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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培训机构入股协议书培训机构入股协议书篇1培训机构入股协议书1投资项目:培训机构合作人数:四个(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甲方姓名, 性别,身份证号码乙方姓名, 性别,身份证号码丙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丁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第二条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投资开办中小学托管培训等项目。组织学生进行良好的学习习惯、生活习惯 的培养及学习成绩的提高。第三条合作期限自_20_年_4_月_8_日 至_年_月_日止;合同期满 后,如各共同投资人对合同没有进行否决要求,则合同按照相同要求进行优先 续约;如共同投资人无意愿继续续约,则由所有投资人共同商议并决策;第四条出资额、方式、期限1 .共同投资人甲以现金方式
2、出资,计人民币元,占;共同投资人乙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占;共同投资人丙 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一元,占;共同投资人丁 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占;2 .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于 年 月 日以前集资完毕以保证合作投资项目的正常运作与经营:3 .共同投资人共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合作期间共同投资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不得随意请求分割;本合同终 止后,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依据经营状况按照投资比例予以 返还;如续约或合同经过所有共同投资人商议继续执行的,共有资产不予以分割;第五条事务执行1.共同投资人委托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
3、包 括但不限于:(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 和义务;(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2 .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一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 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3 .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4 .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 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5 .共同投资人可以对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 项事务的执行。如果
4、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6 .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3)更换事务执行人。7 .其他投资人事务8 .事务投资人工资第六条经营方式,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1 .盈余分配,以资金投入比例为依据,按比例分配;合作投资实业所产 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有;经商议给予参与经营的投资人()的比例分红。 收益结算:收益结算以 为单位,到了结算期限将整理好所有数据,总体利润除 去经营者所得报酬外再按投资比例予以分红;2 .债务承担:合作债务先由共有财产偿还,共有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共 有投资人的资金投入比例 为据
5、,按比例承担;3 .如出现亏损时,也按照投资比例承担风险;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 由共有投资人承担(经过计算存在亏损,除去经营者需承担的风险资金外,余下 部分按投资比例分担风险。)第七条共有投资人增加/退出及股份的转让1 .共有投资人增加:承认本合同; 需经全体现有共有投资人同意; 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2 .共有投资人退出: 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出;不得在合作不利时退出;退出需提前三个月告知其他共有投资人并经全体共有投资人同意;退出后以退出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未经共有投资人同意而自行退出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3 .股份的转让:在与众投资人商议情况下
6、,允许共有投资人转让自己的出 资,转让时共有投资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共同投资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 按共同投资人增加对待,否则以共同投资人退出对待转让人;第八条合作投资负责人及其他共同投资人的权利1 .为共同投资人法人;法人的权限有:对外开展业务, 订立合同;对合作事业进行日常管理;出售投资人的产品和经营项目,购进常 用货物及用品; 支付合作债务;2 .其他资产人的权利:参与合作事业的管理;听取共同投资人开展 业务情况的报告; 检查合作投资项目的财务及经营情况;共同决定合作投 资的重大事项;第九条禁止行为1 .未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禁止任何共同投资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 活动;如其业务获
7、得利益应归合作投资人共有,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2 .禁止共同投资人经营与合作竞争的业务范围;3 .法律禁止的,危机到合作投资事业的行为和活动4 .如共同投资人违反上述各条款,应按合作投资的实际损失赔偿;经劝阻无 效者,可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决定进行除名;第十条合作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1 .合作投资事业因以下事由之一须终止:本投资协议书合同期满;全体 共同投资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合作事业已完成或不能完成;合作事业违反 法律被撤销;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或解除此投资协议书效力的;2.合作终止后的事项: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协商并推举清算人,须邀请中间 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
8、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 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割财产/物,可按市场 行情折价卖给其他共同投资人或第三方组织,其价值款项参与分配;清算后如 有亏损,不论共同投资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作的共有财产偿还,共有财产不足清 偿的部分,由共同投资人按出资比例承担;第十一条纠纷的解决共同投资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作 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地方人民法院进行裁决;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或参考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注册 营业日期开始执行);第十三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共同投资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 和修改的内容
9、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四条其他第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如有遗失或损 坏,须向所有共同投资人申请并在场进行补充签署,个人增补合同视为无效 合同;共同投资人甲:共同投资人乙:共同投资人丙:共同投资人丁:签署口期:年 月 日股东入股合作协议书范本2甲方:住址:身份证号:乙方:住址:身份证号:甲、乙双方因共同投资设立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规定,达成如下协议。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1、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2、住所:3、法定代表人:4、注册资本:元5
10、、经营范围:,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6、性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 乙双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公司由甲、乙两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50万元,包括启动资金 和注册资金两部分,其中:1、启动资金元(1)甲方出资25万元,占启动资金的50%;(2)乙方出资25万元,占启动资金的50%;(3)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 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4)在公司账户开立前,该启动资金存放于甲、乙双方共同指定的临时账户 (开户行: 账号:),公司开
11、业后,该临时账户内的余款将转入 公司账户。(5)甲、乙双方均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将各应支付的启动资金转入上述临时账户。2、注册资金(本)50万元(D甲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25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0%;(2)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25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0%;(3)该注册资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册时使用,并用于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 股东不得撤回。(4)甲、乙双方均应于公司账户开立之日起7日内将各应缴纳的注册资金存 入公司账户。3、任一方股东违反上述约定,均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1款承担相应的违约 责任。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三年。2、甲方
12、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 责包括:(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3)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第三条第5款处理; 甲方财务审批权限为 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甲乙双方共同签 字认可,方可执行)。(4)公司口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3、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1)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2)检查公司财务;(3)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4、甲方的工资报酬为 元/月,乙方的工资报酬为 元/月,均从临时账户或公司账户中
13、支付。5、重大事项处理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 进行:(D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甲乙双方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 则下,按如下方式处理:O6、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每周进行一次的股东 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 署。四、资金、财务管理1、公司成立前,资金由临时账户统一收支,并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和使用, 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
14、有权要求另 一方赔偿损失。2、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甲乙双 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 表交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备案。五、盈亏分配1、利润和亏损,甲、乙双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 10%)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1)分红的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个季度利润。(2)分红的数额为:上个季度剩余利润的60%,甲乙双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 取。(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六、转股或退股的约
15、定1、转股:公司成立起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 年起,经一方股东同意,另一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 先受让权。若一方股东将其全部股权转让予另一方导致公司性质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 公司的,转让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等手续,但若因该股权转让违法导致 公司丧失法人资格的,转让方应承担主要责任。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 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 金元。2、退股:(1) 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 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另一方股东的书面同 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 务。(2)股东退股:若公司有盈利,则公司总盈利部分的60%将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 另外4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红后,退股方方可 将其原总投资额退回。若公司无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