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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镇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和xxxx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以及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落实“六个禁止”要求,遏制新增问题和违规建设项目的发生,守住耕地红线,实现耕地保护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论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
2、刻认识严格保护耕地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强化底线思维,突出问题导向,采取强有力措施,强化监督管理,落实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着力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坚决制止各类耕地“非农化”行为,坚决守住耕地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确保粮食安全,切实把通知精神落到实处。二、工作目标及任务(一)目前首要任务是制止住全镇新增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开展非农建设的行为。对新出现的各类耕地“非农化”问题,要加大整治力度,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处理。该拆除的要坚决拆除,该罚没的要依法依
3、规罚没,该问责的要问责,该复耕的要限期恢复耕种条件,对新增问题做到“零容忍”。其次要逐步消化存量,对已经出现的“非农化”问题,坚持实事求是、妥善处理,不搞“一刀切”。(二)立即停止正在违规建设的“非农化”行为:1.正在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的,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植物的,要立即停止。要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违规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造林的,不予核实造林面积,不享受财政资金补助政策。要根据资源禀赋,合理制定绿化造林等生态建设目标。退耕还林还草要严格控
4、制在国家批准的规模和范围内,涉及地块全部实现上图入库管理。2,正在耕地上违法违规进行非农建设的要立即停止。严禁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加强农村地区建设用地审批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坚持农地农用。不得违反规划搞非农建设、乱占耕地建房等。巩固“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成果,强化农业设施用地监管。加强耕地利用情况监测,对乱占耕地从事非农建设及时预警,构建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常态化监管机制。3 .铁路、国道省道(含高速公路)、县乡道路两侧用地范围以外违规占用耕地超标准建设绿化带的(铁路、国道省道、高速公路绿化带宽度不超过5米,县乡道路绿化带宽度不超过3米)要立即停止。不得违规在河渠两侧、水库周边占
5、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今后新增的绿色通道,要依法依规建设,确需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应履行永久基本农田占用报批手续。交通、水利工程建设用地范围内的绿化用地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其中涉及占用耕地的必须做到占补平衡。禁止以城乡绿化建设等名义违法违规占用耕地。4 .不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未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和规划许可手续,擅自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挖田造湖、挖湖造景,以及在城市建设中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人造湿地公园、人造水利景观等在建项目,应立即停止并纠正。(三)严格用地审批管理1.严格执行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审批制度,坚决守住永久基本农田这条红线。尤其要做到以下“五不准”
6、:不准除法律规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之外的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准以退耕还林为名,将平原(平坝)地区耕作条件良好的永久基本农田纳入退耕范围,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随意减少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进行植树造林,发展林果业;不准以农业结构调整为名,在永久基本农田内挖塘养鱼和进行畜禽养殖,以及其他严重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进行绿色通道和绿化隔离带建设。2.严禁违法违规批地用地。批地用地必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凡不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以及不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不予批准用地。不得通过擅自调整镇、村国土空间规划规避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审批。各项建设用
7、地必须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报批,按照批准的用途、位置、标准使用,严禁未批先用、批少占多、批甲占乙。严格临时用地管理,不得超过规定时限长期使用。对各类未经批准或不符合规定的建设项目、临时用地等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责令限期恢复原种植条件。(四)把“六个严禁”的有关要求纳入各村(社区)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内容。XX镇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对各村(社区)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等作出了严格的检查与考核规定,考核结果列入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对“非农化”问题仍然突出的,将公开通报。三、加强日常监管(一)严禁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禁止以河流、湿地
8、、湖泊治理为名,擅自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挖田造湖、挖湖造景。不准在城市建设中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人造湿地公园、人造水利景观。确需占用的,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和规划许可手续。未履行审批手续的在建项目,应立即停止并纠正;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要限期恢复,确实无法恢复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补划。(二)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新建的自然保护地应当边界清楚,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目前已划入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内的永久基本农田要纳入生态退耕、有序退出。自然保护地一般控制区内的永久基本农田要根据对生态功能造成的影响确定是否退出,造成明显影响的纳入生态退耕、有序退出,不造成明显影响的可
