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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实施增城区荔城街建设规划,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环境,促进经济、文化发展。拟征收太平村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共0.0887公顷(具体范围以被征地单位确认的征地红线图为准),为切实做好安置补偿工作,确保征地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具体征地安置补偿情况如下:一、征收集体土地情况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0.0887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0887公顷(其中园地0.0531公顷、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356公顷)。(一)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土地类别面积(公顷)土地补偿(万元)安置
2、补助(万元)合计(万元)补偿标准补偿金额补偿标准补偿金额园地0.053139.90002.118728.50001.51343.6321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35639.90001.420428.50001.01462.4350汇总0.08876.0671万元为妥善安置被征地农民,切实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生产生活出路,在保证货币安置落实的同时,该征收集体土地将按穗府办(2012)7号文件的规定,按实际征地面积的10%比例(即0.0089公顷)在本批次荔城街三联村0.1460公顷中落实留用地;给上述被征地农民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和培训就业等社会保障措施,以确保被征地农民的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
3、远生计有保障,具体将按省的留用地安置和征地社会保障实施方案办理。为实施增城区荔城街建设规划,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环境,促进经济、文化发展。拟征收太平村鹰咀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共0.1581公顷(具体范围以被征地单位确认的征地红线图为准),为切实做好安置补偿工作,确保征地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具体征地安置补偿情况如下:二、征收集体土地情况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0.1581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1581公顷(其中园地0.0235公顷、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1346公顷
4、)。(一)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土地类别面积(公顷)土地补偿(万元)安置补助(万元)合计(万元)补偿标准补偿金额补偿标准补偿金额园地0.023539.90000.937728.50000.66981.6075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134639.90005.370528.50003.83619.2066汇总0.158110.8141万元(二)青苗补偿款7.1152万元,由荔城街太平村鹰咀经为妥善安置被征地农民,切实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生产生活出路,在保证货币安置落实的同时,该征收集体土地将按穗府办(2012)7号文件的规定,按实际征地面积的10%比例(即0.0158公顷)在本批次荔城街三联村0.
5、1460公顷中落实留用地;给上述被征地农民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和培训就业等社会保障措施,以确保被征地农民的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具体将按省的留用地安置和征地社会保障实施方案办理。为实施增城区荔城街建设规划,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环境,促进经济、文化发展。拟征收三联村江尾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共0.2783公顷(具体范围以被征地单位确认的征地红线图为准),为切实做好安置补偿工作,确保征地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具体征地安置补偿情况如下:三、征收集体土地情况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0
6、.2783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2783公顷(其中园地0.2305公顷、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478公顷)。(一)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土地类别面积(公顷)土地补偿(万元)安置补助(万元)合计(万元)补偿标准补偿金额补偿标准补偿金额园地0.230539.90009.197028.50006.569315.7663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47839.90001.907228.50001.36233.2695汇总0.278319.0358万元(二)青苗补偿款12.5234万元,由荔城街三联村江尾为妥善安置被征地农民,切实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生产生活出路,在保证货币安置落实的同时
7、,该征收集体土地将按穗府办(2012)7号文件的规定,按实际征地面积的10%比例(即0.0278公顷)在本批次荔城街三联村0.1460公顷中落实留用地;给上述被征地农民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和培训就业等社会保障措施,以确保被征地农民的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具体将按省的留用地安置和征地社会保障实施方案办理。为实施增城区荔城街建设规划,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环境,促进经济、文化发展。拟征收三联村天合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共0.9098公顷(具体范围以被征地单位确认的征地红线图为准),为切实做好安置补偿工作,确保征地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8、办法等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具体征地安置补偿情况如下:四、征收集体土地情况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0.9098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8542公顷(其中耕地0.0086公顷、园地0.7055公顷、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1401公顷),建设用地0.0556公顷。(一)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土地类别面积(公顷)土地补偿(万元)安置补助(万元)合计(万元)补偿标准补偿金额补偿标准补偿金额耕地水浇地0.008655.50000.477333.30000.28640.7637园地0.705539.900028.149528.500020.106848.2563其他农
9、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140139.90005.590028.50003.99299.5829建设用地0.055655.50003.0858-3.0858汇总0.909861.6887万元(二)青苗补偿款41.2519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13.6473万元,由荔城街三联村天合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及地上附着物产权人。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二、安置措施情况为妥善安置被征地农民,切实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生产生活出路,在保证货币安置落实的同时,该征收集体土地将按穗府办(2012)7号文件的规定,按实际征地面积的10%比例(即0.0910公顷)在本批次荔城街三联村0.1460公顷中落实留用地;给上述被征地农民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和培训就业等社会保障措施,以确保被征地农民的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具体将按省的留用地安置和征地社会保障实施方案办理。广州市增城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2017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