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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4名O吨/年塑料加工扩建项目(一期)建设单位(盖章):山东同康塑业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1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4500吨/年塑料加工扩建项目(一期)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53塑料制品业292-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口改建0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备案)文
2、号(选填)/总投资(万元)项目总投资IooO万元,其中一期投资500万元,二期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万元)10(一期)环保投资占比())1施工工期6个月是否开工建设0否是:用地面积(m2)/本项目所排放废气不属于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中的有毒有害污染物,专项讦价设置情生产过程中无工艺废水产生,无直排废水,且拟建项目500米范围内无生态保况护目标,因此,项目无须进行专项评价。规划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1、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不属于“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通知”中限制类和禁止类,项目用地符合国
3、家用地规划要求。项目已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备案号:2111-370305-89-02-136615)。2、与城市总体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临淄区金岭镇金烯路10号山东同康塑业有限公司内,根据金岭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目前尚无最新规划),项目用地性质为独立工矿区,项目在企业现有厂房内进行建设,根据企业不动产权证鲁(2019)淄博临淄区不动产权第0016693号,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见附件6),且本项目已取得临淄区金岭回族镇人民政府开具的规划证明(见附件10),符合村镇规划要求。金岭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金岭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划规环竟响价合分
4、斤 规及划写影评符性目(.图1本项目与金岭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位置关系图3、与临淄经济开发区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建设位置原隶属于齐鲁化学工业园区内,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齐鲁化学工业区规划范围的批复(淄政字(2019)66号)中同意调整齐鲁化学工业园区规划的四至范围,现本项目建设位置已不属于齐鲁化学工业园区范围内。本项目现属于临淄经济开发区管辖,但现阶段临淄经济开发区尚未对齐鲁化学工业区划出部分作出规划环评,本次环评建议抓紧时间开展该区域规划环评。同时根据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18年11月30口修正,2019年1月1日实施)中第四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布局优化的
5、要求,引导工业企业入驻工业园区;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除在安全生产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以外,应当进入工业园区或者工业集聚区”的要求。项目已取得临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开具的关于山东同康塑业有限公司4500吨/年塑料加工扩建项目(一期)的选址意见,意见中表明本项目符合临淄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和产业规划,同意该项目办理环保等手续后组织实施,详见附件11。根据本意见,项目建设同时符合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中关于工业企业入驻工业园区要求。1、本项目与淄博市大武地下水富集区保护修复区中缓冲区准入实施细则符合性分析本项目所在位置位于临淄区金岭镇金烯路10号山东同康塑业有限公司内,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大
6、武地下水富集区保护修复区划分范围的批复(淄政字(2019)26号),本项目位于大武地下水富集区保护修复区中缓冲区。他合分斤 其符性木图5-5 (B)淄博市大武地下水富集区边界范围控制图图2 建设项目与大武地下水富集区关系图本项目与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大武地下水富集区保护修复区划 分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字(2018) 18号符合性见下表。表1-1本项目大武地下水富集区项目准入负面清单符合性分析序号区域准入项目负面清单及企业搬迁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情况1全区域全部区域禁止新建、改建、扩建炼油、化工、医药、农药、稀土、采矿、采砂、采石、造纸、制革、印染、建筑陶瓷、燃料、炼焦、炼硫、炼础、炼汞
7、、电镀、石棉、水泥、玻璃、钢铁、火电以及其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禁止设置排污口:禁止设置禽畜养殖场、养殖小区;禁止建设工业固体、液体废物集中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和生活垃圾填埋场。本项目为塑料制品制造行业,为负面清单之外项目。符合2缓冲区缓冲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污染水源的建设项目,原有建设项目进行转型或环保提升改造。本项目为扩建项目,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污水管网最终进入齐城污水处理厂处理,不污染水源。符合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大武地下水富集区建设项目准入实施细则的通知(淄政办字(2018)46号),该实施细则作为大武地下水富集区范围内各类项目手续办理的具体依
8、据。本项目与淄政办字(2018)46号文中准入实施细则符合性见下表:表12本项目建设与淄政办字(2018)46号文符合性分析序号(2018)46号文具体规定本项目情况符合情况1缓冲区内,允许新上负面清单之外安全环保措施完善可匏的建设项目,在污染物排放总量降低的前提卜.,允许行业龙头骨干企业整合重组工艺、设备、技术落后企业,实施原有工业项目之间的产能置换,进行技术改造、扩产扩能,新建、改建产业延伸和产业配套项目。本项目不在缓冲区负面清单内,项目设置3台布袋除尘器和3台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安全环保措施完善可靠。符合表1-3H页目与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大武地下水富集区控制区、缓冲区内企业新建项目和技术
