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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习新安全生产法个人心得体会9月9日,我参加了是国资委组织的“桂林市国资委监管企业第一期2021年度安全生产管理培训班”,培训期间,桂林市应急管理局政委王斌同志为我们解读了于2021年9月1日实施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通过学习,让我深刻领会到修订前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不同之处,对今后的工作和生活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学习的心得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修订的意义1.贯彻新思想新理念的迫切需要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转化为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2 .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
2、位;3 .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2.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迫切需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制度措施等作出新的重大部署:4 .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报告;5 .高危行业领域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安全生产公益诉讼等重要制度。3 .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迫切需要明确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党的领导;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和安全生产能力建设;“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健
3、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付机制。4 .强化新问题新风险的防范应对的迫切需要要求餐饮等行业使用燃气的生产经营单位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要求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存储、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不得非法转让施工资质,不得违法分包转包;要求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职责的机构实施报告公开制度等。5 .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的迫切需要罚款金额更高;对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处罚更严重更迅速;惩戒力度更大。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修订后的亮点L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
4、必须管安全”三个必须写入法律;2 .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能;3 .进一步强化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4 .加大主要负责人的职责和违法处罚力度;5 .增加了生产经营单位对从业人员的人文关怀;6 .对矿山项目建设外包、危险作业等做了针对性修改;7 .增加了违法行为的处罚范围;8 .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9 .对高危行业实施强制保险制度;10 .规定了安全生产的公益诉讼制度和事故整改的评估制度。本次培训学习的时间很短,学到的知识有限,但对今后的工作帮助很大,让我深知在工作中安全就是第一生产力的意义,也明白自己工作中的安全责任,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始终把安全放在第一
5、位,在抓好安全的同时抓好生产。学习新安全生产法个人心得体会一、新时代,更加重视安全安全生产工作抓得好不好,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答应不答应”,新安法的修订和实施本身就象征着国家及人民对安全的更加重视。按日连续处罚机制、累加处罚机制、加倍处罚机制、罚款金额提高等等,都体现了修订后的安全生产法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加大了,从而提高了责任主体违法违规的成本,使得各级责任主体不得不去重视安全,去落实安全职责,达到从源头上消除隐患,实现安全生产。二、安全,企业发展最基本的底线“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对于一个企业而言,安全直接关系企业
6、能不能正常的发展、能不能健康的发展。新安法第七十五条明确了“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如实记录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这也意味着安全直接关系企业诚信,失去诚信,寸步难行;第九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格”,同样强调企业没有保障安全的底线,就没有相关的资格去经营发展。三、安全从来不是一个人的事,而是“全员有责”通过之前的一些事故案例可以看出,部分责任主体潜意识的认为安全是安全管理人员的事情,安全工作是一个人做,发生事故也是一个人承
7、担。相关部门也看到了一些不合理的现象,此次修法写入了“三管三必须”、“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同时也强调了“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安全生产职责,安全不在是某一个的事情,而是人人有责、全员有责。四、安全必须依法、依规,严格执法对于某些常年行走在违章道路上的人,对他们而言,安全都是形式主义,殊不知安全法规都是从血的教训和经验中总结出来的,是安全生产必走之路。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等,这些法律法规是安全执法的依据、力量源泉和强大的后盾,作为安全执法人员必须依法、依规,严格执法,才能震慑、减少和消除违法行为,才能用法律武器保护他人、保护自己、
8、保护企业。学习新安全生产法个人心得体会2021年6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颁布主席令,宣布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近期鲁西集团组织大大小小的宣贯活动,各事业部内也纷纷对2021版安全生产法组织宣贯培训,以“学法、普法、懂法、用法、守法”促进安全生产,确保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保障企业健康发展。通过学习2021版安全生产法,感悟颇深,对安全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对于安全的管控从心灵上升了一个高度。回顾安全生产法走过的21个年头,自从实行以来,国内死亡人数由14万人降至2020年
9、的2.7万人,下降比例80.6%;重特大事故起数由140起降至2020年的16起,下降比例88.6%,这些数据种种迹象均透露出安全生产法对于全民生产安全起了作用,对生产单位安全有了约束。虽然安全事故总体上呈下降趋势,但传统风险还未完全消除,新的风险又不断涌现,开始进入一个瓶颈期、平台期,而且稍有不慎,重特大事故还会出现反弹。同时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又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面对各种不安全生产,不规范生产,不合规生产,安全生产法的不断修订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2021版安全生产法是对于企业更加严格,对安全的要求更加严格,坚持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把保
10、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切切实实保障作业安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这些要求都体现出国家对人民,对家庭,对社会的爱护与关切。对企业的违规生产、对事故隐患的消除加大了处罚力度,各部门对于生产单位的违法行为敢于亮剑,善于亮剑,加大执法频次,将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安全生产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企业我们要积极查隐患,整改隐患,保障安全生产。2021版安全生产法对于各方面的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进行要求,明确了安全监管职责,将“三管三必须”纳入到法律中,对于各部门要做到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对于生产部门,不仅仅针对企业一把手,对于安全责任进行了细分,要做到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对于分
11、管的业务,无论是做什么工作,首先要把安全管好;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更加明确了不安全坚决不生产的导向,对生产分管人员赋予了安全职责,更是加大了执法力度,让安全责任摊分了管理层,这就让每个人身上的担子往安全上挪,保证效益的同时更要保障安全。2021版安全生产法更是对我们作业生产的每个人做出了要求,安全生产人人都是主角,没有旁观者。实行全员安全责任制,每个人都是安全责任人,激发劳动者的安全责任感,每个人都要遵守安全法律法规,履行安全责任,提高安全素质,做好安全生产,提升整体安全观,全员安全观。这一次安全生产法的修订,作为企业职工,我深刻领受到了国家各层级对安全的重视,深刻领悟到了“人民至上,生命至
12、上”这一理念在安全生产中拓展开,逐渐沁入每个人的意识中,所以我们更要“学法、普法、懂法、用法、守法”。学习新安全生产法个人心得体会我作为一名检修人员,对于新安全生产法的出台,换流站组织员工认真学习,下面我结合学习内容谈一下自己的收获与感悟。安全生产是国家的一项长期基本国策,是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基本保证。还记得入职刚进入换流站的时候被告知的第一个词就是“安全”,并发给我们安全工作规程,通过对“安规”的学习,我发现里面的每一句话都是电力工作者血的教训,这一本书突然变得沉甸甸的。“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是出自韩非子.喻老中的一句话,后来广为流传,并演变成为今天的一
13、条哲理成语。这句话深刻揭示了千里长堤虽然看似十分牢固,却会因为一个小小蚁穴而崩溃的道理。更是警示我们世人,事情的发展是一个由小到大的过程,当存在微小的安全隐患时,如果不给予足够的重视和正确及时处理,就会留下无穷的后患。作为特高压一线基层职工应充分认识到这一点,不断提高自己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意识。安全无小事,身边处处要安全。我们在实际工作中要防微杜渐,从小事做起,及时处理好不安全因素,避免事故或灾难的发生。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开展班组学习等多种学习方式,通过绘制漫画、在线答题和播放安全生产法宣传片进行日常宣传工作。近期,对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让我深刻感悟到安全生产是一切的前提,对待安全问题要防微杜渐,注重细节,预防为主,我们要牢牢树立防患于未然的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