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农产品抽样工作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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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食用农产品抽样工作实施细则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和核查处置规定的通知,抽样单位在食用农产品抽样时,除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常规开展抽样任务外,要把握以下流程及要点:一、行政监管人员抽样注意事项(一)事前准备:市场监管部门自行抽样,应不少于2名监管人员。监管人员应熟悉抽样过程规范和取样技术要求,带好相关抽样文书和抽样设备(容器工具等),需要冷藏及低温保存的样品,应该配备冷冻车辆或者车载冰箱。监管部门也可邀请相关抽检专业技术人员配合抽取样品。监管部门配合受委托承检机构抽样的,可结合检查计划,和机构协商确定抽样时间、线路和“双随机”抽样食品单位、品种等。(

2、二)事中检查:现场抽样时,监管人员应检查食用农产品销售者是否证照齐全。同时检查抽样农产品的进货查验记录、进货凭证等。食用农产品销售者无法提供进货查验记录、进货凭证或产品真实合法来源的,监管部门要依法予以查处。检查发现销售者无证照,或者进货查验、进货凭证不齐,同时销售食用农产品存在问题隐患的,可在依法查处同时,进行执法抽样检验。二、检验机构抽样前准备(一)对接监管部门。根据委托方要求,检验机构抽样人员要制定详细的抽样计划,并告知抽样辖区县级市场监管部门,确定陪同监管人员。抽样计划需明确抽样的品种、批次数量、抽样时间段等。根据日常抽样速度确定辖区里本次任务的抽样主体数量,并预留几家抽样主体防止出现

3、被抽样单位无样品、无合法资质等情况的出现。(一)细化过程要求。明确抽样计划后,及时对接辖区监管人员,进一步细化线路、时间及注意事项等,并明确监管靶向:如辖区内有大型农贸市场是否需要增加抽样品种,辖区内经营主体连续出现不合格信息等。(三)确定抽样路线。确定完计划后,要沟通记录陪同监管人员的行程安排,如明确是否基层所或抽样地碰头,事前是否开会协商抽样靶向,中午是否休息、如何就餐等。三、抽样时关注事项(一)确认同行人员数量。除技术机构抽样专业人员外,食用农产品应需至少2名监管人员参与现场抽样。各抽样组织单位应提前和相关人员联系,明确工作要求。(二)被抽样主体核查。抽样人员核对被抽样单位的资质,被抽样

4、单位取得合法资质且在有效经营范围内。监管人员同时对销售者依法经营、索证索票等进行现场检查,若发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依法予以处置。(三)特殊样品处理。对易腐烂变质的蔬菜、水果等食用农产品样品,需进行带回实验室进行均质备份样品的,应当在现场抽样时主动向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告知并确认,回到实验室后采取摄像等方式对样品均质备份进行全程记录,相关记录保存2年以上。(四)样品及文书签字确认。抽样结束后,备份样品和抽样文书均需抽样人员(包括监管人员)共同签字或者盖章。执行市场监管总局部署的“市县农产品专项”监督抽检任务时,还需要一名市场监管人员在PAD上签名。(五)特殊情况处理。抽样人员核对被抽样单位的资质,被

5、抽样单位未取得合法资质或取得相关资质但不在有效经营范围内的,由市场监管部门相关监管人员查实并对其依法查处。抽检分离样品交接工作规范总体要求:样品交接需要抽样人员、接样人员同时在场核查完成,抽样过程质量要求由抽样单位负责,检测机构对接收的样品检测负责。具体要求:一、交接样品时间(一)应在抽样完成2个工作日之内完成交接样品。性质不稳定、冷链食品、短保食品,由抽样单位和承检单位提前沟通,确定交接样品时间和相关要求,尽快完成交接样工作。(二)样品到达时间已经超过抽样完成5个工作日的,检验机构可不予接收,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三)样品送达时已经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的,可不予接收,执法抽样或者双方提前约

6、定的除外。(四)抽样单位需要修改抽样信息的,超过5个工作日,不予受理。二、交接样品要求(一)存在样品包装破损、封条断裂、缺少抽样人签名/抽样单位印章/被抽样单位签名/印章、抽样单编号不完整不正确等情况的,原则上不予接收。(二)样品的数量不满足检验要求的,原则上不予接收。重点关注如微生物项目(三级采样)、特殊项目有最低检测量要求(黄曲霉毒素B1、酸价、过氧化值、N-2.甲基亚硝胺等)。(三)散装食品抽样过程样品被二次污染、或者样品信息明显与抽样单不符的,可不予接收。(四)接样时发现样品未做到按照要求冷链运输的,可不予接收。三、核对信息要求(一)核查样品的文书是否齐全,告知书、抽样单、来样交接单不

