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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村(社区)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实施方案为依法维护农村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规定、农业农村部等四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村(社区)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是农村基层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开展好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基础,是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措施。做好这项工作,有利于促进农民群众选出作风正派、廉洁公正、服务意识强的村干部,有利于强化村级财务管理的监督约束机制,有利于进一步健全和完
2、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有利于推动农村改革,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县城市工委、各乡(镇)要充分认识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城市工委、乡(镇)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争取纪检、财政、民政、审计等部门的支持,精心组织、积极履职,开展好村(社区)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二、审计的对象和范围本次审计对象是行使村(社区)集体财务审批权和参与村(社区)经济活动决策等事项的“两委”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包括现职和任期内离职、免职、辞职的村干部。审计范围是2018年换届以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必要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追溯和延伸。三、审计内容审计的内容主要是农村集体
3、经济组织财务运行情况,重点包括:(一)任期经济责任目标完成及经济责任评价主要审计:任期内,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经济指标是否增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任务是否完成;政府拨款及减免税费形成的资产是否确权到集体经济组织,是否形成集体经济;村(社区)集体资产是否增值、债务是否下降;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落实是否到位。(二)财经法纪执行情况主要审计:各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账,有无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等问题;是否存在通过虚增债权的手段来虚增收入以及将收入或非法收入挂在往来账上虚增债务等问题;有无滥用职权侵占、挪用、平调集体资产和长期占用集体资金的问题;是否超标准发放村(社区)干部工资、奖金
4、和补贴;有无违规开支应由个人承担的各种费用;财务公开是否全面、真实、及时、规范。(S)“小金库”治理情况主要审计:“小金库”取缔情况;是否存在通过虚列工程支出套取资金,隐瞒集体土地补偿费、赞助费、集体耕地、林地、“四荒”地等收入,虚报冒领低保、五保、危房改造及耕地地力补贴等惠农资金情况,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所属经营主体实现的利润及股份分红是否足额上交,是否存在体外循环的情况。(四)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1.村(社区)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使用情况。主要审计:有无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等问题;有无在粮食补贴、公益林补助、退耕还林补助等方面套取侵占集体资金问题;集体企业改制、“撤村建居”和并
5、村过程中集体资产的处置情况,有无非法转让、转卖和侵吞集体资产的行为;集体土地、森林、“四荒”等资源的承包、租赁、担保和出让,是否履行民主程序,实行公开协商和招投标,签订规范的承包合同;征地补偿费使用、分配是否符合有关规定。2.村(社区)债权债务情况。主要审计:村(社区)举债是否经过村民代表大会讨论,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是否利用职权长期占用集体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建设公益性项目为由擅自高息借款;是否擅自为企业贷款提供担保、抵押;有无借债进行达标升级活动等情况。同时,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对上级巡察检查及上级党委政府和部门要求审计的其他突出问题进行审计。四、审计的方式、步骤及进度安排(一)审计方式
6、本次审计实行城市工委、各乡(镇)交叉审计,采取送达审计和实地审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城市工委、各乡(镇)统一收齐各村(社区)会计资料,集中在城市工委、乡(镇)政府实施审计。集中审计过程中,发现有重大经济疑问且情况复杂、账目混乱的村,审计人员可进村实施实地审计。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村,可根据当地党委、政府的要求,由县农业农村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专门力量进行重点审计。(二)审计的步骤一般按制定审计计划、确定审计方案、抽调合格人员组成审计小组。审计小组入驻开展工作前,要先向被审计村下达审计通知书,并在村(社区)内发布审计公告,然后实施审计工作,完成审计时,要出具审计报告,作出决定或意见等。所有下达的
7、规范性文书要报送一份至县农业农村局备案。审计公告要拍照,图片发至县农业农村局邮箱。(三)组织实施1、城市工委、乡(镇)交叉审计安排。城市工委到黄埠镇审计,镇到乡审计,镇到城市工委审计,镇到镇审计,镇到镇审计,乡到镇审计,乡乡到乡审计,乡到陡水镇审计,乡审计,乡到营前镇审计,2、人员安排。各乡(镇)要成立审计组,由3-5名懂业务、责任心强的人员组成,设组长1名(由分管领导兼任)。参加审计人员名单请于11月18日前报至县农业农村局邮箱。3、进度安排。本次审计工作从2023年11月21日开始,到12月15日结束,11月23日前参加审计人员要全面入驻被审计单位。审计完成后要及时上报审计工作总结和相关表
8、格等材料。上报的材料要有数据和典型实例,总结和表格等材料请于2023年12月15日前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联系人:,;邮箱)。(四)审计要求1、审计人员实施审计时要以会计制度和财经法规为依据。严格遵守审计程序,认真做好审计笔录,全面收集审计证据,做到谁审计谁负责,严肃认真、客观公开、实事求是,正确区分前任与现任、个人与集体、失误与舞弊等责任界限,提出恰当处理意见。2、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中要廉洁奉公。不准吃拿卡要,不准借机刁难,不准故意泄漏审计事项,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以保障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审计工作。3、审计报告经审计小组全体人员讨论后,要与被审计对象见面,征询被审计对象的意见。如被审计
9、对象提出不同意见的要进行复核,复核属实的应予纠正,复核无误向被审计对象作出全面解释。4、对审计中查出的问题,要依法作出审计决定或意见,报经领导批准后,按照问题的不同性质,依法依纪作出处理。对村(社区)干部侵占集体资产和资金、以举债为名从中牟利以及铺张浪费等给集体造成损失的,要责令如数返还和赔偿,并交由纪检监察机关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5、审计过程中要认真接受群众投诉与监督。审计结束后,审计结果要向村集体组织全体成员张榜公示。城市工委、各乡(镇)要收集好所审计的每个村的公示照片等相关佐证材料,并于12月15日前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五、强化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村(社区)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城市工委、各乡(镇)政府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强化措施,认真实施,并落实必要的工作经费。(二)强化督促检查。我们将对审计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加强业务指导,定期通报交流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审计工作有序开展。对审计出的问题,下达整改意见,责令限期整改;涉嫌违纪的,将有关线索移送县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