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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霞浦县2023年度牙城镇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一、编制依据依据霞浦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霞浦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霞浦县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0年)、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报批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1)3号)、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参考指南(试行)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1)6号),编制霞浦县2023年度牙城镇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二、基本情况本方案位于霞浦县牙城镇,东临沈海高速公路牙城
2、镇段,南至柯头角村,西接牙城镇中心城区,北至凤江新村。本方案成片开发范围总面积21.3355公顷,其中农用地17.4909公顷(耕地3.4782公顷),建设用地3.8446公顷。本方案涉及霞浦县牙城镇牙城村、斗门村、前街村,共有1个镇3个村和霞浦县国有土地。具体见附表土地利用现状及权属统计表、附图位置示意图。三、必要性分析本方案中拟建设项目不但能减少环境污染,还能达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目的,通过发展循环经济,推动霞浦县绿色高质量发展。项目的投资会直接带动本地区的经济发展并创造税收,投产后能间接的带动产业链其他相关产业的发展,有利于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拟建设公益性用地可补充完善牙城镇的公共服
3、务设施,提高生产生活的便利性,促进牙城镇的高质量发展四、主要用途、实现功能及公益性用地比例本方案用地总面积为21.3355公顷,主要用途是工业用地和配套物流仓储项目。其中,工业用地10.6298公顷,用于生产轻工纺织品;物流仓储用地2.1492公顷,实现仓库储藏的功能;文化用地L5159公顷,提供展览的功能;机关团体用地0.3383公顷,实现提供公共服务的功能;城镇道路用地3.2945公顷,实现片区内外交通运输的功能;交通场站用地1.4322公顷,实现社会车辆停放的功能;防护绿地0.2887公顷,实现美化环境及卫生防护的功能;公园绿地1.2549公顷,实现提供游憩公共空间,同时美化环境的功能;
4、广场用地0.4320公顷,提供群众休闲活动场地的功能。公益性用地包含城镇道路用地、交通场站用地、防护绿地和公园绿地等,合计8.5565公顷,占用地总面积的40.10%,符合闽自然资发(2021)3号文的规定。五、实施计划本方案用地总面积21.3355公顷,其中已实施建设用地总面积为3.7899公顷,故拟安排实施项目面积为17.5456公顷,计划实施周期为批复后第一年至批复后第三年,3年内实施完毕。六、征求意见情况霞浦县于2023年5月8日通过召开征求意见专题会议的方式,共收集县人大代表2人、县政协委员1人以及县发改局、工信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林业局、人社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交通局、
5、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牙城镇人民政府、相关专家学者以及公众对成片开发方案的意见建议17份,经充分讨论,同意本方案。七、结论本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方案位于城镇开发边界的集中建设区内。霞浦县人民政府承诺方案获批后,将该成片开发方案统筹纳入正在编制的国土空间规划及“一张图”,并符合规划管控要求,符合部省规定的标准,做到了保护耕地、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节约集约用地、保护生态环境,能够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土地利用现状及权属统计表单位:公顷用地方式权属单位面积总计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乡(镇、街道)村合计其中:耕地集体土地牙城镇斗门村0.93170.93170307600牙城镇前街村12.928712.87402.73500.05470牙城镇牙城村3.68523.68520.435600集体土地小计17.545617.49093.47820.05470国有土地小计3.7899003.78990总计21.335517.49093.47823.84460铁浦县2023年度第七批次土施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牙械片区)成片开发位置示意图霰浦县人民装附辑制二。二三年五月200ODiJr大地坐标系1985国家曷程基本笈浦县自然窿源局福律&新国地土地规划设计有限公三M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