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许可证新申报及延期要求.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许可证新申报及延期要求.docx(27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全省建造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新申报和延期申报资料要求一、山东省建造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三份)申报企业应该认真按照申报表上的填表说明如实填写各项内容,不得空项、漏项,如遇没有的项目请填写“无、应注意:法定代表人必须在申请表上签名,单位增项资质必须填写准确完整,企业年平均人数应与企业提供工伤保险人数和实际人数说明上的人数一致。延期企业还应完整填写安全生产许可证信息。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应提供完整的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应包括增项、变更等内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经济类型、单位地址、营业执照注册号码应一致。延期
2、申请企业还应提供完整的原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包括延期和变更等内容。各市建设(建造)主管部门(省直有关部门)查看原件,向省建管局提供复印件,复印件除申报材料中装订一份外,应单独装订一份。三、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目录及文件1 .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应根据本企业机构设置情况制定,可参照下列岗位设定):(1)企业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法定代表人、经理、副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总经济师、安全处(科)长、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材料员、质检员、安全员、班组长等;(2)企业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部门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生产经营部门、技术质量部门、设备
3、部门、劳动部门、教育部门、保卫消防部门、材料部门、财务部门、行政卫生、党委、工会、团委等部门,按“一岗双责”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2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文件:房屋建造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至少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工程分包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劳保用品管理制度、起重机械设备管理制度、施工现场领导带班制度、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施工方案审批制度;其他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根据专业特点可以有所不同,但至少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检查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劳保用品管理制度。3 .操作规程:本企业资质规定承包工程
4、范围内主要工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房屋建造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至少具备建造电工、建造架子工(普通脚手架)、建造起重司索信号工、建造起重机械司机(塔式起重机)、建造起重机械司机(施工升降机)、建造起重机械司机(物料提升机)、建造电气焊接(切割)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规程;其他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至少应提供需配备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规程。各市建设(建造)主管部门(省直有关部门)查看原件,向省建管局提供复印件。一级以上总承包企业可提供目录,其他企业应提供完整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复印件。四、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证明文件(包括企业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管理办法或者规章制度
5、、年度安全资金投入计划及实施情况)(一)企业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管理办法或者规章制度;(二)本年度安全资金投入计划;(三)本年度安全资金投入汇总和发票:应提供证明资金投入的发票、凭证复印件。确实不能提供发票、凭证复印件的安全资金投入,应提供安全投入金额和用途的证明材料并经公司财务部门盖章。企业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费用,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1.新成立企业,除正常的安全教育投入外,应包括各种防护用品等实物投入,不包括机械设备投入;2.延期重审企业,应根据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2216号),以建造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提取
6、安全费用。各工程类别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1)矿山工程为2.5%;(2)房屋建造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铁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为2.0%;(3)市政公用工程、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为1.5%。总包单位应当将安全费用按比例直接支付分包单位并监督使用,分包单位再也不重复提取。总承包企业列支按以上比例提取的安全费用使用明细,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企业列支总承包企业按比例支付的安全费用使用明细。安全投入汇总表序号金额用途发票或者凭证(四)延期重申企业还需要提供有效期最后一个年度的建造安装工程造价汇总表,以及安全投入计划、汇总表和发票。各市建设(
7、建造)主管部门(省直有关部门)要认真核对企业安全投入发票、凭证等证明材料,并向省建管局提供复印件。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包括企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的文件、安全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安全机构负责人的任命文件、安全管理机构组成人员明细表)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造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2291号)和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指建造施工企业设置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独立职能部门”,企业应提供设置安全管理机构的文件、安全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安全机构负责人的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8、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组成公司安全部(处、科),人员配置为:(一)建造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企业:特级资质不少于6人;一级资质不少于4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3人。(二)建造施工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企业:一级资质不少于3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2人。(三)建造施工劳务分包资质序列企业:不少于2人。(四)建造施工企业设置的分公司、区域公司等较大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应依据实际生产情况配备不少于2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总配置人数应不少于该企业主项资质规定的建造师人数。主项资质规定建造师人数