7、全的不予接收。(二)核查文书的书写和签名是否正确,抽样人员签名不得少于2名,如不正确不予接收。(三)核查告知书的被抽样单位名称、抽样单号、抽样单位名称和签章是否和抽样单一致,如果不正确不予接收(四)对于有特殊储运条件要求的样品,如冷藏冷冻样品,没有样品储运温度记录的,不予接收。四、国抽系统信息核实(一)样品食品分类是否正确,是否符合任务要求,不符合则不予接收。(二)抽样任务的报送分类是否正确符合任务要求,不符合则不予接收。(三)核查”抽样日期、被抽样单位营业执照号、生产/购进/加工日期、被抽样单位生产许可证号、样品名称”等关键字段填报是否正确,存在任一关键字段信息错误则不予接收。2023年食品

8、安全监督抽检抽样单填写规范一、场所编号规则抽样单规则由3位任务级别字母加17位阿拉伯数字组成,特殊情况在编号后增加2位任务性质字母。如专项抽检任务在编号末尾增加“ZX”;跟踪抽检任务在编号末尾增加GZ,o编号格式为:任务级别字母(3位字母)+任务年份编号(2位数字)+任务来源编号(6位数字)+抽样单位编号(4位数字)+内部流水号码(5位数字)+特殊任务性质字母(2位字母)。抽样单首字母类型如下:任务类型总局本级转移支付省抽地市抽县抽监督抽检GBJGZJSBJDBJXBJ风险监测GBCGZCSBCDBCXBC评价性抽检GBPGZPSBPDBPXBP监督抽检搭载风险监测GJCZJCSJCDJCXJ

9、C二、区域类型(一)“城市”或“乡村”:抽样场所所在地为市辖区以及县、县级市政府所在镇,国抽系统中区域类型应选择为“城市”;所在地为县、县级市(除县、市政府所在镇以外区域),区域类型应选择为选择“乡村L(二)“景点(城市)”或“景点(乡镇)”:抽样场所所在地为景区及周边(200米范围内),区域类型应选择为“景点城市或乡镇可参照上一条款进行区分。(三)“学校周边(乡镇)”:抽样场所所在地为学校周边(乡镇),区域类型应选择为“学校周边(乡镇)工三、样品属性(一)“节令食品,:样品为节前抽检的传统节令食品和节令性农产品,选择“节令食品”(传统节令食品包括:青团、粽子、绿豆糕、月饼、汤圆等,节令性农产

10、品包括:春笋、枇杷、杨梅、螃蟹等);(二)“普通食品”等:其余样品根据其属性,选择“普通食品”或“特殊膳食食品四、抽样地点(一)生产环节“成品库(已检区)”:抽样场所为食品生产企业或小作坊成品库,抽取该企业或小作坊已检产品,选择“成品库(已检区)“原辅料库等:抽样场所为食品生产企业原辅料库、生产线等,抽取其他企业产品,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原辅料库”、“生产线”、“半成品库”、“成品库(待检区)”等。(二)流通环节“超市”等:抽样场所为大型或中小型超市、商场、母婴店、药店等,选择“超市”;“批发市场等:抽样场所为大型或中小型食品、副食品批发市场、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菜市场、周边食品商行

11、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或“菜市场“小食杂店”:抽样场所为便利店、副食品店、小卖部、饮用水站、生产企业销售部等,原则上场所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选择“小食杂店”;“其他抽样场所为新兴业态,如:自助食品售卖机、自助式榨汁机、食品冷库(提供租赁服务)等,具体业态名称需在备注栏注明;“网购抽样场所为网络第三方交易平台(含外卖订餐平台),选择“网购”。(三)餐饮环节“特大型餐馆”等:抽样场所为大型或中小型餐馆等,选择“特大型餐馆”、“大型餐馆”、“中型餐馆”、“小型餐馆”;“学校/托幼食堂”:抽样场所为大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选择“学校/托幼食堂、“小吃店等:抽样场所为小吃店、饮

12、品或甜品店、快餐店等,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小吃店”、“饮品店”、“快餐店“中央厨房等:抽样场所为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选择“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工五、其他注意事项流通环节抽样时,因样品标示生产企业名称中含有“(分装)”、“(普通合伙)”等字样而导致其名称与系统生产企业库校验结果不一致,此时“标示企业名称以系统校验结果为准,同时需将标示名称填写在备注栏(标示企业名称:XXX食品有限公司(分装)。如无法正常获取生产企业信息或生产企业信息由被抽样单位口头提供时,标示生产企业信息填写所在地信息与被抽样单位一致。实际抽样中如被抽样单位名称、标示生产企业名称、样品名称及商标等信息涉及符号,统一使用“中文半角”形式。餐饮环节抽检食品归入餐饮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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