9、改造事项的批复淄政字(2019)36号符合性分析序号淄政字(2019)36号文具体规定本项目情况符合情况1要按照淄博市大武地下水富集区保护修复区划分方案(淄政办字2018)18号)和淄博市大武地下水富集区建设项目准入实施细则(淄政办字201846号)的要求,组织实施新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原则上不能新增产生工艺废水的项目。由上表11、12可知,项目符合淄博市大武地下水富集区建设项目准入实施细则(淄政办字201846号)的要求,生产过程无工艺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化粪池处理后由污水管网排至齐城污水处理厂处理。符合2不同意对大武地下水富集区控制区、缓冲区内企业污染物总量进行全区污染物排放总量的
10、替代,原则上不能新增大武地下水富集区控制区、缓冲区的污染物总量。本项目位于缓冲区内,无工艺废水产生及排放。新增污染物由大武地卜.水需集区控制区、缓冲区内企业污染物总量进行倍量替代,不新增大武地下水富集区控制区、缓冲区内的污染物总量。符合综-匕所述,本项目位于大武地下水富集区保护修复区中缓冲区,符合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大武地下水富集区建设项目准入实施细则的通知(淄政办字(2018)46号)准入要求,符合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大武地下水富集区控制区、缓冲区内企业新建项目和技术改造事项的批复(淄政字(2019)36号文)。2、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性判定根据山东省生
11、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临淄区内生态保护红线主要有:1)临淄淄河两侧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面积为044km2,I类红线区范围是以开采井为圆心,半径30m的圆形区域,生态功能为水源涵养。2)汞山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位于乙烯南路以南,辛化路以西,临淄与张店分界线以东,东海路以北,面积为1054km2,生态功能为生物多样性维护、土壤保持,包括汞山森林公园、垢皋林场。本项目位于临淄区金岭镇金烯路10号山东同康塑业有限公司内,不属于生态红线保护区内,距离最近的汞山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约4.5km.(2)环境质量底线符合性判定根据2021年1月27日淄博市环境保护工作委
12、员会办公室下发的2021年第1期“生态淄博建设工作简报”,项目所在地大气环境现状不满足该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根据文中分析项目建成后VoCS以新带老量为0.115ta,实现减排对区域内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周围地表水体为运粮河,依据美陵环境科技(淄博)有限公司齐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对运粮河的现状监测数据,运粮河水质不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标准;根据2021年05月17日、23日山东奥维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企业厂界噪声的监测结果,厂区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4dB(八),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8dB(八),均能满足工业企
13、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本项目生产过程无工艺废水,冷却循环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内化粪池处理后由污水管网最终排至齐城污水处理厂处理,故本项目废水对地表水环境现状影响较小。生产设备全部在车间内生产,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项目扩建前后废气处理工艺不变,扩建后将设置3台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分别对应3根15米高排气筒,主要收集处理注塑机加热熔融、注入模具环节,挤出机组加热挤出环节废气,各废气产生环节均设置集气罩;设置3台布袋除尘器,分别对应3根15米高排气筒,主要收
14、集处理磨粉环节、混合环节产生的粉尘,各粉尘产生环节均设置集气罩。项目通过加强车间管理,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项目固废分类处理,危废暂存危废间后由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治理措施成熟可靠,根据工程分析和环境影响预测结论,只要企业能按照本环评要求落实“三废”治理措施,则项目运营期污染物排放能达到国家相关排放标准要求,项目的实施不会影响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的实现。(3)资源利用上线符合性判定本项目建成后全厂年用水量318ta,年用电量63万kWha,水、电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可以接受,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4)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符合性本项目位于淄博市临淄区金岭镇属于重点管控单元,根据淄博市生态环境
15、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通知(淄环委办(2021)24号),项目位于临淄经开区内,不属于“两高”项目,项目采用先进工艺,建立完善健全的污染物治理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并且建立风险防控措施,满足文中关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管控、资源开放效率要求所列准入清单要求。(5)“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2021年6月24口发布的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淄政字(2021)49号)。淄博市实行“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环境管控单元分布图件附图8。本项目位于临淄区金岭镇,属于重点管控区。重点管控单元要求及符合性见下表:表14重点管控单元要求及符合性分析一览表具体规定本项目情况符合情况空间布局管控要求。优化完善区域产业布局,合理布局各类工业项目。坚决淘汰落后产能,聚焦“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高风险叫氐效落后产能,进一步健全并严格落实环保、安全、技术、能耗、效益标准,分类组织实施转移、乐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