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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工电子实训中心G33楼职场改造施工合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协议书格式发包人(全称):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承包人(全称):江苏东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电工电子实训中心G3-3楼职场改造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电工电子实训中心G3-3楼职场改造采购项目采购2 .工程地点:南京市仙林大学城羊山北路1号。3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5 .工程内容:房屋建筑工程。6 .工程承包范围
2、: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其编制说明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7月11日(以发包人、监理正式书面通知为准)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8月9日(以发包人、承包人、监理签署的竣工报告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最新相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 .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捌拾伍万捌仟元整(858000.00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3、: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 .合同价格形式:固定综合单价。五、项目负责人承包人项目负责人:陈承。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竞争性磋商响应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
4、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 .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 .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 .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2年1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木合同在江苏省南京市签订O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
5、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木合同自双方签字且盖章之日起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6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3份,承包人执3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90824D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南京市仙林大学城羊山北路1号地址:南京市深水区东屏镇工业集中区邮政编码:210023法定代表人:谢永华委托代理人:华中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电话:邮政编码:221200法定代表人:黄艳秋委托代理人:张杰传真:电子信箱: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东中路支行账号:账号:第二部分通用合同
6、条款参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示范文本通用条款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 一般约定1.1 词语定义1.1.1 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相关文件,补充协议。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L1.2.4监理人:名称:南京第一建设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_通信地址:/Q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_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O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符合通用条款规定的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场地。1.1.3.9永久占
7、地包括:依据设计图纸确定。1.1.3.10临时占地包括: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确定。1.3 法律适用干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江苏省及南京市最新相关的工程建设管理和工程造价管理的规范性文件。1.4 标准和规范1.4.1 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国家、工程所在地及行业的现行有关标准、规范。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_o1. 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_L_o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本合同专用条款:4、招标文件及其附件;5
8、、双方洽商的有效的会议纪要、补充协议、签证、设计变更等资料;6、本合同通用条款: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技术要求;8、设计文件以及地勘报告(包括施工图、图审意见等);9、投标文件、E程报价单或预算书;10、国家及工程所在地相关现行法律法规、规章.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 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o1.6.4 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等;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开工前7天;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肆份纸质文件以及电子文件;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形
9、式(包括纸质和电子文件);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提交文件后7天内。1.6.5 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乙1.7 联络1.7.1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之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甲方代表。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工地承包人项目部;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投标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工地监理项目部;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总监。1.10 交通运输1. 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除本项日参建
10、单位相关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承包人应安排专人做好保卫工作,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2. 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本工程工地围墙(或围挡)和入口大门范围为界,以内为场内交通,以外为场外交通。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发包人提供现场已有道路、围墙以及大门等设施,不再提供现场已有条件外的其他设施,如承包人施工期间损坏现有设施,应予以恢复或承担.恢复的相关费用。L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承担。1.11 知识产权1.11.1 关于发包人提供
11、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或按发包人与第三方签订的有关协议执行。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仅限用于本项目。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属于发包人。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仅限用于本项目。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已含在合同价款中,由承包人承担。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按现行清单计价规范相应条款执行。允许调整合
12、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o2 .发包人2.2 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虞成清、刘晓兵;身份证号:/;职务:甲方现场代表;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o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1)行使发包人代表的权利,包括组织施工现场发包人的工作及代表发包人行使本合同授予发包人的相关权力。(2)本合同实施过程中,所有应由承包人负责又需发包人派驻代表/监理审批或确认的事情均不能免除或减轻承包人应负的合同责任。(3)发包人权利及相关约定:对于承包人在施工阶段一切违背本合同文件条款和国家有关规定的行为,发包人有权就有关事项书面发出通知。如承包人在接获发包人要求纠正的书面通知后卜天内仍未遵
13、照执行时,则发包人有权直接招请其他承包人执行该书面通知所需的任何E作,由此招请而产生的费用和发包人的相关损失,发包人可作为债务向承包人索还或在根据本合同文件内应付或届期应付承包人的款项内扣除,支付执行者。发包人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要求其暂停履行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通知应说明暂停履行的义务、有效Fl期和理由,承包人应就此暂停履行其义务(除照管工程所需的部分外)直到发包人签发恢复履行的书面通知。发包人的通知应以书面形式发出。任何口述通知不应立即生效,承包人应在接获通知后3天内向发包人书面(加盖公章)请求确认。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5 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
14、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前7天。2.6 .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承包人在投标前已经到现场勘察并充分了解工地位置、邻近建筑物、道路、物料储存空间、起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中标后,承包人不得因以不了解现场情况或误解工地情况为由提出费用或工期索赔。2.7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按通用条款执行。3 .承包人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按照建设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要求。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叁套。承包人
15、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合格后的H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形式(胶装成册).(6)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承包人必须积极办理合同备案、质监、安监、施工许可证等开工前手续,发包人予以配合协助,发包人按照南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及时提供用于申办本工程备案、报批等手续所需的必要资料,承包人应在发包人提供上述资料后14天内完成所有备案、报批等开工前必要的手续,因承包人原因逾期未办妥的而导致工期延误,工期不予顺延。承担发包人上级领导检查、视察工地所需的现场准备工作:配合质监、安监单位的现场检查,并承扪由此引起的相关费用。发包人需要时,可能对施工做出某些限制和配合要求,承包人应按照要求做出必要的配合,并承担有可能因此而引起工效降低需增加的费用。承包人必须遵守江苏省及南京市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服从行业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