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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管理制度一、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由防保科负责,由疫情专职管理人员执行。非工作时间由值班人员执行,并做好传染病疫情登记。二、对法定传染病、病源携带者、疑似患者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须按照规定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直报,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漏报、迟报。三、对甲类传染病和按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病源携带者、疑似患者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完成以上报告程序前须先报告分管院领导,同时电话报告杏花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四、网络直报人员在提交传染病报告卡前要认真审核传染病报告卡的内容,特别是所报疾病的名称,保证准确无误。五、对瞒报、缓报、漏报、谎报或报告错误者,按传染病奖惩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六、网络直报人员要妥善保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下发的信息报告系统操作账号和密码,不得随意转让或泄漏。七、专职管理人员按照规定定期不定期修改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