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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领班(副领班)录用标准(外招)一.基本要求1 ,性别不限,男170cm以上,女160cm以上;2 .年龄:30岁以下,体检合格,身体协调性好;3 .语言要求:会讲普通话,能听懂粤语;4 .学历:高中、中专或以上文化;5 .持身份证、退伍证、学历证书;6 .政审合格,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前科;7 .无酗酒、赌博等不良嗜好。二.专业要求1.退役,历任班长一职;或参加过正规化军体集训;擅长“四会”教学法及班队列组织指挥;指挥能力强(部门内部选拔需经集训达到此标准,可任用);2,懂得处理一般性投诉、纠纷及突发事件;3.物业安全管理实践工作一年以上。三,个性要求1 .个性开朗大方,文明有礼,善于沟通,协作性好;2 .为人正派,作风硬朗,有一定的牺牲奉献精神;3.自我开发意识强,有较好的上进心,自我要求严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