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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为有序推进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争创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根据省食品药品安全办关于开展第三批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通知和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指南(DB42/T16462023)等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州关于食品安全的工作部署,推动食品安全整体形势持续稳中向好,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治理水平、保障水平和人民群众满意度,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二、总体目标建成一批食用农产品标准化种养殖基地、一个畜禽集中屠宰场(或区
2、域性屠宰场)、一批标准化集贸市场、一批小餐饮集中示范区、一条餐饮服务示范街、一批特色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一个食用农产品及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和一套完整的餐厨垃圾收集、储运、处置系统等八大食品安全工程,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发生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件。三、创建原则(一)突出重点,积极创新。要紧紧抓住本辖区、本部门食品安全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创新方式,因地制宜,突出亮点,积极开展创建工作。(二)全民动员,协同共治。要充分发挥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群众组织、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着力构建社会共治大格局,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开展创建工作。(S)社会认可,群众满意。将社会认可、群众满意
3、作为创建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和衡量标尺,通过创建工作让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让全社会感受到食品安全状况的根本好转。四、主要任务(一)基本任务1.场所和装备。配备和完善乡(镇)派出机构食品安全办公业务用房及食品安全监管执法车辆、执法装备、办公设施。2 .检验检测能力。按照卫健、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检验检测工作建设标准和能力要求,建立完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3 .科技创新。开展科技人才队伍建设,针对食品安全监管面临的重大问题,开展科技共性和关键技术研发,强化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二)综合指标任务。全县食品安全群众满意度280%,全县食品检验量每年达到4批次/千人,主要针对食品农药兽药残留的
4、检验量每年不低于2份/千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每年达到1批次/千人,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完成率达到100%,依法应查办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查办率达到100%,应公开的食品安全监督执法、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率达到100%。(S)建设指标任务1.过程性指标任务。过程性指标任务具体体现在智慧监管、现场检查、抽样检验、核查处置率、食源性疾病监测、餐饮业质量安全、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本地行业共性隐患问题、食品和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食品安全、食品“三小”、食品相关产品监管、应急处置、食品安全信息全面公开、案件查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食品安全诚信体系、食品安全自查、集中交易市场、
5、畜禽产品废弃物、餐厨废弃物、不安全食品召回、食品品牌建设、风险信息交流、社会监督渠道等二十五个方面。2 .结果性指标任务。结果性指标任务具体体现在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集中饮用水水环境、自来水水质、耕地、粮食、食用农产品抽检、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明厨亮灶、食品安全知识普及、许可条件和相关行为、食品安全可追溯、从业人员管理等十二个方面。3 .项目性指标任务。除完成总体目标中的八大食品安全工程外,还要完成以下项目性指标:(1)食品加工产业园。鼓励建立以农副产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为主,物流配送、商贸休闲为辅的食品加工产业园。(2)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完成1家示范超市创建工作,每月开展不少于1次的食品安全
6、监督检查和专项抽检。(3)信息化追溯体系。基本建成肉类、蔬菜等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并稳定运行,覆盖率达到50%。五、实施步骤(一)启动部署阶段(2023年6月底前)。研究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创建前期筹备工作。(二)组织创建阶段(2023年7月一2023年9月)。分解任务,明确责任,组织开展创建工作。(三)自查验收阶段(2023年10月底前)。各级各有关单位对照省、州、县评价标准开展自查自评;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创建工作情况评价验收,并做好接受省、州食品药品安全办综合评价验收的准备工作。六、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
7、常务副组长,县政府分管食品安全的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机关事务中心、经济开发区、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科技经信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政务局、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县大数据中心、县茶业中心、州生态环境局县分局、县供销联社、各乡镇人民政府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为县领导的,由第一副职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承担日常工作,由县市场监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等部门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
8、组定期研究部署创建工作,及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难点和问题。(二)压实工作责任。各级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主要领导要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食品安全和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负总责,亲自研究部署,加强统筹调度,积极协调配合,全力以赴抓好创建工作。(S)建立长效机制。各级各有关单位要以开展创建工作为契机,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强化制度保障,建立健全无缝隙、全覆盖的监管机制,探索形成食品安全监管新模式、新机制和新举措,提高监管效能,提升全县食品安全工作水平,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四)广泛深入宣传。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对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进行宣传,不断提高全民认识,凝聚社会共识,形成全社会支持创建、参与创建的良好氛围。(五)严肃工作纪律。领导小组要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丢分、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创建工作的跟踪督办检查和考核,确保圆满完成创建工作,对在创建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的单位和人员将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