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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届江苏省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能力大赛方案一、组织单位主办单位: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总工会、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承办单位:江苏省教育科技工会、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江苏教育报刊总社、江苏师范大学、江苏开放大学、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城市频道。协办单位:画刊国学杂志社二、参赛对象及组别参赛选手须为我省大中小学、幼儿园、技工院校具有教师资格且从教3年以上的在职教师;省内高校在校师范类大学生(含研究生和五年制高职学生)、留学生。设学前教师组、小学教师组、中学教师组(含中职、技工院校)、大学教师组(含高职教师)、师范类大学生组(含高职学生、研究生)、留学生组等6个组别。三、参赛流程(一)初赛(6月1
2、日至6月30日)1.以设区市和高校为单位,自行组织。2 .推荐名额(1)每个设区市可推荐学前教师组作品10个、小学教师组作品12个、中学教师组作品15个(其中技工院校作品3个左右)。其中小学、中学教师两个组别中有非语文学科(专业)教师参赛的,可单列报送,每组数量不超过4个,不占上述推荐名额。(2)每所高校(含五年制高职)可推荐大学教师组作品3个;设有师范类专业的可再推荐大学生组作品3个;有留学生的可再推荐留学生作品2个。3 .报送方式(1) 6月30日前,各市和高校报送推荐作品汇总表(一式两份,EXCEL版和PDF版,其中PDF版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后扫描生成)发至组委会邮箱。(2) 7月1日至
3、7月5日,组委会向推荐单位确认名单,并在“江苏学习在线”开通上传作品通道。(3) 7月6日至7月10日,推荐单位指定专人上传作口口口O(二)复赛(7月11日至7月24日)7月24日前公布进入决赛名单。每组别按照参赛人数比例,复赛成绩排名前15%的选手进入决赛,前16%至30%的选手为三等奖,前31%至50%的选手为优秀奖。进入决赛的小学教师组、中学教师组、大学教师组、师范类大学生组、留学生组等5个组别的作品,推荐参加全国第五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诗教中国”诗词讲解大赛相应组别比赛。(三)决赛。9月10日前完成。决出每组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同时确定优秀组织奖、优秀指导教师若干。(四)成果展示(9月12日至9月18日)推普周期间进行,具体通知另发。四、注意事项(一)上传作品仅可通过电脑端进行。(二)进入复赛环节后,选手参赛信息及作品均不可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