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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接送学生车辆排查制度1.成立接送学生车辆排查领导组织。成立由校长为组长,分管校长、安全办、德育办、总务处、班主任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全校接送学生车辆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加强对全校接送学生车辆工作的领导、协调、排查和管理。2定期排查,全面掌握接送学生车辆状况。每学期初组织人员对接送车辆进行全面排查,逐一核对,逐一登记,确保排查不漏一车,逐一建立档案;凡车况破旧、安全技术状况不符合要求、擅自改装、安全门窗不能有效启开、消防器材配备不齐或无效的接送车辆,一律不准上路行驶;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三轮车、电瓶三轮车、存在安全隐患车辆、报废车或无经营资质客车,一律不准用于接送学生。每月集中
2、排查不少于一次。3 .严格标准,规范管理接送学生车辆。对家长自发包租、拼租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社会车辆,由机动车所有人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初审后报教育、公安交巡部门,参照校车及其驾驶人标准,对车辆和驾驶人资格严格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学校组织家长与车主、驾驶人签订安全接送学生协议,纳入接送学生车辆管理,核发接送学生车辆标志。对未纳入学校及教育、公安交巡部门管理的车辆,一律禁止接送学生,违规接送的要坚决取缔。4 .联手交警综合整治,严查接送学生车辆违法行为。学校要安排值日人员在上放学时间对接送车辆严格检查,发现超载现象应当立即禁止和举报。交巡部门对学生上放学高峰时间要增派巡逻警车,特别是早晨上学前、
3、晚上放学后的时间,要加大路面管控力度。对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行驶、超员超载等违法行为,一律按上限进行处罚;坚决取缔机动三轮车、报废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接送学生,对发现的非法接送车辆,一律查扣,严肃处理。5 .落实责任,有效实施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监管。严格落实源头管理责任,实行“六定三签”工作制。“六定”:定接送车辆管理制度;定校方管理责任人;定驾驶人;定车型车辆;定载客人数;定交管责任人。“三签”:学校签订接送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要求和责任;学校与接送学生车辆的所有人、驾驶人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逐车落实接送学生名单、行驶路线、安全监护人,使交通安全专人落实
4、到车头、人头,从源头上杜绝超员超速、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问题;家长与车主、驾驶人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要督促车主或驾驶人认真做好接送学生车辆维护和安全检查工作,组织对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并接受教育和公安交巡部门的监督检查。学校要落实专人在上放学时间对接送车辆进行严格检查和学生乘载控制,及时发现制止或报请公安交巡部门处理非法接送学生车辆、超员等其他交通违法行为。6 .强化教育,提高学生及家长安全意识。学校要经常性地开展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活动,设立交通安全教育园地,邀请交巡人员,结合交通事故案例对全体师生及家长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拒乘超载车辆,拒乘不符合安全条件车辆,教育家长不送孩子乘坐违法违规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