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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小学教职工出勤请假加班管理办法为加强出勤管理,建立良好教学工作秩序,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及原有出勤管理制度,结合我校实际,对教职工出勤管理作如下规定。一、出勤请假1、请假:(I)教职工上班时间临时外出需请假并填写出门条,因公外出需安排工作的相关领导签字,因私外出需所在处室、级部负责人签字。(2)教职工上班时间外出超过半天的,需先找本部门的负责人请假、签字,再找有关领导请假并填写请假条(一天以内找课程部主任审批,一天以上找分管教学的副校长审批,超过三天的找校长审批;学校中层领导请假,由校长审批),并及时把请假条交到课程部。教职工请假离岗前,必须与各处、班、科教师搞好工作衔接,若出现空岗情况按
2、旷工处理。(3)教职工请病假超过一天的,需有医院诊断书。(4)除特殊情况(如急病、火灾、车祸等)外,原则上不准用电话或请人代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5)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者,首先需与学校相关部门取得联系,然后应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6)教职工如果需要续假,需办理续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7)教师因继续教育学习考试请假,需持有关部门的考试通知单到有关处室填写请假条,按公假处理。(8)教师一天以内的请假,都要自行安排好上课、执勤、值班、辅导等一切工作,否则按旷工处理。(9)教职工一天以上的请假,其一切工作由所在级部、处室协调安排。(10)教师请假需要代课的,提前半天到
3、课程部填写代课单,因未填写代课单而造成空堂的,按旷课处理。(11)上级或学校统一安排的集体活动、培训学习、教学研讨、各种比赛等活动的时间段内请假人员均按平日请假双倍的记分及处理办法进行。(12)寒假、暑假上级或学校安排的研修、培训等集体学习活动,出勤情况纳入教师下学期第一个月的出勤考核中。2、考勤:各部门负责人具体负责本部门人员的考勤。所有考勤记录于每月3号前交课程部汇总。逾期未交的若学校已经统计好,则不再更改。3、公示:课程部每月5日前将每位教师上月的出勤情况汇总并公示,学校根据出勤情况于当月职级工资中发放上一个月的全勤奖。4、奖励:学校对坚持出满勤的教职工实行奖励制度。一月之中,凡能按时上
4、下班,没有出现因私外出、请假情况的教职员工将获得20元全勤奖(不含寒、暑假)。5、考核(1)教职工上班时间因私外出的,不超过两个小时,在期末岗位目标考核中按每次0.05分进行扣分。超过两个小时的,按0.5天计算。若每月因私外出超过4次(含4次),在当月考勤中作为事假一天处理,并按事假标准扣除20元;若超过8次(含8次),按事假2天处理,并扣除40元;以此类推。若发现未写出门条私自外出(后来补出门条的无效)或以短时外出的名义半天以上不上班的,级部主任和外出教师同时按旷课、旷工标准扣分;旷课一节扣2分,旷工一天扣5分。(2)教职工因私请假(公假、法定假除外),按事假每天20元、病假每天5元扣除工资
5、;并在期末岗位目标考核中按事假每天0.2分、病假每天0.1分进行扣分。学校重大活动请假的,加倍扣分。每学期累计请假天数超过25天的,超出部分按照事假每天0.2分、病假每天0.1分进行扣分。(3)若没有请假而出现上班迟到、早退,在期末岗位目标考核中按每次0.5分进行扣分;上课迟到、早退,在期末岗位目标考核中按每次0.5分进行扣分(旷课每节扣2分);开会、集合迟到、早退,在期末岗位目标考核中按每次0.2分进行扣分(旷会每次扣1分);若白天、夜间值班出现迟到、早退和空岗现象,迟到、早退在期末岗位目标考核中按每次05分进行扣分,迟到超过1小时按旷工半天处理,空岗按旷工一天处理。(4)旷工期间扣发档案工
6、资和职级工资,一学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5天的,除扣发档案工资和职级工资外,下一学年度不再参加聘任,其工作关系转入市教育人才交流中心,并在期末岗位目标考核中按每天5分进行扣分。(5)因开会、外出学习、教研活动等学校统一安排的工作,其请假一律按公假处理,一天以内的必须回来补上所缺课时,否则自付代课工资;超过一天的由所在级部、处室安排好所有工作,代课费用由学校承担。因私请假的自付代课、代班、代岗工资。(6)整个学期全勤的,在岗位目标考核中出勤奖励1分。二、加班1、要求(I)各部室、级部负责人员及工作人员要勇于承担份内职责,在工作日内完成分管的工作任务及计划性很强的任务。(2)份内工作自己完成:属于自己
7、个人或本室应该完成的工作或承担的任务,一般不安排别人或非本室人员力口班。(3)特殊或紧急工作,除部室外,级部也可以安排人员加班,并由安排工作的部室负责汇总与公示。(4)上班期间的加班,计入岗位目标考核(晚上加班,视工作情况,记0.25天或0.5天,最多按0.5天计算);学期中周六周日、节假日的学习培训、参加会议,根据实际天数按照加班计算,计入岗位目标考核;寒暑假期间的学习培训、参加会议,按照加班纳入下一学期的岗位目标及考核。寒暑假期间的加班发放加班费。(5)安排加班无故不到者,各部室负责人以政令不畅通为由报校务部,记入校务部的级部考核中。同时书面经部室负责人签字后报课程部从岗位目标考核中扣除相应应该加班天数的分值。2、审批建立审批制度。从本学年9月1日起,凡各部室安排的加班需填表报分管校长申批,得以通过后通知有关人员力口班。凡未申批的加班在期末考核时无效。3、公示建立公示制度,各部室安排的加班每月5号以前报分管副校长予以公示,并将公示结果放校务部存档备用。凡未公示、未存档的加班在期末考核时无效。4、考核(1)节假日加班,在岗位目标考核中每天奖0.2分,此项1分封顶。(2)加班后只要学校支付了加班费的就不再计考核分。(3)提前返校的产假教师,提前部分按加班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