当地群众的监督,并将款物一次性分解到户。冬春救灾资金要采用社会化发放方式,必须通过涉农资金”一卡(折)通”发放,并将款物发放花名表上报县应急局备案。六、工作措施1、层层落实责任制。冬春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安排工作实行层层负责制,采取乡(镇)干部包村组,村组干部包农户的办法,层层建立责任制,分片包干、分级负责,确保受灾困
4、难群众生活救助落到实处。2、组织群众生产自救。一是因地制宜组织受灾群众发展蔬菜种植业和家庭养殖业,实行粮食损失副业补,主粮损失杂粮补。二是引导组织受灾群众外出务工、经商,增加农民收入。同时,对受灾群众从事自救性生产,相关部门给予减免税费政策支持。三是实行帮扶制度,县级有关部门和包扶单位,要扶持部分重灾户和特困户发展农业生产,增加他们的自救能力。各乡(镇)要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开展冬春期间救灾捐助活动,募集社会资金救助灾民。动员无灾户支援受灾户,轻灾户支援重灾户,发动亲友、邻里互助互济,帮助部分困难群众渡过生活难关。七、责任追究各乡(镇)要严格按照救灾款物”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强化救灾款物的使用和管理,严禁平均分配,不得以慰问的形式发放,杜绝优亲厚友和挤占挪用等现象发生。对因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直接责任人,视情节轻重严肃追究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