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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集体用地使用权出租合同合同编号:签订时间:签订地: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南涌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同意按规划用途租赁土地使用权给乙方使用。根据国家、省、市有关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管理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订立本合同:笫一条概况1、甲方依据本合同出租土地的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公用设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权出租范围。2、乙方在承租土地使用权范围内所进行的利用土地的各项行为,均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3、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地块位于南涌村启新路号,出租的地块面积为平方米(以下简称“
2、该地块”地块位置及四至范围详见附件一:附图,附图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确认。4、本合同项下的租赁地块为集体其他用地,按照规划批准的用途为工业,乙方不能擅自变更用途,否则视为违约。5、本合同出租地块的事宜已经南涌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代表会议2/3以上成员的同意。笫二条承租期限1、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租赁期限为3年,自2023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止。2、乙方同意合同签订当日接收该地块,并认可该地块的移交面积和现状。笫三条租金及支付1、合同履约保证金(1)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一次性缴交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元),保证金不计利息,不抵作租金。(2)租赁期届满,如乙方无
3、违约行为,甲方待乙方付清租金及各项杂费并完好移交该地块后空日内,将合同履约保证金无息退回给乙方;如乙方中途自行退租或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视作违约处理,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地块,乙方自建的建(构)筑物无偿归甲方所有,合同履约保证金归甲方所有,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如甲方中途违反约定收回该地块的,双倍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不再另行承担其他违约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2、租金标准该土地租金单价为:元/月年方米,租赁面积为平方米。乙方每月应交纳租金为:元(大写:)。租金无递增,租金含税。3、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每月收取,签订合同时支付第一个月租金,以后每月10日交付当月租金。4、在租赁期内,必须按规定期
4、限缴交租金。如拖欠租金的,每逾期一天,按照所欠租金4%。计算违约金,违约金计算至应付款付清之日止;如乙方拖欠甲方租金达到20天,则视作乙方违约,合同履约保证金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地块,乙方自建的地上建(构)筑物无偿归甲方所有,并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笫四条土地使用权转租乙方将本合同的土地使用权转租时,乙方将本合同的土地使用权转(分)租时,须征得甲方和东涌镇集体资产交易领导协调小组审批书面同意,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否则该转租视为无效并视作乙方违约。承接方要承担乙方原合同条款,甲、乙双方及第三方须另行签订转租合同,否则作违约处
5、理,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该地块,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乙方自建的地上建(构)筑物归甲方所有。笫五条税费规费缴交在租赁期内,乙方应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当地各级行政、执法等有关部门的规定依法经营,依法缴纳一切税费规费,而不论有关税、费是否依照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由乙方承担。乙方对外经营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负责承担。乙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经营风险和损益。第六条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乙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无偿收回该地块及乙方自建的地上建(构)筑物,所收取的租金、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如需改变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须取得甲方和
6、土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并经原批准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并依照有关规定补签或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2、乙方应在租赁年限届满或合同解除之日当天,自行清理好场地杂物,向甲方完好移交该地块,乙方自建的地上建(构)筑物无偿归甲方所有。逾期未清理的视乙方自行放弃,甲方有权对未清理的一切物品进行处置,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因此产生的清理费用。笫七条土地使用权意向续租租用年限届满,本合同终止,甲方无偿收回该地块,乙方自建的地上建(构)筑物、用水、用电、消防设施、排水设施、道路等所有固定资产无偿归甲方所有。甲方如需继续出租,必须将该土地使用权重新进行竞投交易。乙方如继续租用,必须在本合同期满9
7、0天内向甲方提交意向续租申请书,并重新参与投标,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用权。笫八条土地征收如国家需征收、征用或村集体进行工业园改造需要收回乙方租用的地块,甲方提前两个月通知乙方的终止使用时间,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搬迁,征地补偿款、建(构)筑物及设施补偿费属甲方所有,其他补偿费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乙方不得请求甲方作任何补偿或赔偿。征地收地之日本合同自动终止。若上述征地为部分征收时,双方可协商一致变更或终止合同,双方互不负违约责任,若乙方因征地单方提出终止合同,甲方可在乙方结清该地块费用后无息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但乙方自建的地上建(构)筑物无偿归甲方所有,甲方不再另行承担其他经济责任。笫九条违
8、约责任甲乙双方应当遵守合同约定。如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依本合同的相关约定或法律规定解除本合同,且履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向履约方支付等额于剩余租赁期内的租金总额的3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履约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按实际损失向履约方承担赔偿责任(本合同所指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因依法追缴所欠款项及违约金而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保全保函费、差旅费等)。第十条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一)本合同效力不受甲乙双方法人代表变动影响,也不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的除外。(二)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本书面协议,可对本合同内容进行变更。书面
9、协议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并公示方能生效。(三)在租赁期内,如因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损失。(四)合同期内,除本合同有特别约定外,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收回该地块,乙方自建的地上建(构)筑物无偿归甲方所有,并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及一切经济损失。L拖欠租金20天(含本数)或以上的;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该地块的;3 .损坏或污染该地块,造成严重后果的,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4 .
10、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该地块用途;5 .利用该地块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6 .合同期满或征地时不配合限期清场的。笫十一条争议处理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镇相关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笫十二条关于文书的送达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如直接送达的,收件方应为本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收件方是公司的还应加盖公章;如邮寄送达的,则按本合同注明的通信地址寄发通知,任何一方在通信地址变更时均有义务在变更后3天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通知不达的责任由地址变更方自行承担。如乙方拒收邮寄通知或因乙方原因无法送达,以邮件
11、寄出第3天视为送达日,同时甲方可于该地外和甲方村委公告栏中张贴通知,亦视为送达。第十三条其他约定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一)合同期内,乙方在该地上建设建(构)筑物(包括永久性或临时性建筑),要征得甲方及有关部门审批方可实施,否则后果自负。经有关部门同意建设后,乙方自行承担建设安全责任及消防安全。(二)该地的用水、用电由乙方自行申请报装,报装费用由乙方负责,村委会可协助办理。乙方需保障用水用电安全,日后水电费、安全维护及因用水电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三)合同期满或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该地上的建构筑物及用水、用电、消防设施、排水设施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毁损,不得请
12、求任何补偿或赔偿。如属乙方人为破坏,甲方有权不退回合同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赔偿责任。第十四条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及乙方交清保证金后生效;甲方、乙方双方各执一份,公共资源交易站一份。第十五条补充协议规定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并公示方能生效。附件一:附图甲方法定名称: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南涌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盖章)甲方通信地址: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甲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甲方联系电话:签订日期:乙方法定名称:(盖章)乙方通信地址: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乙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乙方联系电话: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