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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制度为进一步促进和强化对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彻底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在本项目经理部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对事故隐患实行分级管理和分级负责制。1.事故隐患的分类1.1. 事故隐患按照其可能造成的事故性质和危害程度共分三类:a.一般性事故隐患:指在一定条件下,有可能导致一般性安全生产事故的隐患。b、重大事故隐患:指随时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隐患。聂特别重大事故隐患:指随时能够造成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而且事故征兆比较明显,已经危及单位及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隐患。1.2. 事故隐患按照其发现途径和方式,共分三类:a
2、、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事故隐患。b、各有关部门上报事故隐患(包括书面或口头反映)oJ受理社会举报的事故隐患。2.、事故隐患的处理方式2.1、 一般性事故隐患:应要求有关责任人及劳务队伍限期排除。2.2、 重大事故隐患:应做出暂时局部、全部停工或停止使用的强制措施决定,并根据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具体要求,督促其进行限期整改。2.3、 特别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做出停工或停止使用的强制性措施决定,并及时进行人员疏散、加强安全警戒等相应措施,强制监督其立即进行彻底整改。3、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和上报按照项目经理部以及项目分部安全领导小组工作分工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分管
3、责任人对分管领域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和上报实行排查整改和上报责任制。3.1、 对单位和个人通过各种途径上报的事故隐患,应及时按规定进行查实,并认真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及劳务队伍进行彻底整改。3.2、 分管责任人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定期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尤其要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监管。3.3、 对员工上报的各类事故隐患,要按职责分工,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协调和督促有关部门和劳务队伍限期整改。3.4、 安质部对重大隐患或一时难以解决的隐患,要及时采取必要的临时安全措施,并立即上报主管领导,由主管领导负责协调解决;主管领导不能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应随时上报公司,召开专项
4、会议研究解决措施;本公司无法协调解决的,立即向当地政府报告。3.5、 各分部安质部要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档案,将群众举报、检查发现、上报等各类事故隐患的发现、隐患具体情况、采取的措施、监管责任人、整改结果、复查时间等一一进行详细记录;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档案,将分管领域危险源数量、类型、所在单位、具体位置和部位、危险程度、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监控措施、管理责任人、监控责任人、检查时间、检查情况等详细登记造册。3.6、 安全管理人员对事故隐患进行定期汇总向领导汇报,并对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查。4、责任追究对因未认真履行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监管或上报职责导致事故发生或损失加重的部门、劳务单位和有关责任人,按分部相关安全管理办法及公司有关文件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