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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防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通防副总工程师是煤矿生产过程中通防技术管理的具体负责人,负责“一通三防”范围内的技术组织、管理等工作,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安全生产职责如下:1 .通防副总工程师必须熟练掌握安全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通防副总工程师应积极协助总工程师开展技术管理工作,提高煤矿“一通三防”技术管理水平。2 .必须积极配合总工程师在煤矿“一通三防”方面落实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标准、要求,搞好本企业的通风技术管理工作。3 .加强对分管业务的技术领导,协调好相关的工作。4 .协助总工程师组织制定煤矿通风技术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经常检查“一通三防”管理制度、措施的执行情况。5 .协助编制煤矿年度、月度“一通三防”工作计划,组织制定本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制度。6 .协助总工程师进行通风重大隐患排查和治理措施的制定。7 .协助总工程师进行矿井配风计划的审批。8 .组织“一通三防”专项工程、设施的竣工验收,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组织复查。9 .根据采掘工作地点的变动情况,及时监督、批准有关通风安全技术措施。10 .通风系统做重大调整时,通防副总工程师应协助总工程师编制调整方案、安全措施,并进行现场指挥。11 .反风演习时,通防副总工程师应协助总工程师组织编制反风演习计划,并进行现场指挥。12 .经常深入现场,完成矿规定的入井次数和跟值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