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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心学校学前教育招生方案各幼儿园:为保障辖区内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根据政策规定,结合*乡辖区实际,现就*乡中心学校学前教育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一、招生原则1、属地管理原则。*乡适龄幼儿入园工作,在裕安区教体局、*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由*乡中心学校负责,各幼儿园、有附属园的中小学组织实施。2、就近入园原则。根据各校园所在行政区域和*乡教育年报统计历史经纬所划分的学区范围,就近入园。3、普惠普及原则。各单位要加强对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重视,在满足片区内户籍或常住适龄幼儿入园需求的基础上,尽最大努力解决符合条件的外来入园需求。有条件的幼儿园要接收并为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学
2、龄前残障适龄儿童提供融合教育。二、招生对象截至当年8月31日,小班年满3周岁,中班年满4周岁,大班年满5周岁。三、招生程序1、制定招生方案。7月下旬,各幼儿园应制定好招生工作方案,报中心学校备案。2、发布招生信息。各幼儿园于8月1日前,向社会公布招生公告或招生简章。3、新生报名登记。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由家长携带相关材料到相关幼儿园或有附属园的中小学,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报名工作原则上于8月25日前结束。4、做好新生信息的采集和资料审核。幼儿报名注册登记时,需要提供幼儿及其监护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幼儿预防接种证等相关材料,确保幼儿报名信息真实、完整。四、招生要求1、规范幼儿园招
3、生行为。规范入园条件。原则上,各幼儿园、各中小学附属园一律不得招收未满3周岁幼儿,不设小托班,且设置平行班,不得以任何形式举办学前班。有条件的可设托班,招收2.5-3周岁幼儿。各幼儿园、附属园应按照幼儿园工作规程规定的班额标准招生,有困难的幼儿园可适当放宽,但不应超过规定年龄段学位数的20%。鉴于教育资源紧张等特殊原因,需要突破核定班额的,必须以书面材料的形式报裕安区幼儿教育中心批准。2、规范幼儿园收费。严格收费公示制度。在显著位置设置固定的收费公示栏,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严格执行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切实按照核定的标准收取保教费;代收的伙食费,应专款专用,单独做账,按月结算,按月公布;交通费等,应据实核算。幼儿因故退(转)园的,应根据幼儿实际在园时间,合理计退剩余相关费用。公办幼儿园,必须按照报账要求规范财务管理。3、规范学籍管理。各单位要重视学籍管理,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处理相关业务工作。4、足额配备教职工。创造条件,配足配齐教职工,切实做到每班“两教一保二5、做好家园沟通。招生前应将办园理念、特色、收费、管理、安全等有关规定,在招生简章中明确,注意加强家园互动,密切家园关系。五、招生计划2023年秋学期,*乡中心幼儿园、*乡阶梯幼儿园*乡宝宝乐幼儿园,计划合计招生270人(小班75人,中班90人,大班10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