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资料2023年整理-发售现有证券的交易征费与交易费.docx

上传人:p** 文档编号:349903 上传时间:2023-08-05 格式:DOCX 页数:39 大小:52.3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财务管理资料2023年整理-发售现有证券的交易征费与交易费.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9页
财务管理资料2023年整理-发售现有证券的交易征费与交易费.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9页
财务管理资料2023年整理-发售现有证券的交易征费与交易费.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9页
财务管理资料2023年整理-发售现有证券的交易征费与交易费.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39页
财务管理资料2023年整理-发售现有证券的交易征费与交易费.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39页
财务管理资料2023年整理-发售现有证券的交易征费与交易费.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39页
财务管理资料2023年整理-发售现有证券的交易征费与交易费.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39页
财务管理资料2023年整理-发售现有证券的交易征费与交易费.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39页
财务管理资料2023年整理-发售现有证券的交易征费与交易费.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39页
财务管理资料2023年整理-发售现有证券的交易征费与交易费.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39页
亲,该文档总共39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财务管理资料2023年整理-发售现有证券的交易征费与交易费.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财务管理资料2023年整理-发售现有证券的交易征费与交易费.docx(39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附录八上市费、新发行的交易征费及交易费及经纪佣金1.首次上市费(1)如属新申请人发行股本证券,而非单位信托的单位、互惠基金的可赎回股份、开放式投资公司或其它集体投资计划所发行的证券,则于申请上市时须缴付下列首次上市费:将予上市的股本证券的货币值首次上市费(百万港元)(港元)不超过100150,000200175,000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36页300200,000400225,000500250,000750300,0001,000350,0001,500400,0002,000450,0002,500500,0003,000550,000

2、4,000600,0005,000600,000超过5,000650,000附注:“开放式投资公司”指主要从事或显示本身为主要从事或打算主要从事证券或集体投资计划的投资、再投资或买卖的业务,并正提呈发售或已自行发行了任何可赎回股份(或具相同功能的工具)的投资公司。(2)按照上市规则第9.03及20.08条(视何者适用而定)的规定,新申请人须于递交排期申请表格的同时,预先缴付首次上市费。1A.债务证券及结构性产品(1) 由2002年7月1日起,不论是否新申请人,凡安排债务证券新上市而有关债务证券的年期:(a) 少于两年,则申请有关债务证券上市时须一次过缴付的上市费用将为:(1) 10,000港元

3、(发行债务证券达1亿港元或以下者);(2) 12,500港元(发行债务证券超过1亿港元但少于或等于5亿港元者);(3) 24,000港元(发行债务证券超过5亿港元者);(b) 为两年或超过两年,但少于或等于5年,则申请有关债务证券上市时须一次过缴付的上市费用将为:(1) 20,000港元(发行债务证券达1亿港元或以下者);(2) 25,000港元(发行债务证券超过1亿港元但少于或等于5亿港元者);(3) 39,000港元(发行债务证券超过5亿港元者);(c) 超过5年,但少于或等于10年,则申请有关债务证券上市时须一次过缴付的上市费用将为:(1) 25,000港元(发行债务证券达1亿港元或以下

4、者);(2) 30,000港元(发行债务证券超过1亿港元但少于或等于5亿港元者);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6页共36页(3) 55,000港元(发行债务证券超过5亿港元者);(d) 超过10年,则申请有关债务证券上市时须一次过缴付的上市费用将为:(1) 如属发行债务证券达1亿港元或以下者:25,000港元,另在上市后满10年之日起按尚余年期须每年(或不足一年)缴付5,000港元;但上市费总额最高以60,000为限;(2) 如属发行债务证券超过1亿港元但不超过或等于5亿港元者:30,000港元,另在上市后满10年之日起按尚余年期须每年(或不足一年)缴付

