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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混合调味料管理规定、目的为避免不合格的混合调味料/添加剂投入使用,确保产品的安全、卫生。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调味产品所涉及的混合调味料/添加剂的称量、发放、使用、存放等。3、要求3. 1人员培训a)凡从事调味料/添加剂保管、称量、发放、领用等工作的员工,每半年由加工分厂组织进行一次相关知识培训和考核评定;对于考核评定不合格的,调离原工作岗位。b)若增加新的调味产品或工艺中的调味料/添加剂有变更时,应视情况临时增加对相关人员的培训,确保调味料的正确使用。C)从事调味料/添加剂保管、称量、发放、领用等工作的新员工,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和试用,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3.2岗位职责a)从事负责调味
2、料/添加剂称量的员工,应做到: 每日工作前,必须对所用的调味进行确认,如外观色泽、保持期、标识等,以避免过期、霉变、标识不符等不良调味料/添加剂投入使用。同时,对所用的塑料袋、塑料筐/盒、电子秤等器具的卫生状况进行感官检查,确保器具清洁卫生。每日称量前必须进行电子秤的校准,以确保称量准确无误。 严格按照各产品的调味配合表进行称量,并对已称量好的混合调味料/添加剂加设明显、正确的标识,避免不同产品的调味料/添加剂混淆;必要时,应注明称量日期,以确保先称量先使用。 认真做好相关记录,以便于追溯。b)从事调味料发放的员工,应做到: 严格遵守混合调味料/添加剂发放制度,不以任何理由让领用人自行领取。
3、发放前,应对混合调味料/添加剂的标识进行确认,无误后方可发放。 发放时,应与领用人一起对所发放的混合调味料/添加剂的重量、数量逐一进行确认,并及时认真地做好混合调味料/添加剂使用记录。若发现过量或轻量的不良品应及时隔离、标识并上报现场负责人。C)从事调味料领用的员工,应做到: 严格遵守混合调味料/添加剂发放制度,不以任何理由自行领取。 领用前,应对混合调味料/添加剂的标识进行确认,无误后方可领用。 领用时,应与领用人一起对所发放的混合调味料/添加剂的重量、数量逐一进行确认,并及时认真地做好混合调味料/添加剂使用记录。 每次领用数量最多不得超过50份。每筐/盒盛放的份数应适量,以防止调味料/添加剂过高摞放而滑落。d)混合调味料/添加剂使用者、车间管理人员或品管部品管员应对现场使用的调味料随机抽样进行重量确认。e)在称量、使用或放置等过程中,调味料如有落地或撒落现象,应先对其包装袋进行清洁处理,然后再对其重量进行确认,重量不合格的调味料禁止使用。本规定由加工分厂与品管部共同监督实施,发现问题及时沟通,以便采取及时有效的防范措施,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