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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陆上风力发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指导前言为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陆上风力发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保障工程建设质量,国家能源局组织对2016年发布的风力发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以下简称原大纲)进行了修订,形成了陆上风力发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以下简称大纲一、修订说明(一)修订依据大纲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有关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强制性条文)、国家及电力行业有关标准规范等修订。(二)修订原则大纲修订遵循以下原则:1 .与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保持一致。2 .强化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和参建各方主体责任,突出质
2、量行为监督,兼顾实体质量抽查和检测验证。3 .立足工作实际,增强可操作性和适用性。4 .适应科技发展,兼顾技术进步。(三)各部分的内容构成大纲共包含4个部分,各部分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监督检查前应具备的条件、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检查(施工现场条件和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检查)、质量监督检测。二、调整内容与原大纲相比,主要的调整和变化如下:(一)为全面落实工程建设各参建责任主体质量责任,强化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主体责任,加快推进质量管理标准化,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在大纲各部分中补充完善了工程建设各参建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的检查内容。(二)鉴于消防、特种设
3、备等不属于国家能源局的监管职责,不再列入电力质量监督检查范围。工程建设各参建责任主体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落实消防设施、特种设备的质量、验收等要求,接受政府相关主管部门依据法定职责实施的监管。(三)为避免与电力施工安全监管工作的检查内容重复,不再列入工程建设参建责任主体资质、转包和违法分包等检查内容。工程建设参建责任主体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落实资质、发承包和分包等管理要求。(四)为落实国家“放管服”改革要求,删除了“商业运行前监督检查”阶段,必要的检查条款前移至“风力发电机组启动前监督检查”和“升压站受电前监督检查”阶段。(五)鉴于海上风力发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已发布,故删除了原大纲中海上风力发电
4、建设工程的相关检查内容。(六)为使大纲更具可操作性和适用性,将原分布于“风力发电机组工程”“升压站工程”中的集电线路工程相关检查内容统一整合至“集电线路工程”,同时结合近几年监督检查中常出现的问题,优化了电气系统施工及调试过程的关键工序、重要部位的检查内容。(七)考虑到陆上风力发电建设工程升压站建设周期相对较短,结合近年来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经验,将升压站工程“建筑工程交付使用前监督检查”和“升压站受电前监督检查”阶段合并为“升压站受电前监督检查”阶段;将升压站工程“主体结构施工前监督检查”阶段改为“主体结构装饰前监督检查”阶段,要求在站内主要构筑物施工完成、主要(或主控)建筑物的主体结构施工完成
5、但未装饰隐蔽前开展。(八)为掌握项目并网的总体情况,根据陆上风力发电工程分批次投运的特点,明确了首批、末批风力发电机组启动前必须进行监督检查,其他批次风力发电机组启动前监督检查安排可由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质监机构)根据工程的建设规模、技术条件等在工程监督检查计划中确定。(九)鉴于设备制造技术的进步,陆上风力发电建设工程中的部分建筑工程已被预制舱工程替代,在“升压站受电前监督检查”阶段实体质量章节中增加了预制舱工程的检查内容。(十)考虑到不同电力工程实际建设情况不尽相同,不宜使用统一的检测试验重点查验项目,在质量监督检测小节中不再具体各阶段检测试验重点查验项目,具体由质监机构根据工
6、程的实际情况确定。三、适用范围大纲适用于装机容量50MW及以上陆上风力发电建设工程的监督检查,其他陆上风力发电建设工程可参照执行。四、使用说明(一)使用原则1 .大纲是质监机构制定监督检查计划和开展现场监督检查的工作依据,与国家能源局制定发布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相关规定、实施程序等配套使用。2 .大纲中各阶段所规定的责任主体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检查内容,应逐条检查,检查方式为重点抽查验证。3 .大纲中所规定的监督检查前应具备的条件,由建设单位负责查验审核,确认具备条件后,向质监机构提出申请开展阶段监督检查。4 .陆上风力发电建设工程具有分批次建设、并网的特征,在开展风力发电机组工程“地
7、基处理监督检查”“塔架吊装前监督检查”前,已完工程应达到一定数量或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由质监机构根据陆上风力发电建设工程的建设规模、技术条件等在工程监督检查计划中予以明确;质监机构可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在开展某一阶段性监督检查时,对前面各阶段后续完成的其他批次进行抽检。5.为掌握项目建设总体情况,对于设有多个升压站/开关站的陆上风电基地,每个升压站/开关站及其对应接入的风力发电机组均作为一个独立的监督项目,按照大纲要求开展除首次监督检查外的阶段性监督检查。6 .陆上风电场涉及的集电线路工程的质量监督检查可根据工程进度结合“首次监督检查”“地基处理监督检查”“塔架吊装前监督检查”和“风力发电机组启
8、动前监督检查”进行。7 .工程采用总承包模式时,质监机构对工程总承包单位质量行为的检查内容,根据合同约定工作范围,对照大纲中对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等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的检查内容执行。总承包单位对工程质量负责,将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时,应当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8 .开展陆上风力发电机组启动前监督检查时,对于成熟量产机型应取得型式认证证书;国家组织的重大专项建设、新产品应用中的首台(套)或明确以试验为目的的样机可暂取得设计认证证书,在风力发电机组批量使用时取得型式认证证书。9 .工程建设各参建责任主体应严格执行大纲,同时还应执行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和相关标准规范等。(二
