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业主住户须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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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区业主住户须知一、业主必须在接到楼宇入伙通知书之日起3个月内,到本公司办理入伙手续。二、业主到物业管理公司办理入伙手续时,应携带公证书(或楼宇买卖合同书)、身份证、入伙通知书办理入伙手续,然后持公证书、身份证和收楼通知书到管理处领取其楼宇锁匙接收楼宇,管理处将尽力协助业主(住户)解决有关入伙事宜。三、收楼时,请认真查看室内设备、土建装修等是否损坏或未尽妥善,如有投诉,请在收楼时书面告知管理处,管理处将代表业主(住户)利益,就提出的投诉向楼宇承建单位协商解决。四、根据楼宇承建合同,楼宇维修保养期为半年或一年,维修保养期间,如因工程质量所致,承建单位将为业主(住户)免费处理。如因业主(住户)使用

2、不当,则由业主(住户)自行支付费用。五、业主(住户)可以在自己的大门外装上铭牌,但不得涉及其行业、职业或工商业。外墙及窗户、阳台均不得设立任何广告或标志。六、住宅单位仅作居住用,不得作为写字楼、货仓或商业用途。七、为保持楼宇外貌美观,业主(住户)不得将窗户、阳台及外墙作任何更改,不得在公共地方搭建檐篷、帐幕或神位等。八、业主享有房产权有权对其房产进行买卖、赠与、交换和继承。九、业主(住户)有权对其住宅单位进行装修、维修,但不得改变或损坏原有房屋的结构、外貌及公共设施,不得改变房屋及配套设施的使用功能。装修、维修前须向管理处提出申请,填写住宅装修申请表,获准后方可进行,并按规定由装修、维修承接者管理处缴纳一定的装修管理费。施工时间为上午8时至12时下午2时至6时。十、凡擅自改变楼宇结构、用途、外貌或进行扩建、拆建等,除责令停止或恢复原貌外,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人民币元以下的罚款。十一、为保护小区内宁静,在晚上10时后、早上8时前,禁止影响他人休息的噪音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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