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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县村级班子和村干部绩效考核评价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加强村班子和村干部队伍建设,完善村干部队伍报酬稳定增长机制,激发和调动村干部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村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党内法规和法律规定及甘肃省村级干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村班子,指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本办法所称的村干部,是指行政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村文书,含全县统一招聘的村文书,不含上级选派、选聘到村任职、挂职的干部。第三条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县
2、委组织部负责村班子和村干部考核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督促检查,镇党委具体组织实施。第二章考核内容第四条对村班子和村干部的考核,要结合各镇实际、农村实际,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公开民主、绩效挂钩的原则,坚持全面考核与量化考核相结合、绩效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组织考核与民主测评相结合,力求做到考核工作科学、全面、准确。第五条镇党委对照县委重点工作的目标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详细具体、可操作、易评价、便考核的村班子和村干部工作报酬绩效量化考核实施细则,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对村班子及成员的全面考核。第六条各镇对村班子、村干部考核应同步进行,村班子和村干部个人考核结果应相互一致;对村干部的考
3、核侧重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主要内容包括,德:思想坚定,政治立场鲜明,道德意识强,组织原则性强,为人正派,善于团结同志,群众观念强,模范表率作用强。能:岗位能力强,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水平,能够驾驭本职工作。勤:严格落实村干部坐班、考勤、请销假相关制度,工作勤恳,作风扎实,责任意识强,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深入群众开展工作经常。绩:工作注重实效,能够创造性地按时、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廉: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做到自省、自警、自律、自励。第三章考核奖惩第七条村班子、村干部考核分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平时考核主要是对阶段性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价
4、。定期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任期考核可结合任期最后一年的年度考核一并进行。第八条对村班子和村干部的年度考核一般在年底,与全县和各业务部门单位年度综合考核同时进行,实行百分制评价评分。第九条年度考核步骤:1 .考核准备。镇党委制定考核工作方案,成立考核工作组,培训考核工作人员,进行考核预告。2 .召开考核会议。会议由村党组织负责人召集,镇考核组组长主持并作动员讲话。参会人员包括村班子成员、村民小组组长、全体党员、村民代表及在本村的“两代表一委员”等。到会人数必须达到应参加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3 .个人述职。先由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作述职报告,主要总结本年度村班子及个人的履职、廉洁自律情
5、况和下一年度的工作打算,然后由其他村干部依次就履职情况进行述职。4 .民主测评。向参会人员发放村班子测评表和村干部测评表,以无记名方式进行投票。5 .个别谈话。谈话范围为村班子成员、村民小组组长及其他部分参会人员。个别谈话时,考核组一般有两人以上参加,并做好谈话记录。6.调查核实。对考核中群众反映较大、情况比较复杂或意见分歧较大的问题,需要进一步核实和定性。第十条考核组结合考核情况,进行集中讨论,综合分析,对考核对象提出考核等次建议。考核得分以百分制计算,镇党委按平时考核得分占20%,党员群众民主评议得分占20%,岗位目标量化考核得分占60%的比例计算出村班子和村干部的考核得分。各镇按得分高低
6、进行排名,并根据排名确定考核等次:村班子考核结果分为“一类”“二类”“三类”三个等次,各镇依照考核总分排名先后顺序按行政村数的15%、70%、15%的比例确定一类”二类”三类”等次的村班子名额;村干部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各镇根据全镇村干部总数的10%左右的比例确定“基本称职”的村干部,优秀、称职、不称职的村干部比例名额各镇可结合自身实际确定,“优秀”等次最多不得超过总数的三分之一。班子考核定为三类等次村的村干部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第十一条各镇党委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各村班子和村干部年度考核结果,提出村干部绩效报酬发放意见,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将
