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docx(2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1、重危患者的抢救工作,一般由科主任、副主任医师负责组织并主持抢救工作。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不在时,由职称最高的医师主持抢救工作,但必须及时通知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或本科二线医师。2、对危重病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迟抢救,必须全力以赴,分秒必争,并做到严肃、认真、细致、准确,各种记录及时全面,要求准确、清晰、扼要、完整。所有抢救记录应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完成。涉及到法律纠纷的,要报告有关部门。3、参加危重病人抢救的医护人员必须明确分工,紧密合作,各司其职,要无条件服从主持抢救者的医嘱,但对抢救病人有益的建议,可提请主持抢救人员认定后用于抢救病人,其他人员不得以口头医嘱形式直接执行。4
2、、参加抢救工作的护理人员应在护士长领导下,执行主持抢救者的医嘱,并严密观察病情变化,随时将医嘱执行情况和病情变化报告主持抢救者。执行口头医嘱时应复诵一遍,并与医师核对药品后执行,防止发生差错事故。5、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查对制度,日夜应有专人负责,对病情抢救经过及各种用药要详细交待,所用药品的空安瓶全部保留,待抢救结束后处理,抢救成功,二人核对方可弃去,抢救失败,作为物证保留备查,各种抢救物品、器械用后应及时清理、消毒、补充、物归原处,以备再用。房间进行终末消毒。6、新入院或病情突变的危重病人,除积极进行抢救外,安排权威的专业人员及时向病员家属或单位讲明病情及预后,通知病危,以取得家属或单位的配合,并把谈话情况记录到病案中。7、需跨科抢救的重危病人,原则上由医务科或业务副院长领导抢救工作。并指定主持抢救工作者,参加跨科抢救病人的各科医师应运用本科特长致力于病人的抢救工作。8、不参加抢救工作的医护人员不得进人抢救现场,但须做好抢救的后勤工作。9、抢救工作期间,药房、检验、放射或其他科室,应满足临床抢救工作的需要,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拒绝或推迟,总务后勤科室应保证水、电、气等供应。10、危重病人在处理后,应迅速组织科内或院内讨论,按规定做好记录。凡急需手术治疗病人,其家属或单位无人在场时,应在病历中如实注明,并征得医务科、医疗总值班或院领导同意后及时手术,并尽快通知家属或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