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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创伤中心院前急救工作制度一、院前急救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人员应服从市120指挥中心的指挥,严格执行各项交接班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二、认真做好院前急救的准备工作,急救车辆、急救设施设备和药品完好率必须保证达到100%,急救物品必须实行“五定”管理。保持急救车辆整洁、卫生,符合感染控制要求,时刻处于待命出发状态。三、接到120出诊指令后,出诊医生、护士、担架员和司机必须在3分钟内出诊。出诊途中须与报诊方取得联系,急救医师给出现场自救、互救指导。四、到达现场,以出诊医师为组长的急救医疗小组应立即展开救治,动作迅速,处理果断。严格执行诊疗常规、技术操作规范。对病人及家属态度和蔼,文明礼貌,用语
2、规范五、如患者在实施救治前已确认死亡,应详细询问死者家属或在场人员,了解情况,做好记录,并明确告知家属或在场人员,留取证据。疑似非正常死亡的经过抢救的患者迅速报警110,由公安部门出具验尸证明后,方能出具死亡证明。六、医护人员要密切配合,口头医嘱下达要求准确、清楚,护士执行口头医嘱时必须重复无误方可执行,并及时记录。凡经抢救的病人,应有详细病案及抢救记录。七、现场救治结束,急救人员必须将各种抢救药品及器材等认真检查核对,整理归位带回,将所有的医用废弃物要集中带回进行处理,不得遗留救治现场。八、病情紧急时应就地抢救,病情允许后方可搬运。九、对出诊不需要来院或拒绝来院的伤(病)者,要求有完整的签字
3、凭证。十、出诊现场与出诊命令单内容有出入时(地址、伤病情、人数等),应及时向120指挥中心反馈,不得隐瞒或擅自处理。十一、急救出诊途中不准擅自改变救护对象,若遇特殊情况,须经120指挥中心同意后,方可改变。十二、转送病人过程中,出诊人员应在病人身旁密切观察生命体征变化,严禁坐在驾驶室内。十三、将病人转送本院或他院急诊科后,应与院内医护人员做详细交接,并认真填写院前急救交接记录单。十四、详细书写院前急救病历及已完成急救处理的措施和用药,病历要完整、清楚、准确、扼要,签字完善。十五、返回后及时补充抢救药物、更换急救物品、清洁消毒车辆等。完成急救出车任务及时向120指挥中心报告(操作车载GPS或电话回馈)。十六、院前工作严格执行感染控制管理制度。十七、遇突发性灾害事故(如集体食物中毒、重大交通事故、塌方、火灾等其他灾害时)及时将现场情况报告120指挥中心,听从统一指挥。十八、凡涉及法律、纠纷的救治工作,在积极抢救伤(病)者的同时,要做好各种记录、登记,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