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纪检组监督责任负面清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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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纪检组监督责任负面清单为认真履行纪检组监督责任,扎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精神,制定本清单。一、加强组织协调方面1 .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认真研究部署,执行交办工作打折扣,落实不到位。2 .向党组织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议不及时、不客观、不具体,致使延误重要工作任务。3 .协助党组织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和监督检查工作不力,监督检查工作走过场、效果差。4 .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不力,致使本单位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出现重大问题或严重腐败问题。二、维护党的纪律方面5 .对本单位本部门发生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等行为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造成严重影响的

2、。6 .对本单位本部门发生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制止不力,导致政令不畅或影响重要工作推进的。7 .对同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况监督不力,发现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纪违法问题不及时报告的。8 .对本单位本部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不力,对违反纪律的行为查处不力,致使本地本部门存在管理松懈、纪律松驰现象。三、严肃查办案件方面9 .信访举报渠道不畅,对群众反映的案件线索不能及时收集和办理。10 .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不能严格执行在向同级党组织报告的同时必须向区纪委报告制度,存在隐瞒不报、迟报漏报、选择性上报的问题。11 .对交办案件查办不力,有意拖延办案时限、敷衍应付办案。12 .本单位

3、本部门在查办案件中存在压案不查、查而不究现象。13 .在办案过程中发生徇私舞弊、办人情案问题以及截留、挪用、私存暂扣、收缴涉案违纪违法款物的情形。14 、对纪检监察干部管理不严,发生涉案信息跑风漏气、失密泄密等问题。15 .在查办案件中出现以权谋私、以案谋私、收受贿赂等执纪违纪情形。16 .办案人员不能严格依纪依法办案、文明办案,违反办案程序和办案纪律,致使发生办案安全责任事故等问题。四、强化作风监督方面17 .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监督不力,致使本单位本部门“四风”问题频发,造成不良影响的。18 .作风效能监督流于形式、群众不满,本单位本部门不断发生侵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严重问题

4、。19 .对“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重视不够、行动迟缓,不能聚焦主业主责,仍然牵头或参与与纪检监察主业无关的工作。20 .自身作风问题突出,发生纪检监察干部严重违反作风纪律的情况。五、深化教育预防方面21 .廉政教育不能得到有效落实,对典型案例未能及时通报曝光,未能较好地发挥案例警示教育作用。22 .对作风和纪律问题未能做到早发现早提醒,致使小问题酿成大案件。23 .廉政风险防范体系不完善,廉政风险点不明确,监督措施不到位。24 .惩防体系建设监督管理台账没能有效建立,出现惩防职责不落实、任务不兑现情形。六、严格追究问责方面25 .责任追究机制不完善,责任追究工作未能有效开展。26 .对落实

5、两个责任敷衍应付,对不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问题不追究、不报告。27.“一案双查”工作不力,应当追究责任而未追究或者追究不到位的。一、监督执纪工作的100个正面清单一总则环节的4个正面清单1、坚持依规治党、依规执纪。2、应当坚持四个原则。3、应当把纪律挺在前面。4、建立相互协调、相互制约工作机制。二领导体制环节的6个正面清单1、监督执纪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2、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应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监督执纪。3、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4、坚持民主集中制,重要问题应当经集体研究并报经审批。5、派出机关应当加强对派驻纪检组监督执纪工作的领导。6、派驻纪检组查出重要问题应当向派出机关请示报告

6、。三线索处置环节的9个正面清单1、执纪监督等部门发现属本部门受理范围的相关问题线索,应当送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备案。2、纪检机关对反映同级党委委员、纪委常委等人员的问题线索和线索处置情况,应当向上级纪检机关报告。3、承办部门应当指定专人负责管理问题线索,逐件编号登记、建立管理台账。4、线索管理处置各环节均须由经手人员签名,全程登记备查。5、纪检机关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问题线索综合情况汇报,进行分析研判。6、承办部门应当结合问题线索按照四类方式进行处置。7、处置意见应当在收到问题线索之日起30日内提出,并制定处置方案,履行审批手续。8、承办部门应当定期汇总线索处置情况,及时向案件

7、监督管理部门通报。9、各部门应当做好线索处置归档工作,归档材料应当齐全完整,载明领导批示和处置过程。四谈话函询环节的8个正面清单1、采取谈话函询方式处置问题线索,应当拟订谈话函询方案和相关工作预案,按程序报批。2、对需要谈话函询的下一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应当报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3、谈话应当由纪检机关相关负责人或者承办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4、谈话过程应当形成工作记录。5、函询应当以纪检机关办公厅(室)名义发函给被反映人,并抄送其所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6、谈话函询工作应当在谈话结束或者收到函询回复后30日内办结。7、反映问题比较具体,但被反映人予以否认,或者说明存在明显问题的,应

8、当再次谈话函询或者进行初步核实。8、谈话函询材料应当存入个人廉政档案。五初步核实环节的6个正面清单1、采取初步核实方式处置问题线索,应当制定工作方案,成立核查组,履行审批程序。2、被核查人为下一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的,纪检机关应当报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批准。3、需要采取技术调查或者限制出境等措施的,纪检机关应当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交有关机关执行。4、初步核实工作结束后,核查组应当撰写初核情况报告。5、承办部门应当综合分析初核情况,按照四种方式提出处置建议。6、初核情况报告报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审批。六立案审查环节的28个正面清单1、经过初步核实,对存在严重违纪需要追究党纪责任的,应当立案审查。2

