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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清洁服务工作要求及质量标准1.公共地域清洁工作要求及质量标准(I)工作要求1)医院建筑物外部的公共地面(含绿化地带)在每天17:30前全面清扫为3次,其余时间作巡回保洁;每月用水对全院公共地面清洗为4次。2)公共地域地面以上的门、窗、墙、消防栓、公告栏、栏杆、各类标识物等配套设施随时清洁保持干净。公用椅、凳、台每天清抹及消毒为2次,灯具清抹每月为1次。3)公共地域的垃圾箱每天清理及消毒为2次。4)地面有血、污液的即时清洗及消毒。5)明渠每月全面清理为2次,其余时间巡回保洁。6)公共区域的卫生间每天全面清洁、清理、消毒为3次,其余时间进行巡回保洁。7)工作时间为每天6:30至18:30o(2)质
2、量标准1)地面保持干净、整洁,非雨季、雨天时保持干爽。2)地面杂物及时清理。3)地面有血、污液时及时清洗并按消毒规范进行消毒处理。4)垃圾箱内垃圾满则清倒,周围无不雅异味,消毒规范。5)明渠保持畅通。6)地面及附设物无明显青苔、杂草。7)各类标识、墙壁有不当广告、张贴物时要及时清理并不留明显污痕。8)清扫、清洗地面及公共附设物时不过分扬尘、无过分噪声。2.建筑物内部物体清洁要求及质量标准(I)工作要求1)地面、走廊、楼梯、墙壁清洁、消毒每天为1次,每月全面清洗为1次,其余时间巡回保洁。2)天花、4米以上墙壁、灯具、高空飘台每月集中清洁为1次。3)各类门、窗、玻璃、标识每天清洁为1次。4)各类台
3、、椅、凳每天清抹及消毒为2次。5)洗手盆清理、消毒为2次。6)明渠集中清理每月为1次。7)绿化摆设物每天淋水为2次。8)各类物体按规范进行消毒。(2)质量标准1)地面:地面保持干净,垃圾、水迹停留时间短,无明显垃圾、污垢、青苔。2)墙壁:4米以下手摸无明显灰尘,无明显污迹、青苔,不当张贴及时清理。3)大厅及走廊:地面保持干净,垃圾、水迹停留时间短,无明显垃圾、污垢、青苔,杂物及时清理。4)楼梯:保持干净,垃圾、水迹停留时间短,无明显垃圾、污垢、青苔。5)栏杆:保持干净、光亮,无水迹。6)天花:眼望无蛛网、无尘迹。7)天台:保持干净,垃圾、水迹(雨天除外)停留时间短,无明显垃圾、污垢、青苔,杂物及时清理。8)门窗:保持干净,光亮,手摸无明显尘迹。9)台、椅、柜:保持洁净,台、柜暗面无明显垃圾,按规范消毒。10)附属设备及工具:空调、风扇等附设物表面手摸无明显尘迹。11)垃圾箱:满即清倒,表面干净无明显污渍,按规范消毒。12)洗手盆、污物池:无明显污垢、不堵塞,按规范消毒。13)灯具:眼望无明显尘迹,操作安全。14)标识:保持干净,无不当张贴物。15)明渠:保持畅通,沙盖及渠口的烟头、杂物及时清理。16)绿化物:淋水及时得当,不损坏绿化物,盆栽内无垃圾。17)各类物体按规范进行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