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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员工招聘、录用、解聘管理规定1 .员工招聘录用及解聘工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管理。2 .人力资源部根据人员需求和各单位临时人员需求计划,拟定招聘计划报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执行。3 .招聘原则:公开招聘,全面考核,择优录用。4 .招聘方式:人才招聘会、人才中介机构、推荐招聘(内外部人员推荐、自荐)等。5 .招聘条件:原则上以岗位要求为准。5.1 用人单位必须在空编、缺员情况下,方可考虑招聘。5.2 招聘的岗位是在公司现有人员中难以解决的人员或完成一定工作所需人员。5.3 录用人员应具备相应岗位要求的标准。5.4 录用人员要求身体健康(体检无慢性疾病、皮肤病、传染病),本人自愿。6 .招聘程序及要求
2、6.1 个人提交应聘申请及相关资历证明,人力资源部对资格审查。6.2 人力资源部组织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面试、考试,提出录用意见,填写录用员工审批表,经主管领导批准,办理录用手续。6.3 被录用人员最迟应在通知规定期限的3日内到公司履行报到手续。否则视为放弃。7 .试用期7.1 凡被录用和聘用员工,进入公司后均需经过试用和入职训。试用期为1个月。初次参加工作的3个月。7.2 被录用、聘用员工试用和入职培训期间,执行试用和入职培训期薪金标准。7.3 被录用人员试用期满后,填写新员工转正审批单,单位领导签署意见后交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根据平时考核和单位意见,同意办理转正,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方可转正录用。7.4 辞退人员到财务部领取200元生活费,其余工资由财务人员通知领取。辞退人员在24小时内离开,不得在单位逗留。8、解聘8.1 员工不能符合公司的需要,需经所在部门提名,报人力资源部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辞退。8.2 公司辞退人员,到人力资源部拿取辞退单,工资200元以上未领者,到财8.3 员工个人向公司提出辞职者,需提前10-30天向所在部门领导提出申请,不打招呼自行离开,赔偿由此带给公司的一切损失。并扣除当月工资的20%。8.4 旷工3天自动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