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2021年绩效管理工作情况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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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红河州2021年绩效管理工作情况说明为贯彻落实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和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提出的“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为切实推进我州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全面、均衡、深入发展,通过积极动员、强化保障、广泛宣传、制定方案等形式多措并举、有序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实效。为进一步加强我州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出台了红河州财政局关于成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红河州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和红河州全面

2、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做到各司其职,分工合作,确保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按照建立全面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的要求,红河州财政局陆续制定了红河州州级预算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目标编审工作规程(试行)红河州州级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红河州州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评价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工作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制度。2021年为进一步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出台了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及下达绩效公用经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红财绩发20213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预算

3、绩效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红财绩发(2021)15号)等相关配套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全州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一、预算编制阶段(1)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事前绩效评估是合理预算和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起点,为加快实现州级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前置化、科学化、规范化,提高预算资金分配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与具体性,我州采取财政部门资金管理科室一般性审核与委托第三方机构重点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对预算部门申报的政策(项目)的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筹资合规性等多个维度给予客观公正的综合评估,将审核及评估结论供预算决策参考。2021年,共收到州级各预算部门申报的政策(项目)事前绩

4、效评估共计559个,涉及资金金额1,352,372.69万元。经过资金管理科室一般性审核,最终审核结果为“优”的366个,占总项目数的65.47%;审核结果为“良”的165个,占总项目数的29.52%;审核结果为“中”的20个,占总项目数的3.58%;审核结果为“差”的8个,占总项目数的1.43%o根据评估结果,财政部门审核意见为,建议予以支持”的439个,占总项目数的78.53%;“建议部分支持”的77个,占评估总项目数的13.77%建议调整完善后予以支持”的32个,占总项目数的5.72%L建议不予支持”的11个,占评估总项目数的1.97%o同时,还从州级各预算部门上报的政策(项目)中选取了

5、10个部门的12个项目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重点事前绩效评估,涉及资金12,924.42万元。评估结果为“良”的8个,占评估项目数的66.67%,评估结果为“中”的1个,占评估项目数的8.33%;评估结果为“差”的3个,占评估项目数的25%o第三方机构评估意见为:“补充必要资料后予以支持,的9个,“补充必要资料后予以部分支持”的3个。根据评估结果和审核意见,及时进行了结果运用。评估及审核结论为“建议予以支持”和“建议部分支持”的,提供预算进行决策参考;评估及审核结论为“建议调整完善后予以支持”(包括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补充必要资料后予以支持”“补充必要资料后予以部分支持”)的,要求相关部门按评估报告

6、或有关要求及时予以调整完善,并在申报2022年部门预算前,将相关资料报送财部门资金管理科室,经审核通过后,提供预算进行决策参考浒估及审核结论为“建议不予以支持“的,不纳入预算编制。(2)强化绩效目标管理。通过财政部门资金管理科室初审、第三方机构评审和多方综合平衡,对得分低于60分的项目一律不得进入一级项目库,不予安排预算,实现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同步编制、同步审核,实现预算单位全覆盖。在各州级一级预算单位完成事前评估后开展绩效目标编制工作,将绩效目标编制作为项目入库和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要求各州级一级预算单位申报预算项目时必须编报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表。在编报2021年度预算

7、时,州本级预算部门总申报项目721个,总金额为72.24亿元;通过部门预算管理科室初审、第三方机构评审和多方综合平衡后,最终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项目528个,金额44.02亿元;审减项目193个,项目数审减率为26.77%,审减资金28.22亿元,资金审减率为38.96%o二、预算执行阶段(1)坚持实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双监控”。绩效运行监控是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关键。一方面,将“预算执行支出进度”作为共性指标纳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中,明确规定预算执行支出进度当年9月30日前不低于80%,11月30日前不低于95%,确保支出进度保持在既定目标范围内,同时强化资金全程监管,

8、确保资金规范安全使用。另一方面,加强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动态监控,要求各部门必须于每年7月和10月定期两次报送绩效监控情况,对部门绩效目标运行偏离、未达预期进度或目标、出现较大偏差或存在严重问题以及因突发事件等因素影响需调整预算和绩效目标的,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处理,确保财政资金快速支出、规范使用,发挥最大效益。目前今年19月的运行监控执行正常。(2)绩效监控结果与部门公用经费分配挂钩。今年以来继续将绩效管理与预算执行同步推进,在促进预算绩效目标实现上狠下功夫。将绩效公用经费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完成情况挂钩,全年分三次下达,完成工作任务的部门全额下达绩效公用经费,未完成的相应扣减,扣减的资金由财政

