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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做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扎实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根据农业部等部委关于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为目的,以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和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以及现金、债权债务等为重点,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序推进、合理合法,依靠群众、充分参与的原则,全面清查核实集体各类资产,摸清集体家底,健全管理制度,防止资产流失,为
2、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盘活农村集体资产,发展新型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奠定坚实基础。二、清产核资的对象、范围(一)对象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对象主要是: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包括未建立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及村、组集体经济组织不健全,代行其集体资产管理职能的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或其他单位,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企业等。(二)范围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范围包括: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荒地、滩涂等资源性资产;用于经营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农业基础设施(包括小型水利工程)、集体投资兴办的企业及其所持有的其他经济组织的资产份额、无形资产等经营性资产;用于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
3、育等非经营性资产。重点清查核实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和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以及现金、债权债务等。三、重点任务(一)清查核实集体资产。按照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办法和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报表的要求,对集体所有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进行全面清查,确定集体资产的价值总额。对清查出的没有登记入账或者核算不准确的,要经核对公示后登记入账或者调整账目;对长期借出或者未按规定手续租赁转让的,要清理收回或者补办手续;对侵占集体资金和资产的,要如数退赔。资金、资产的清查,要以村会计账目为依据,坚持账内账外相结合、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相结合,以物对账,以账查物,全面清点品种、规格、型号、数量,查清来源、去向和管
4、理情况;资源性资产的清查,要与中央已部署开展的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等工作相衔接,注重成果利用,避免重复劳动。对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采取实地勘测丈量的方式,查明实际数量及其权属。(二)进行资产估价与价值重估。对集体所有的未纳入会计核算或无原始凭证的资产要进行资产估价;对集体资产中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背离较大的,可以进行价值重估。资产估价和价值重估,要经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讨论决定,一般由集体经济组织自行开展,民主讨论确定估价方法,作为记账凭证入账,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随意估价处置资产。确有需要的,可以聘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参与,其结果需经村民代表大会民
5、主表决通过。资产估价和价值重估,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和技术标准,不得随意多估或少估,并报镇财政所备案。(S)明确产权归属。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对农村集体资产的所有权归属进行确认,不能打破原集体经济所有的界限。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资产,确权到村集体经济组织,未成立集体经济组织的由村民委员会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组集体所有的资产,确权到村内各该集体经济组织,未成立集体经济组织的由村民小组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对于政府拨款、减免税费等形成的资产,要把所有权确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集体经济组织资产所有权发生纠纷的,除法律、法规已有规定外,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
6、列为待界定资产。(四)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集体经济组织要根据集体资产清产核资中暴露出的矛盾和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化解,完善集体资产的经营方式,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切实加强集体资产管理,提高资产的运用效益。要建立集体资产登记制度,按照资产类别建立台账,及时记录增减变动情况;建立资产保管制度,明确资产管理和维护方式,以及责任主体等;建立资产使用制度,明确资产发包、租赁等经营行为必须履行民主程序,实行公开协商或招标投标,强化经济合同管理,清理纠正不合法、不合理的合同;建立资产处置制度,明确资产处置流程,规范收益分配管理;建立年度资产清查制度和定期报告制度,以后每年末开展一次资产清查,并将清
7、查结果报送区农委。(五)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依托农业部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整理、审核、录入清产核资数据,逐级进行汇总上报。要加强信息技术保障,健全村互联互通的农村集体资产网络体系,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农村集体财务会计核算、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相关内容纳入统一平台管理,切实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推动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四、操作流程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按照清查、登记、核实、公示、确认、建立台账、审核备案、汇总上报、纳入平台9个操作流程进行。(一)清查。以村为单位,成立清产核资工作小组,对村、组两级集体资产进行清查。(二)登记。由清产核资工作小组按照农村集