5、5,000港元;但上市费总额最高以70,000为限;(3) 如属发行债务证券超过5亿港元者:55,000港元,另在上市后满10年之日起按尚余年期须每年(或不足一年)缴付5,000港元;但上市费总额最高以90,000为限;但在2002年7月1日之前上市、而上市时的尚余年期超过10年的证券,则须在上市后满10年之日起按年缴付6,000港元的上市年费。(2) (a)凡有关债务证券发行计划新上市、持续发行或增加发行额的申请,均须于有关债务证券发行计划申请上市、持续发行或增加发行额时缴付上市费15,000港7LO(b)若根据上文第lA(2)(a)项的债务证券发行计划新发行债务证券上市,申请有关债务证券(

6、按债务证券发行计划发行者)上市时须一次过缴付的上市费用,将为上文第IA(I)(a)、IA(I)(b)、IA(I)(C)或IA(I)(d)项(视属何情况而定)规定缴付的上市费用的70%(上调至最接近的1,000港元)。(3) 至于所有在1997年1月1日之前上市的债务证券,不论是否新申请人,有关债务证券须缴付的上市年费,须继续遵守下文第2(l)(b)及/或2(l)(e)项(视属何情况而定)的规定。(4) (a)如属2002年4月1日之前推出发行的衍生权证(见第十五A章),则于申请有关衍生权证上市时须一次过缴付的上市费用将为80,000港元。(b)如属2002年4月1日或之后推出发行的结构性产品(

7、股票挂钩票据除外),则于申请有关结构性产品上市时须一次过缴付的上市费用将为如下:每名发行人在任何历年首次就某证券、指数、货币或其它资产而推出发行的结构性产品,其上市费用为60,000港元(基本费用);其后同一发行人在同一历年就同一相关证券、指数、货币或其它资产而再推出发行的结构性产品,其上市费用则为40,000港元(减收费用)。一篮子结构性产品则不论首次发行或其后发行均须每次缴付60,000港元。附注:以下的过渡安排适用于2002年内推出的结构性产品(股票挂钩票据除外)。所有在2002年4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期间推出发行的结构性产品(股票挂钩票据除外),若发行人曾于2002年1月21

8、日至推出该结构性产品发行日之期间,已发行就相同证券、指数、货币或其它资产的结构性产品,则可按上述减收费用缴费。(C)如属发行股票挂钩票据,则于申请有关股票挂钩票据上市时须一次过缴付的上市费用如下:发行人在任何历年首次就某证券、指数、货币或其它资产而推出股票挂钩票据,其上市费用将为:(i) 5,000港元(若市值不超过1,000万港元);(ii) 10,000港元(若市值超过1,000万港元,但不超过5,000万港元);及(iii) 15,000港元(若市值超过5,000万港元)。其后同一发行人在同一历年就同一证券、指数、货币或其它资产而再推出发行的股票挂钩票据,其上市费用则为:(1) 3,00

9、0港元(若市值不超过1,000万港元);(2) 6,000港元(若市值超过1,000万港元,但不超过5,000万港元);及(3) 9,000港元(若市值超过5,000万港元)。至于一篮子股票挂钩票据,其申请上市时须一次过缴付的上市费用如下:(I) 5,000港元(若市值不超过1,000万港元);(II) 10,000港元(若市值超过1,000万港元,但不超过5,000万港元);及(III) 15,000港元(若市值超过5,000万港元)。2. 上市年费(1) 除首次上市费外,每类证券另须一次过预先缴付下列上市年费,该项费用乃按照现时或将会在本交易所上市的证券的面值计算:(a)如属股本证券,而非

10、认股权证、单位信托的单位、互惠基金的可赎回股份、开放式投资公司或其它集体投资计划所发行的证券,则按下列比例缴付:(ii)自 1998 年 1(1) 截至1997年月1日起12月31日止的年度上市股本证券上市年费的面值(百万港元)(港元)上市股本证券上市年费的面值(百万港元)(港元)不超过 100 108,000200 132,000300 156,000400 180,000500 204,000750 264,0001,000 324,0001,500 408,0002,000 492,0002,500 576,0003,000 660,0004,000 816,0005,000 972,0

