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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教辅资料(试卷)征订暂行规定为规范我校教辅材料管理,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和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高中教学实际,制定以下管理暂行规定,请遵照执行。一、教辅材料选用管理教辅材料的范畴: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一科一辅,学校统一代购的资料或试卷,校方统一征订的寒假、暑假作业参照此原则执行。任何个人不得再向学生征订或推荐到指定书店订购各种类型教辅材料和寒暑假作业。1、一科一辅:一般指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统一征订的每学科教材一种教辅材料。2、校方统一征订:指学考复习资料,高三年级一轮复习、二轮复习资料,寒暑假作业,原则上一类只允许征订一套。3、不在上述范围内的任何教辅材料(含教材解析类、工具类
2、、市面刊印发行的语文英语学科写字册等),教师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学生征订或要求学生到指定商店购买。4、教师确实需要为备课作参考的教材解析类(工具类)、试卷类教辅资料的,可由备课组集体商选后,由年级处向学校教学中心提出申请,并组织统一购买供教师使用。5、学科特殊情况下确需统一订阅有关资料,备课组必须申明理由,按照规定程序由年级处到教学中心备案并统一购买,但不允许要求或变相要求学生到指定商店购买。二、教辅材料监督管理1、强制或变相强制、指定或变相指定学生购买教辅材料、不按上级规定代购、从代购教辅材料中收取回扣的个人,学校按照相关规定问责,违纪违法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入学校和班级宣传、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材料、书籍、学具及电子产品。凡发现有本校教师与商家串通一气,帮助或变相帮助商家宣传、推荐和推销上述用品的,学校采取与上款相同的方式进行问责处理。3、凡由学校统一订购的资料,必须填写好学校资料征订备案表并经相关领导把关批准,一式三份(教学中心、年级处、报销各留一份)备案。一般超过IoOOo元的(市县组织的考试卷除外)要签订合同(年级处代签)。4、报销时凭资料征订备案表(大额的需同时附合同或资料明细表)经备课组长、年级主任、教学中心主任签字后,报有关领导审批。手续不全或签字不全者,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报销。三、说明此规定解释权在校委会;本办法从2023年3月1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