7、年度考核结果报县委组织部备案。第十二条村班子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核结果直接定为“三类”等次,班子成员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1.班子内耗严重、严重影响工作并经整改没有明显改变的;2 .班子成员当年有违纪违法行为被立案处理,受到警告以上党纪处分,村“两委”班子正职考核不称职或利用职权谋取私利,造成严重后果的;3 .工作不主动、措施不得力,或在重点工作有重大失误的;4 .村班子或班子成员受到县级以上通报批评的;5 .党员教育管理监督职能发挥不到位,存在党员信教、涉黑涉恶行为的;6 .不执行“三会一课”“党员固定活动日”等组织生活制度,不履行“四议两公开“民主议事等制度的;7 .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推进
8、缓慢,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或超期完成,影响全县中心工作的;8 .因其他原因被确定为“三类”等次的。第十三条村干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当年考核直接评定为“不称职”等次。1 .政治素质较差,在重大政治是非问题上立场动摇,参与社会非法组织的;2 .业务素质差,难以适应工作岗位要求,不能有效履行职责,工作责任心不强,未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受到上级查处或通报批评的。3.对承担的工作造成严重失误的;4 .违反工作纪律,在开展工作中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5 .存在违法犯罪行为、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6 .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工作安排,长期不在岗,或无理取闹,扰乱正常工作开展的;7 .因工作
9、原因影响班子团结,工作作风存在严重问题的;8 .因其他原因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第四章结果运用第十四条建立实绩考核档案。镇党委负责反馈村级班子、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的工作实绩考核结果,其他村干部的工作实绩考核结果由村党组织书记负责反馈。考核结果要在党务村务公开栏上进行公示。对考核过程中形成的考核材料、工作实绩依据和考核结果,在考核工作结束后,由镇党委派专人负责汇总整理,统一纳入村干部个人档案,作为评选、表彰、奖励和任用的重要依据,村党组织书记及时填写甘肃省村党组织书记履职情况备案表,报县委组织部备案。第十五条村干部工作报酬包括基本报酬、绩效报酬、奖励报酬。村干部基本报酬按月发放、绩效报酬和
10、奖励报酬按年发放。1.基本报酬严格按照省级财政的拨付标准,“一肩挑”村干部4.5万元,其他村干部3万元全额发放。绩效报酬从省级财政拨付的每村平均4名村干部核定补助的余额中、村集体经济收入中和年底各镇考核奖励中列支。奖励报酬从村集体收入中列支。2 .绩效报酬按照不低于村干部基本报酬15%的比例确定,由各镇根据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考核定为“优秀”等次的村干部,按不低于基本报酬的20%发放绩效工资,考核定为“称职”等次的村干部,按不低于基本报酬的15%发放绩效工资,考核定为“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等次的村干部,不享受绩效报酬。3 .奖励报酬根据各镇的村集体经济收入情况进行发放,村干部领
11、办创办专业合作社及经济组织增加村集体收入的,可按年净增加村集体收入5%的比例发放奖励报酬,每年每人最多不超过1万元,当村集体收入增长量出现负增长时当年没有奖励报酬,村集体经济收入低于10万元的村,村干部不得享受奖励报酬。4 .各镇可根据年度考核情况或单项工作完成情况,给予村干部一定数额的奖金,奖金来源由各镇根据实际自行确定,最高不超过5000元。第十六条村干部绩效考核结果经镇党委研究确定,按照程序申请拨付后由各镇组织核发。第十七条当年年终考核被评为“不称职”等次的村干部,按程序予以撤换;考核结果排名末位或评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村干部,由镇党委主要领导进行提醒谈话;连续两年年终考核排名末位或评
12、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村干部,按程序予以撤换或罢免。第十八条由县镇选派干部(含专业化管理的村党组织书记)担任党组织书记的村,村委会主任报酬可比照“一肩挑”工资标准发放。由县镇选派干部(含专业化管理的村党组织书记)担任党组织书记且实行“一肩挑”的村,可确定一名能力较强的班子副职(党组织副书记或村委会副主任)分管日常工作,按不高于“一肩挑”工资标准确定报酬。第十九条各镇要严格审核把关,考准考实村干部实绩,杜绝营私舞弊,确保报酬发放公平公正,坚决防止引发矛盾或造成不良影响。第二十条各镇要加强村干部报酬和村集体收入资金的监管,做好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坚决防止坐收坐支、截留挪用,确保资金安全。
13、出现问题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涉及违纪违法的,移送纪检或司法部门从严查处。第五章考核纪律第二十一条村级班子和村干部应自觉接受考核评议。镇上参与考核的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得更改考核评议结果。严禁以弄虚作假、拉票等非组织活动干扰和妨碍考核、评议工作。镇纪委负责对考核工作的监督,对违反上述纪律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县委组织部商县民政局解释。各镇依据本办法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不是村级“两委”成员的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团支部书记、妇联主席、副主席和村民小组长等其他人员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财政供养的村干部(专业化管理的党组织书记)可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考核办法实施。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2022年X月X日起执行,原XX县村级班子和村干部绩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X2020)X号)文件即行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