9、)监督检查阶段合并说明质监机构在制定工程监督检查计划时,应根据大纲的规定和工程建设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监督检查阶段,进度相近的监督检查阶段可合并进行。在合并开展阶段性监督检查时,大纲相应部分的检查内容不得简化、省略或替代。升压站内未设置建筑物的(例如采用预制舱模式的),取消“主体结构装饰前监督检查”,有关构筑物的监督检查可与“升压站受电前监督检查”合并进行。五、解释大纲由国家能源局负责解释。六、施行日期大纲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大纲同时废止。目录前言第1部分首次监督检查第2部分风力发电机组工程第1节点地基处理监督检查第2节点塔架吊装前监督检查第3节点风力发电机组启动前监督检查第3部分升压站工程第1
10、节点地基处理监督检查第2节点主体结构装饰前监督检查第3节点升压站受电前监督检查第4部分集电线路工程第1部分:风电项目施工首次监督检查1总则1. 0.1首次质量监督检查应在升压站和风机基础第一罐混凝土浇筑前进行。2监督检查前应具备的条件2. 0.1进场的责任主体单位项目组织机构已建立,人员已到位。2.0.2已进场的工程原材料质量证明文件齐全,按规定复检合格。2.0.3施工组织设计已审批。2. 0.4施工现场供水、供电、通讯、道路等满足施工需要。3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2.1 建设单位2.1.1 工程项目按规定基本完成招投标并与承包商签订合同。2.1.2 项目负责人已经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并已
11、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2.1.3 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已建立,质量管理人员已到位。2.1.4 质量管理制度已发布。2.1.5 监理规划、施工组织设计已审批。2.1.6 6工程采用的专业标准清单已审批。2.1.7 工程建设有关质量强制性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措施已制定。2.1.8 组织完成设计交底及施工图会检。2.1.9 工程项目开工手续已办理。3. 1.10施工质量验收范围划分表已审批。3.1.11项目主要核准内容发生变更的,已经项目核准机关审批同意。3.2勘察单位3.2.1项目负责人已经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并已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专业人员具有相应资格。3.2.2勘察报告已正式出
12、具。3.2.3勘察代表工作到位,处理问题及时。3.2.4按规定参加工程质量验收。3.2.5 工程建设有关质量强制性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已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已执行。3.2.6 勘察技术交底已完成,交底记录齐全。3.3设计单位3. 3.1项目负责人已经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并已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专业人员具有相应资格。4. 3.2工程设计更改控制程序、现场服务管理制度已建立。5. 3.3设计图纸交付进度能保证连续施工。6. 3.4设计交底已完成,交底记录齐全。7. 3.5设计代表到位,处理问题及时。33.3.6按规定参加工程质量验收。3.3.7工程建设有关质量强制性标准(强制性条文)实
13、施计划已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已执行。3.4监理单位3.4.1总监理工程师已经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并已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3.4.2项目监理机构健全,监理人员专业配备及数量符合合同约定,资格满足要求;人员变更手续符合相关规定。3.4.3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已编制完成,审批手续齐全;监理基本工作程序、工作制度和工作方法等已向各参建单位进行了交底。3.4.4检测设备、计量工器具配置满足需要,经检定(校准)合格且在有效期内。3.4.5按规定对施工现场质量管理进行检查。3.4.6组织或参加材料进场和设备、构配件开箱检查验收以及原材料见证取样。3.4.7按专业组织完善并审核施工质量验收范围划分表,
14、报建设单位批准后监督实施。3.4.8本阶段应执行的工程建设有关质量强制性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情况已检查。3.4.9按规定完成报审(报验)文件的审核(审查或验收)。3.5施工单位3.5.1项目经理已经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并已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3.5.2项目部组织机构健全,项目经理资格满足要求,专业人员配置满足工程实际需要;项目经理变更手续符合相关规定。3.5.3质量管理制度已发布。3.5.4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质量检查员经培训合格。3.5.5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已报审。技术交底记录齐全。3.5.6检测设备、计量工器具配置满足需要,经检定(校准)合格且在有效期内。3.5.7检测试验
15、计划已制定并报审。3.5.8单位工程开工申请已经审批。3.5.9专业绿色施工措施已制定并报审。3.5.10工程建设有关质量强制性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已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已执行。3.5.11供应方有关资料已按规定报审。进场工程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的质量证明文件齐全。3.5.12施工质量验收范围已划分,并审批完成。3.6检验检测机构3.6.1检验检测机构(含现场试验室)已经监理、建设单位审核,审核内容包括检验检测机构是否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资质认定证书,检验检测能力范围是否涵盖被检测项目类别等。3.6.2检测人员资格符合规定。3. 6.3检测设备、计量工器具配置满足需要,经检定(校准)合格且在有效期内。4. 6.4检测方案已编制、审批。3. 6.5检测依据正确、有效,检测报告及时、规范。4施工现场条件和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检查4. 0.1测量定位基准点验收合格,厂区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主要建(构)筑物控制桩复测报告齐全;桩位设置规范,保护措施满足要求。4. 0.2施工用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等物料存放管理满足要求。4. 0.3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