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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院徽采商城合作供应商考核办法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徽采商城合作供应商服务质量,根据芜湖市制定下发的关于政府采购货物继续采用徽采商城采购方式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日常办公用品实行徽采商城方式采购的通知学院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一、考核对象已入围“徽采商城*站”,为学院徽采商城采购提供服务的供应商。二、考核原则考核工作要遵循“谁使用、谁评分、谁负责”原则,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三、考核内容考核工作的主体为学校各二级学院及各部门。考核工作每年实施一次,实行百分制,由各二级学院及各部门组成3人以上评分小组,对有合作关系的徽采商城供应商进行考核打分。考核评分指标包括供货
2、货物质量、供货效率、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水平等。(考核评分指标详见徽采商城供应商考核评分表)四、考核安排1 .每年12月1日开始,由国资处统计整理本年度有过合作的徽采商城供应商,将供应商考核评分表发放给各二级学院和各部门。2 .各二级学院和各部门必须在12月31日前完成对合作供应商的考核打分,并将由评分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的纸质版徽采商城供应商考核评分表送交至国资处汇总和存档(若单个供应商与多个学院或部门均有合作,则该供应商最终得分以全部合作学院及部门打分的加权平均分计算)。3 .国资处将年度考核情况报送校长办公会议批准后,通过校园网公示最终考核结果,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供应商对自身考核
3、结果若有异议,可在5个工作日内咨询国资处。4 .年度考核结束后,国资处将考核结果告知各二级学院和各部门。五、考核奖惩学校将年度考核结果应用到后期的供应商选择工作中。考核得分将作为我校通过徽采商城采购选择合作供应商的重要依据。1 优秀:得分290分。连续两年优秀的供应商,后续优先考虑合作;2 良好:80W得分V90分。评分为良好的供应商,后期正常合作;3 一般:60W得分V80分。评分为一般的供应商,暂停4 12个月合作期;5 不合格:总分60分。评分不合格的供应商,原则上不再合作。六、其他要求1 .供应商须遵守“徽采商城”及“徽采商城芜湖站”管理规定,做好供货服务;供应商须严格按照徽采商城合同
4、约定的产品名称、品种、规格和数量供货,如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或所供产品与合同不符而造成无法支付款项,供应商须自行承担责任。2 .供应商须按合同承诺提供配送、保修等服务,当商品或售后服务出现投诉或纠纷时,应在服务承诺及合同约定范围内妥善解决。3 .我校物品使用部门如有应急等特殊情况需求时,供应商应采取积极措施及时供货或维修,如出现故障超过48小时无法解决的,应按照使用部门要求提供备用设备,不得影响我校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4 .日常办公用品供应商可以直接与使用部门对接相关用品采购事宜,但须严格遵守省、市规定的招标采购要求,严禁误导、欺瞒使用部门。七、本考核办法由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如遇上级政策变化从其规定执行。八、本考核办法自文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