9、、凡报请批准立案的,应当已经掌握部分违纪事实和证据,具备进行审查的条件。3、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承办部门应当起草立案审查呈批报告,经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审批,报同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批准。4、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执纪审查专题会议,研究确定审查方案,提出需要采取的审查措施。5、立案审查决定应当向被审查人所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通报。6、对严重违纪涉嫌犯罪人员采取审查措施,应当在24小时内通知被审查人亲属。7、严重违纪涉嫌犯罪接受组织审查的,应当向社会公开发布。8、审查组组长应当严格执行审查方案。9、需要提请有关机关协助的,由案件监督管理部门统一办理手续,并随时核对情况。10、审查谈话、执

10、行审查措施、调查取证等审查事项,必须由2名以上执纪人员共同进行。11、与被审查人、重要涉案人员谈话,重要的外查取证,暂扣、封存涉案款物,应当以本机关人员为主。12、立案审查后,应当由纪检机关相关负责人与被审查人谈话。13、审查应当充分听取被审查人陈述,保障其饮食、休息,提供医疗服务。14、外查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外查方案执行,重要事项应当及时请示报告。15、调查取证应当收集原物原件,逐件清点编号,现场登记,由在场人员签字盖章。16、调查谈话应当现场制作谈话笔录并由被谈话人阅看后签字。17、已调取证据必须及时交审查组统一保管。18、暂扣、封存、冻结、移交涉案款物,应当严格履行审批手续。19、执行暂扣

11、、封存措施,执纪人员应当会同原款物持有人或者保管人、见证人,当面逐一拍照、登记、编号,现场填写登记表,由在场人员签名。20、对价值不明物品应当及时鉴定,专门封存保管。21、纪检机关应当设立专用账户、专门场所,确定专门人员保管涉案款物,严格履行交接、调取手续,定期对账核实。22、审查谈话、重要的调查谈话和暂扣、封存涉案款物等调查取证环节应当全程录音录像。23、执纪审查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应当定期检查审查期间的录音录像、谈话笔录、涉案款物登记表,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报告。24、查明违纪事实后,审查组应当撰写违纪事实材料,与被审查人见面,听取意见。25、审查工作结束,审查组应当集体讨论,形成审查报

12、告。26、对执纪审查过程中发现的重要问题和意见建议,应当形成专题报告。27、审查报告以及忏悔反思材料、违纪事实材料、涉案款物报告,应当报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连同全部证据和程序材料,依照规定移送审理。28、审查全过程形成的材料应当案结卷成、事毕归档。七审理环节的20个正面清单1、审理工作应当严格依规依纪,提出纪律处理或者纪律处分的意见。2、坚持审查与审理分离。3、案件审理部门收到审查报告后,应当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的审理组,全面审理案卷材料,提出审理意见。4、坚持集体审议,在民主讨论基础上形成处理意见。5、审理工作结束后形成审理报告,审理报告应当体现党内审查特色。6、对给予同级党委委员、候补委

13、员,同级纪委委员纪律处分的,在同级党委审议前,应当同上级纪委沟通,形成处理意见。7、审理工作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完成,重大复杂案件经批准可适当延长。8、审理报告报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提请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9、审理报告需报同级党委审批的,应当在报批前以办公厅(室)名义征求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和被审查人所在党委(党组)意见。10、处分决定作出后,应当通知受处分党员所在党委(党组),抄送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并在30日内向其所在党的基层组织中的全体党员及本人宣布。11、被审查人涉嫌犯罪的,应当由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协调办理移送司法机关事宜。执纪审查部门应当在通知司法机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移送工

14、作。12、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后,执纪审查部门应当跟踪了解处置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13、审理工作完成后,对涉及的其他党员、干部问题线索,经批准应当及时移送有关纪检机关处置。14、对被审查人违纪所得款物,应当依规依纪予以没收、追缴、责令退赔或者登记上交。15、对涉嫌犯罪所得款物,应当随案移送司法机关。16、对经认定不属于违纪所得的,应当在案件审结后依纪依法予以返还,办理签收手续。17、对不服处分决定的申诉,应当由批准处分的党委或者纪检机关受理;需要复议复查的,由纪检机关相关负责人批准后受理。18、复议复查决定应当告知申诉人,抄送相关单位,并在一定范围内宣布。19、坚持复议复查与审查审理分离20、

15、复议复查工作应当在90日内办结。八监督管理环节的19个正面清单1、纪检机关应当严格依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强化自我监督,健全内控机制,并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确保权力受到严格约束。2、纪检机关应当严格干部准入制度,严把政治安全关。3、监督执纪人员必须对党忠诚、忠于职守、敢于担当、严守纪律,具备履行职责的基本条件。4、纪检机关应当加强对监督执纪工作的领导,严格教育、管理、监督,切实履行自身建设主体责任。5、审查组应当设立临时党支部,加强对审查组成员的教育监督。6、对纪检干部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的,受请托人应当向审查组组长、执纪审查部门主要负责人报告并登记备案。7、发现审查组成员未经批准接触被审查人、涉案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或者存在交往情形的,应当及时向审查组组长、执纪审查部门主要负责人直至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报告并登记备案。8、审查审理人员是被审查人或者检举人近亲属、主要证人、利害关系人,或者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审查审理情形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9、选用借调人员、看护人员、审查场所,应当严格执行回避制度。10、审查组需要借调人员的,一般应从审查人才库抽选,由纪检机关组织部门办理手续,实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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