11、00超过 5,0001,080,000不超过 200 145,000300 172,000400 198,000500 224,000750 290,0001,000 356,0001,500 449,0002,000 541,0002,500 634,0003,000 726,0004,000 898,0005,0001,069,000超过 5,0001,188,000(b)如属1996年12月31日当日或之前已上市的债务证券,则其首10年须缴付的上市年费,须为2,000港元另加按所发行的债务证券每1,000,000港元缴付5港元计算(须受整体最低额3,000港元及最高额7,500港元的规限

12、),但所计算的上市年费须往上调整计至最接近的100港元;10年之后须缴付的费用,则须遵守第IA(I)(C)项的规定。(C)如属上市认股权证,则按下列比例缴付:全面行使认股权证可筹集的资金总额受认股权证限制的现有已发不超过不超过行股本的100,000,000500,000,000500,000,000百份比港元港元港元及以上(港元)(港元)(港元)不超过10%36,00054,00072,00050%36,00054,00090,000100%54,00072,000108,000超过100%72,00090,000135,000(d) 如属1996年12月31日当日或之前已上市的衍生认股权证(

13、参阅第十五章),于1997年1月1日则须一次过全数缴付上市费,上市费数额须按每年15,000港元计算,而不足一年者则按比例计算。(e) 依据在本交易所上市的债务证券发行计划于1996年12月31日当日或之前上市的债务证券须缴付的上市年费,须为1,500港元另加按已发行的债务证券每1,000,000港元缴付3.50港元计算(须受整体最低额2,500港元及最高额5,000港元的规限),但所计算的上市年费须往上调整计至最接近的100港元。(2) 若发行人拥有面值少于0.25港元的股份,则为方便计算上市年费,每股股份的面值将被视为0.25港元。(3) (a)上市年费须一次过预先缴付。年费须于收到缴款通

14、知书后七天内预先缴付,或(如为较早日期)于有关证券开始买卖前缴付。上市年费概不退还。不论证券于某月任何一日上市,上市年费均由该月的第一日起计算,以该月按比例缴付费用者概不批准。(b)为计算全年度须缴付的总额,发行人应假定于其预缴上市年费的整个年度内,所用以计算上市年费之数字将无改变。(C)如发行人撤回上市或被除牌,则不论发行人在那一日撤回上市或被除牌(视属何情况而定),其撤回上市或除牌后之月份开始的上市年费将可退还,而包括至撤回上市或除牌生效之月份的上市年费,则发行人仍须缴付而不获退还。就债务证券或衍生认股权证而已预付的上市费,如果发行人撤回该等证券上市或被除牌的话,则不论该等证券在那一日上市

15、,该等上市费将予以没收而不获退还。(4) 虽则规定任何预缴的上市年费或其任何部份不得退还,但若于预缴该年度的上市年费后,所用以计算上市年费之数字有所改变,则应缴付的上市年费将从改变之日起加以调整。如该项改变导致该年度余下时间须缴付的上市年费减少,则多付的预缴款项(由改变后第一个月的第一日起计算)得从下次的上市年费(如有)中扣除。上述多缴的款项只可用作缴付日后的上市年费或其任何部份,而不得用作支付其它费用或退还予发行人。(5) 倘该项改变导致该年度余下时间须缴付的上市年费有所增加,则有关于该年度余下时间应缴付的额外金额,将由发行人于收到缴款通知书后七天内预先缴付,或(如为较早日期)于有关证券开始买卖前缴付。而该年度余下时间应缴付的额外金额会由发生改变之月份的第一日起计算。(6) 倘有关证券的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金融/证券 > 期货

copyright@ 2008-2023 1wenmi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189号-1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第壹文秘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第壹文秘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