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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全市税务系统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推进“八五”普法规划进一步落实,迎接中期检查评估,积极培育依法治税社会共治土壤,为加快建设生态型国际化世界级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城市营造良好税收法治环境。全市税务系统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主要目标是: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实践活动为主线,实现税务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税法遵从度稳步提高、社会公众税收法律知
2、识深度普及、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持续增强。一、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开展普法宣传教育1.把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党的二十大有关重大决策部署贯彻到税收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中。(责任单位:系统党建工作科完成时限:2023年12月)2 .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走深走实。深化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活动;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员干部教育体系及绩效考核评价内容。通过“黄山税务大讲堂”等活动载体,以举办报告会、法治讲座、理论研讨、
3、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和全国“两会”等重要会议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重要论述,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成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精神指引,落实到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工作全过程。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解读,发挥好各类基层普法阵地、志愿者队伍作用,结合“江淮普法行”“宪法宣传周”等活动载体,扎实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企业、进机关、进网络等,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责任单位:系统党建工作科、机关党委、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 .突出宣传宪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关于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重要署名文章精神,结合实际,
4、组织开展好2023年“宪法宣传周”活动。积极参与2023年度全市“十大法治人物”“十大法治事件”评选活动。(责任单位:纳税服务中心、法制科完成时限:2023年12月)4 .突出宣传民法典。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的重要指示精神,继续深入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开展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责任单位:纳税服务中心完成时限:2023年5月)5.通过开展“第10个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第32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江淮普法行”“惠企暖企普法先行”等活动,聚焦有关税收热点难点问题,围绕服务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会同相关重点执法普法部门,组织开展面向
5、企业的主题普法活动,大力宣传有关公平竞争、诚实守信、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优化营商环境的法律法规。(责任单位:纳税服务科、纳税服务中心、办公室、法制科、局属各单位完成时限:2023年12月)6 .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相关法律,通过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保密宣传月、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等宣传,增强全社会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责任单位:办公室、信息中心、局属各单位完成时限:2023年12月)7 .结合主题教育活动,利用各类普法阵地和媒体,深入开展党内法规特别是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章(修正案)等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模范遵守党章和党内法规。(系统党建工作科完成时限:
6、2023年12月)二、扎实推进重点对象普法及法治素养提升行动8 .健全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落实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述职述法、党委书记带头讲法治课等学法用法制度;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常态化,制定实施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健全税务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培训制度;完善学法用法监督考核机制,将通用法律知识、税法专业知识纳入税务干部初任培训及在职更新知识培训的必学内容。持续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参加网上宪法法律知识测试,认真落实好宪法宣誓制度,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责任单位:法制科、系统党建工作科、纳税服务中心、机关相关科室、局属各单位完成
7、时限:2023年12月)9 .加大对纳税人(缴费人)普法教育力度。积极加强向地方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纪委监委等领导干部的税收普法宣传力度,主动上门宣传政策、讲解税法。利用人大、政协会议等时机,开展面向代表、委员的税收普法宣传活动,同时积极争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税收普法宣传工作,不断扩大税收普法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利用主流新闻媒体、纳税人学堂、办税服务厅、12366纳税服务热线、黄山税务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等多种载体,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开展在线直播及发放税法知识读本等多种形式,开展税收法律、税收政策、税收业务等方面的宣传辅导培训,帮助纳税人(缴费人)正确理解税法、准确运用政策、合理享
8、受优惠。(责任单位:法制科、办公室、纳税服务中心、机关相关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区县局完成时限:2023年12月)10 .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印发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的通知(教政法2016)13号)和国家税务总局教育部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税法宣传教育的通知(税总发2017)53号)黄山市税收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要求,市区及每个区县至少选取一处办税服务厅作为“税收实践教育基地”;市区选取1-2所、各区县选取不少于1所中小学成立少年税校作为“税法教育基地”并授牌。面向青少年学生开展税收征文、沉浸式办税体验活动,组织大中小学学生走进全国
9、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徽州税文化博物馆开展研学普法活动,把税法知识教育融入学校教育教学活动中。进一步发挥税法辅导员在青少年普法中的作用,有计划安排税法辅导员走进学校,走进课堂,引导青少年从小培养尊法守法的良好意识,主动参与税法宣传。(责任单位:各区县局完成时限:2023年12月)三、持续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11强化社会主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积极开展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创建工作。积极参与地方政府及相关单位法治宣传普及、传播交流等活动,积极配合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加强全国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徽州税文化博物馆、市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夥县税文化展示馆以及税务执法申明室的日常管理和使用,充分发挥基
10、地的示范引领和典型带动作用。(责任单位:纳税服务中心、法制科、各区县局完成时限:2023年12月)12.加强新媒体在普法中的运用,积极创作公益广告、动漫、微视频等普法宣传作品,充分利用税务门户网站、黄山税务微信公众号、安徽省纳税人学堂等普法宣传网络平台进行展播;参加“在线访谈”栏目、开通“在线直播”课堂,发挥办税服务厅、12366纳税服务平台、纳税人学堂等普法宣传平台的重要阵地作用,开展面向纳税人(缴费人)的咨询服务、纳税辅导,为纳税人及时准确知晓税法提供宣传、辅导便利。(责任单位:纳税服务中心、机关相关科室、局属各单位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四、迎接中期检查,推动“八五”普法规划落实13 .组织好迎接“八五”普法中期检查工作。(责任单位:纳税服务中心、法制科、机关相关科室、局属各单位完成时限:2023年12月)14 .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行政执法中开展实时普法的工作指引,将普法融入行政执法过程;完善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责任单位:法制科、机关相关科室、局属各单位完成时限:2023年12月)15 .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教育队伍建设,鼓励引导执法人员、公职律师等加入普法志愿者队伍,充实和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专业力量。(责任单位:法制科、机关相关科室、局属各单位完成时限:2023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