9、采取依法依规相应调整一般控制区范围等措施妥善处理。自然保护地以外的永久基本农田和集中连片耕地,不得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允许生态保护红线内零星的原住民在不扩大现有耕地规模前提下,保留生活必需的少量种植。(三)严格禁止耕地进行“非食物化”生产。严格禁止农民在耕地上种植枝树、杨树、构树等乔木类经济林,严格禁止在耕地上建设“生态景观工程”等。(四)加强耕地食物化生产的监管。在保护优质耕作层、压实耕地保护目标的基础上,加强耕地食物化生产对土壤质地、土体构型、土壤养分、PH等指标的监管和预警,确保不破坏耕地优质耕作层。(五)强化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的日常动态管理,进一步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各项法规、制度,加强
10、动态巡查,充分利用永久基本农田动态监测系统和定期获取的遥感影像数据,实时监测辖区永久基本农田变化,及时发现制止、查处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行为。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1.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承担耕地保护工作的主体责任,各村委会负责本村内的耕地保护管理工作,村委会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各包村村干部为直接责任人。要充分认识制止耕地“非农化”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自治区、市、县决策部署,第一时间进行安排部署,逐级压实主体责任,积极采取果断措施。要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共同责任机制,对履职不力、监管不严、失职渎职的领导干部,依纪依
11、规追究责任。镇政府抓紧制定和调整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对违反本方案规定的行为立即纠正,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行为。2.为确保工作任务有力推进、顺利完成,镇政府决定成立XX镇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工作领导小组,由熊为书记、梁誉舰镇长担任组长,李庆周主席、莫书源副镇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镇政府干部、乡建中心、农业农村服务中心、XX财政所、XX司法所以及各村(社区)支书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乡建中心,办公室主任由李庆周主席兼任,副主任由莫书源副镇长兼任,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履行耕地保护责任。(二)迅速排查制止。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相关摸排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镇、镇有关部门要严格标准,全面摸清
12、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违法违规批地用地情况;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立即制止摸排出的“非农化”行为,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工作落实。(三)要健全土地执法联动协作机制。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建设,推进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完善乡建中心、农业农业服务中心与XX司法所的协作配合机制,落实联席会议、信息通报、案件移送等各项制度。严厉打击和查处破坏耕地的违法犯罪行为。(四)镇纪委、XX司法所要建立耕地保护举报奖励制度,设立举报信箱和开通举报电话。对破坏耕地行为进行举报并经查证属实的,给予举报者一定
13、奖励。附件重点任务工作措施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落实单位一、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1.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林业站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乡建中心各村(社区)2.违规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造林的,不予核实造林面积,不享受财政资金补助政策。林业站XX财政所各村(社区)3.要根据资源禀赋,合理制定绿化造林等生态建设目标。林业站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乡建中心各村(社区)4.退耕还林还草要严格控制在国家批准的规模和范围内,涉及地块全部实现上图入库管理。林业站乡建中心各村(社区)5.立即停止正在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
14、的行为。林业站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乡建中心各村(社区)重点任务工作措施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落实单位二、严禁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6.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交通项目建设、设计、施工等单位在规划、设计阶段,科学选线、布线,严格执行相关规范标准,将占用土地特别是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情况作为方案比选论证的关键指标。严格控制铁路、公路两侧用地范围以外绿化带用地审批,道路沿线是耕地的,两侧用地范围以外绿化带宽度不得超过5米,其中乡道路不得超过3米。乡建中心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各村(社区)7.立即停止铁路、国道省道(含高速公路)、县乡道路两侧用地范围以外违规占用耕地超标准建设绿化带的行为。乡建中心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各村(社区
15、)8.不得违规在河渠管理范围及水库等水利工程管理以外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乡建中心各村(社区)9.今后新增的绿色通道,要依法依规设计、建设和管理,确需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应履行永久基本农田占用报批手续。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林业站各村(社区)10.交通、水利工程建设用地范围内的绿化用地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其中涉及占用耕地的必须做到占补平衡。乡建中心农业农村服务中心、XX财政所各村(社区)重点任务工作措施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落实单位三、严禁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11.禁止以河流、湿地、湖泊治理为名,擅自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挖田造湖、挖湖造景。不准在城市建设中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人造湿地公园、人造水利景观。确需占用的,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和规划许可手续。未履行审批手续的在建项目,应立即停止并纠正;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要限期恢复,确实无法恢复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补划。乡建中心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各村(社区)四、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12.新建的自然保护地应当边界清楚,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对全市自然保护地内永久基本农田情况全面开展摸底排查,根据摸底排查结果进行科学评估和分析,制定相应调整规则。目前已划入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内的永久基本农田要纳入生态退耕、有序退出。自然保护地一般控制区内的永久基本农田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