9、部门及时收回重新统筹安排。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及下达绩效公用经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州级各预算单位均已按时完成第一次挂钩任务,即2020年度部门预算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对外公开和结果应用情况并进一步细化完善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及指标体系。截至2021年11月31日,州级预算已下达州级各预算单位3次绩效公用经费合计2940.4万元,其中:第一次882.12万元,第二次1,029.14万元,第三次1,029.14万元。三、预算决算阶段今年州财政局以公开招标方式,择优委托5家第三方评价机构,在部门已开展2020年度单位自评和部门评价的基础上,选取202

10、0年度州级10个部门整体支出和74个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项目、1个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项目、2个直达资金项目开展财政绩效再评价工作,涉及部门(单位)35家,涉及资金合计742,357.01万元,其中:部门整体支出资金481,42.06万元L般公共预算支出项目资金141,641.83万元(含中央资金72,336.86万元,省级资金24,205.90万元,州级资金45,099.07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项目(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资金47,689万元(含省级资金16,859万元,州级资金30,830万元);直达资金504,884.12万元(全部为中央资金,州本级项目28,553.73万元,各县市项目

11、476,330.39万元卜经评价,10个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评为“优”的4个,占评价部门数40%;评为“良,的6个,占评价部门数60%o74个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项目,评为“优”的37个,占评价项目数50%;评为“良”的35个,占评价项目数47.30%;评为“中”的2个,占评价项目数2.70%o1个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项目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评价结果为“优,2个直达资金综合绩效评价(全州和州本级)结果均为“优,四、预算监督阶段预算监督环节实质是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我州充分运用绩效评价结果,实施奖惩结合的激励机制,把绩效重点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将绩效重点评价结果充分运用于制定

12、政策、完善制度和编制规划上来;将绩效重点评价结果运用于改进业务管理、财务管理和资金管理,运用于调整预算安排方式、增减预算规模和优化支出结构,并及时调整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在年度绩效评价工作完成后,及时向党委、政府通报绩效考核评价结果,要求部门对绩效重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积极采取措施落实整改。同时将绩效重点评价结果与下一年预算安排挂钩,按照奖优罚劣的原则,科学制定奖罚标准,根据评价结果编制安排下一年度部门预算及部门绩效公用经费。今年州财政局还委托第三方机构对2020年度州级一级预算单位的部门整体支出及项目支出单位绩效自评报告进行了抽查审核。本次被抽查的18个一级预算部门,基本能够按照相

13、关文件的要求开展2020年度单位绩效自评工作,基本实现了部门整体及项目支出全覆盖,绩效自评数据客观、准确,绩效指标设置基本合理,绩效目标基本完成,绩效自评整体情况良好。抽查结果表明,部门整体支出单位绩效自评审核综合等级为“良”,平均分为88.43分,其中:审核等级为“优”的有7个,审核等级为“良,的有10个,审核等级为“中”的有1个濒目支出单位绩效自评审核综合等级为“中、平均分为79.91分,其中:审核等级为“优”的有4个,审核等级为“良”的有7个,审核等级为“中”的有6个,审核等级为“差”的有1个。五、预决算公开阶段在预决算公开环节,按照“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一方面要求各预算部门的绩效目

14、标随部门预算公开,部门绩效自评随部门决算公开。另一方面要求各预算部门在红河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财政信息公开”栏目下的预算绩效管理专栏对单位自评、部门评价、财政再评价报告及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开,做到“依法公开、绩效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截至2021年12月,州级各部门已主动在预算绩效管理专栏上向社会公开2020年度州级预算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自评报告、整改报告及部分绩效评价报告等(涉密项目除外卜六、2021年度预算绩效管理考评情况州财政局对13个县(市179个州级部门(单位)2021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进行了考评。进行考评的13个县市中,建水县、屏边县、蒙自市、开远市、泸西县、弥勒市、个旧市、红河县8县市为“优秀”(占比61.54%),元阳县、金平县2个县市为“良好”(占比15.38%),石屏县、河口县、绿春县3个县市为“合格”(占比为23.08%79个州级部门中,州交通运输局、州政协机关、州广电局等25个部门(单位)考评等级“优秀”(占比31.65%),州总工会、州委政法委、州政府研究室等25个部门(单位)考评等级“良好”(占比31.65%),州文联、州委政研室、州侨联等29个部门(单位)考评等级“合格”(占比36.7%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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