8、体资产清产核资报表内容,将清查结果逐项登记。资产资源的登记要按类别详细登记其名称、数量及使用情况。登记的内容要全面,说明要清楚,数字要准确,做到不遗不漏。(三)核实。由清产核资工作小组对已清查登记的集体资产进行逐项逐笔核实。做到集体资产的数额、权属、台账与实物、处置与管理等情况无误,归属清晰。(四)公示。按照集体资产归属,分别对核实后的集体资产逐项逐笔在村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并且要留存公示照片。公示期间,清产核资工作小组要接待农民群众的咨询和反映,并认真做好记录和解释工作。凡在公示期间,农民群众对集体资产情况有异议的,都要认真进行核查,直至农民群众认可。(五)确认。公示期满
9、,按照有关规定,召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会议对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结果进行确认。(六)建立台账。经过确认后的各类资产,要按照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报表要求,分别建立台账,及时记录增减变动情况。(七)审核备案。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公示确认结果,按照集体资产归属,由清产核资工作小组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上报镇财政所审核、备案。(A)汇总上报。经审核后的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结果,按照集体资产归属,分别填报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报表,逐级汇总上报。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结果由村清产核资工作小组填报,组级清产核资结果也由村级清产核资工作小组填报,然后以村为单位将本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结果上报镇财政所。财
10、政所会同农业、国土资源、林业等相关部门,对各村上报的清产核资数据进行认真审核,确认无误后报送区级农业部门。(九)纳入平台。依托农业部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将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结果录入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实现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五、进度安排农村集体资产清查登记以2022年12月31日为时间节点。2022年底全面完成我镇农村集体资产清查登记和结果上报工作,2023年第一季度开展“回头看”,市、区检查验收,2023年上半年进行省级验收。具体分三个阶段实施:(一)准备阶段(2022年4月底完成)各村制定实施细则或工作方案,明确路线图、时间表和工作推进措施,镇政府领导小组名单
11、以及实施方案报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二)实施阶段(2022年6月底完成80%、9月底基本完成)按照“清查、登记、核实、公示、确认、建立台账、审核备案、汇总上报、纳入平台”等流程,统筹组织开展工作。确保2022年底全面完成全区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镇政府负责把村、组二级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负债汇总表和资源型资产清查登记汇总表上报区农委。(三)总结完善阶段(2023年上半年完成)2023年第一季度,组织开展“回头看”,排查问题,加强整改,建立完善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制度,完成区级数据最终校验并通过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上报区农委。2023年上半年,通过区级检查验收,形成工
12、作总结报告。六、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按照农业部等部委关于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我镇成立全镇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领导组织,明确部门工作职责,统筹工作开展。各村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和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村成立由村两委或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和村民代表参加的清产核资工作小组,镇财政以及农业、土管等相关部门人员全程参与,做好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具体工作,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二)强化部门协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推进合力,共同做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农业部门承担牵头职责,负
13、责组织实施和工作指导;财政部门要主动配合做好清产核资报表核实以及资产台账建立等工作,研究政府拨款,减免税费形成的资产量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管理办法,负责统筹安排相关资金,加强资金监管;国土部门和农业部门分别提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颁证和集体林权颁证的成果,减少和避免重复劳动。区财政、国土、水利、林业、教育、文体旅游、卫生计生等部门研究制定政府投资农村的公益性资产转化为农村集体资产以及确定后续管护费用承担主体的政策意见,为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提供政策支撑,全面做好集体资产移交工作,确保农村集体清产核资工作稳妥有序推进。(S)广泛宣传。要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宣传,采取政策问答、一封信等形式把政策原原本本交给农民,让农民群众了解清产核资的目的意义、任务要求,发动农民主动参与、积极支持清产核资工作。(四)加强督查考核。村要加强信息收集报送,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和工作动态,开展工作督导和检查,镇建立定期调度、定期通报、定期督查制度。制定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考核办法,把工作实施效果纳入各村年度重点工作考核内容,加强工作考核问效,层层压实责任,推动工作落实。对工作滞后,影响全镇整体工作进度的村,镇委、镇政府实行约谈通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