9、为3人以下或者无建造师人数要求的专业承包企业,专职安全员不应少于3人。劳务分包企业不应少于3人,且每一个工程项目不得少于1人,并按不少于企业总人数的5%。增加配备专职安全员。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专业工程施工企业,按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执行。总承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一)建造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造面积配备:1.l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2.1 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3.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二)土木工程、路线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按照工程合同价配备:1. 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2. 5000万1
10、亿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3.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分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一)专业承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1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份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Wei)险程度增加。(二)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及以上的,应当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份项工程施工危(Wei)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0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总人数在满足最低标准的前提下,可根据企业年度在建工程总
11、数,按照以上工程项目标准增加配置。各市建设(建造)主管部门(省直有关部门)查看企业有关文件原件,向省建管局提供复印件。六、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名单及证书(复印件)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建造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该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房建类的建造企业应该取得由省建管局考核颁发的证书;交通、水利等有关专业工程施工企业,按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执行。未开展三类人员考核工作的专业工程主管部门,可由省建管局证书代替。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应同时满足主项资质和增
12、项资质的要求”,而且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例如:主项资质为房屋建造工程,增项交通、水利等专业工程资质的施工企业,除具有省建管局“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外,应取得交通、水利等部门颁发的“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增项资质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应考取省建设厅或者省建管局颁发的“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通类的“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通过所在设区市交通主管部门申请考核,水利类“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通过省水利主管部门申请考核。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原则上按以下数量配备:1 .主要负责人(A证):总承包企
13、业3-4人,至少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技术负责人。专业承包企业2-3人,至少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法定代表人与企业负责人可以由同一人兼任,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不得兼任其他职务;劳务分包企业不少于2人,至少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当一人同时兼任多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时,企业通过所在设区市主管部门申请为法人进行增本,确保公司法定代表人必须持有本公司的A证。2 .项目负责人(B证):至少应满足建造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规定的该企业主项资质和增项资质对建造师人数的要求,有增项资质的企业,应按建造师要求的最高人数标准来配备。3 .专
14、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证):按照第五项人数配置。三类人员证书应附完整的证书复印件,包括有效期等内容。三类人员证书所在单位应与申报企业名称一致;各类人数不得少于附件1规定人数。各市建设(建造)主管部门(省直有关部门)审查证书原件,向省建管局提供证书复印件。七、本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操作资格证书(复印件)按照山东省建造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鲁建管发(2022)12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电监办有关规定,根据建造施工企业资质规定的承包工程范围,对企业特种作业人员要求如下:1 .从事以下房屋建造施工和与其配套的路线管道敷设、设备安装、装饰装修工程等施工的房屋建造工程
15、总承包企业和专业承包企业,根据企业资质规定的承包工程范围对特种作业人员的要求,应提供省建管局颁发的建造电工、建筑架子工(普通脚手架)、建造架子工(附着升降脚手架)、建造起重司索信号工、建造起重机械司机(塔式起重机)、建造起重机械司机(施工升降机)、建造起重机械司机(物料提升机)、建造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塔式起重机)、建造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施工升降机)、建造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物料提升机)、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建造电气焊接(切害IJ)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1)房屋建造工程和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2)地基与基础工程、建造装修装饰工程、建造幕墙工程、园林古建造工程、钢结构工程、高耸构
16、筑物工程、消防设施工程、防腐保温工程、附着升降脚手架、金属门窗工程、预应力工程、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建造智能化工程、电子工程、拆除工程、特种专业工程、建造节能外墙外保温等专业承包;(3)建造智能化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建造装饰装修工程、建造幕墙工程等设计与施工专业承包;(4)钢筋作业、脚手架搭设作业、模板作业、焊接作业、水电暖安装作业等劳务分包。2 .其他施工总承包企业和专业承包企业参考建造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许可的承包工程范围,应提供本专业相关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部份专业工程施工企业,还应具备企业资质规定的承包工程范围要求的高处作业、爆破作业、拆除作业、矿山建设提升运输作业、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焊接作业、高压电工等安监局、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