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理工职业学校校企人员“互聘、互兼”双向交流合作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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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防城港市理工职业学校校企人员“互聘、互兼,双向交流合作制度在校企合作机制保障下,为实现师资队伍整体结构优化,构建“校企互动、身份融通”的高水平教学团队,结合学校自治区示范性学校建设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校企人员互聘制度的实施,以“工学结合、资源共享、紧密稳定、深度融合、校企双赢”为原则,互相选派人员、双向兼职、双重身份,使兼职人员有地位、有荣誉、有锻炼、有提高,充分发挥专兼职教师的组合优势,形成“双师”素质培养和双师结构师资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第二条校企人员互聘合作单位,原则上为学校校企合作成员单位。各专业部也可根据专业教学团队建设要求,选择具有一定规模,生产技术、管理水平在本行业中处于

2、先进水平,与学校合作关系密切的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等,作为互聘互兼的合作单位。笫三条实施校企人员互聘,应由学校与合作企业签订协议,统筹安排,使兼职人员妥善处理好本职工作和兼职工作的关系,保证兼职人员的工作精力和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协议包括兼职人员职务及职责、兼职人员管理及考核等内容。第四条学校将进一步完善专兼职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及一般教师的岗位责任制,校企人员互聘采取分层管理,优化培养路径。各专业教学团队按照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培养计划要求和企业的实际需要,推荐专业技术水平高、研发能力强、富有团队精神的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兼任企业顾问或相应技术职务,承担技术、管理咨询及具体的新产品、新技

3、术研发、生产管理等工作;合作企业根据学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专业课程、实践教学的要求和教学环节的安排,推荐具有丰富实践经验或熟练操作技能管理咨询及具体的新产品、新技术研发、生产管理等工作;合作企业根据学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专业课程、实践教学的要求和教学环节的安排,推荐具有丰富实践经验或熟练操作技能和一定教学能力的专业骨干、能工巧匠,兼任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承担学校专业建设、课程改革、专业课教学等工作。一般专业教师可以校企合作项目负责人身份,深入合作企业,实现教师每年不少于1个月的企业顶岗实践,逐年提升双师素质教师比例和技能层次;企业能工巧匠经教育理论培训,以兼职教师身份承担学生实践教学指导任务

4、,逐步提升兼职教师承担专业课比例,实现专业技能课主要由兼职教师承担的目标。第五条兼职人员工作职责。结合相关行业的发展趋势和企业生产技术水平,共同研讨制定专业发展规划,推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等工作共同完成专业建设、核心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的各项教育教学改革工作,并取得成果。加强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在相关专业进行大型设备、仪器购置的过程中提供切实的论证分析和相关的技术指导,建设符合毕业生顶岗实习要求的顶岗实习基地。积极探索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每学期教学环节的要求,安排具有相应高技能水平的骨干兼职教师讲授实践技能课程。进行科研项目方面的合作,或为科研工作提供理论或技术上的

5、指导、咨询,帮助开展科研项目的调研、论证、评估等工作。第六条校企互聘互兼人员经对方确认后,校企双方对等互聘为实质性的兼职,做到有职务、有职责、有权限,有具体的工作项目任务,校企双方还可结合实际情况协商调整,轮换兼职人员。第七条校企双方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兼职聘任期限。聘期内,工作时间可根据工作特点实行长期与短期结合、定人与人员轮换结合、脱产与半脱产结合、固定坐班与弹性工作时间相结合等灵活多样形式,学校专业教师要充分利用寒、暑假进行挂职锻炼、顶岗实践,按企业作息时间进行考勤。学校根据企业兼职教师工作需要,可以安排在晚上、双休日或相对集中一段时间开展教学科研工作。第八条校企双方组成联合管理考评组,对兼职人员工作情况进行综合管理及考核。校企双方共同确定兼职人员工作任务书,明确具体考核要求,兼职人员根据工作任务书的要求,制定工作计划,时间安排、预期,物化成果。校企双方委托对方对兼职人员在兼职期间的工作进行管理,校企分别抽查。兼职期满,兼职人员提交工作总结,工作记录、工作成果等资料,并进行述职。校企双方组成联合考评组,对兼职人员的学校工作、企业工作进行综合考核,确定考核等级,并作为计发工作津贴的依据。第九条校企分别为兼职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以利于开展工作第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防城港市理工职业学校2022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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