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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县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为推进教育改革,进一步优化我县教师资源配置,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全面开展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工作,为保证工作顺利推进,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通过推行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落实中小学用人自主权,完善各学段教师“以县为主”的统筹管理体制;通过实施全员聘任,建立并完善教师选拔、聘任、考核、退出机制,提高管理服务效能;通过加大教师轮岗交流力度,激发教师队伍活力,促进县域内教师资源合理配置;通过加强教育集团和区域内学校教师的统筹管理,推进全县学校教育集团化、集团名校化、名校品质化发展,加快实现教育公
2、平,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二、实施原则(一)坚持协同推进。坚持“县管校聘”管理改革与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校长教师交流轮岗、集团化办学、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等协同推进实施,促进县域内教师资源均衡配置。(二)坚持改革创新。统筹协调、科学配置学校编制和岗位,进一步落实学校用人自主权,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做好教师聘任、考核等相关工作,激发教师队伍干事创业活力。(三)坚持稳步推进。严格工作流程、规范操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坚持民主与集中、学校需求与个人意愿相结合的原则,确保“县管校聘”制度公开,评聘公平。三、实施范围全县教育行政部门所属公办中小学(含全县公办幼儿园)在编在岗
3、教职工及备案制管理的教职工。四、实施程序(一)核定编制全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由县委编办合同县教体局、人社局、财政局动态核算、随时调整。县教体局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内,依据编制标准、班额、生源等情况及教育教学需要,并结合小规模学校、寄宿制学校编制需求等实际,按“师生比”“班师比”等方式商县委编办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每学年开学前报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备案后实施。县委编办在不突破县级事业编制总量前提下,加大教师编制配置和县域调剂力度,编制设置向教师队伍倾斜,严禁挤占、挪用和截留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严禁“有编不补”O在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编制“周转池”基础上,设立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编制临时周转专户,
4、确保所属中小学按需补充配备教师。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逐步压缩使用编制的非教学人员比例,提高教育编制使用效益。(二)核定岗位县人社局按“统一标准、分类核定、总量管理”原则,根据教育系统编制总量和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每学年核定和调整一次各学段专业技术高、中、初级岗位总量,核定的岗位总量交由县教体局统筹安排。并适度提高中小学(幼儿园)高级岗位比例,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县教体局依据全县学校规模、班额、师资等情况,设定各校专业技术岗位数量,并于每学年初结合教职工数量变化、城乡均衡发展、教师轮岗交流等因素动态调整,报县财政、人社部门备案后实施。在岗位核定调整时,专业技术中、高级岗位数量适
5、度向农村、偏远地区中小学和薄弱学校倾斜。(三)组织竞聘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在县教体局指导下开展“三定一聘”(定工作岗位、定工作量、定工作职责,落实全员竞聘)工作,建立完善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竞争性用人机制。各中小学以县直属学校和镇(街道)中心学校为单位,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分步骤实施教师的聘用和管理。1.宣传发动各学校组织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确保“县管校聘”政策知晓率100%o2 .成立机构各学校(幼儿园)成立“县管校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书记、校长(园长)担任,教导主任、工会主席等任成员,领导小组成员视学校规模一般设3-5人;领导小组下设竞聘工作小组和争议调解小组,按
6、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竞聘工作小组组长由学校分管教学领导担任,成员由校领导和教师代表组成,小组人数视学校规模设511人;争议调解小组组长由校工会主席担任,小组人数视学校规模设3-5人。上述各小组名单在校内公示5天,无异议后报县教体局备案。3 .制定方案各学校(幼儿园)根据核定的编制和岗位数,按事业单位竞争上岗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制定竞聘工作实施方案,方案中可设置优先聘任条件和一票否决项目。方案要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经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在学校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报县教体局批准后实施。4 .个人申请个人申请竞聘上岗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
7、校规,具有良好师德;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服从组织安排,能胜任岗位职责;专任教师应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学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学年度师德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学校各类符合条件人员凭相关证明材料,分别向学校提交轮岗交流申请(仅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直接聘用申请、校内竞聘申请和跨校竞聘申请,填写XX县教职工岗位竞聘意向申请表,其中申请轮岗交流和跨校竞聘的须经学校审核同意。原则上参加跨校竞聘的教师数应控制在本校上期聘用教师数的5%以内,规定时间内无特殊原因不提交个人申请的,视作自动放弃竞聘资格,直接列入待岗人员。竞聘人的竞聘资格由学校竞聘工作小组审查。5 .开展竞聘(1)直接聘用3年内
8、退休的教师、处于孕期和哺乳期的教师及患重病的教师,可直接安排或在原学校直接聘用,报县教体局审核同意后公布,不再参与其他岗位竞聘;符合直接聘用规定的教职工若不满意学校安排的岗位,也可参加竞聘上岗,但不再保留原直聘岗位,相关人员解释详见附件2。(2)校内竞聘各学校(幼儿园)要明确竞聘岗位职责、工作量等,分类公布具体的竞聘岗位。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参与学校竞聘,规模较大的学校可分年级组织竞聘或组织多轮竞聘。学校聘用本校上期聘用教师比例一般不超过聘用岗位的98%(低于1人的按1人计),同时不得低于聘用岗位的95%。竞聘方式由各校根据竞聘工作实施方案自行确定,竞聘结果报县教体局备案;校内竞聘聘用的人员不再参
9、与跨校竞聘。(3)跨校竞聘跨校竞聘原则上在教育集团学校内部进行。跨校竞聘的对象为校内竞聘未聘人员和自动放弃在本校竞聘资格的人员。各学校空缺岗位由县教体局统一公布,竞聘人员向教育集团内的意向学校递交申请,申请只限报一所学校。跨校竞聘由有关学校竞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要求,考核后按需选定初步人选,报县教体局审核同意后聘用。城区学校教师校内未能竞聘上岗的,鼓励到农村学校进行跨校竞聘。新参加工作3年内的教师原则上不得参加跨校竞聘,若确需参加跨校竞聘的,只能在农村学校中竞聘。(4)组织调剂学校“县管校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已竞聘上岗人员可综合协调,统筹安排,确定或调整其具体工作岗位。县教体局根据多轮竞聘结果
10、和实际教育教学工作情况,进行适当的组织调剂和新教师择岗。(5)待岗人员处置对自动放弃竞聘资格的教师、未能竞聘上岗且不服从组织调剂的教师,当年度起纳入待岗人员管理。待岗人员原则上在原任职学校培训或到教育集团内其他学校跟岗学习,待岗期间应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并由学校进行考核。教师待岗培训期间,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30%)和增量绩效,不能参加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各级各类评优评先。待岗培训期间的工作量按学校最低工作量岗位的三分之二计算。待岗期最长为12个月,待岗培训合格后,县教体局可综合个人贡献及学校岗位需求等情况,为其提供2次竞聘机会,如仍未能竞
11、聘上岗的教师,实行教师退出机制,按有关规定予以解除聘用合同。(6)办理手续各类聘用人员在聘用学校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人事调动和聘用手续。学校与上岗教师签订聘用合同书,期限原则上为3年,实施对教师的评估与考核。五、时间安排(一)启动阶段(2022年12月-2023年1月):开展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调研摸底工作,广泛宣传动员,解读相关政策。(二)试点阶段(2023年2月2023年6月):调整、核定全县教师编制总量,设定各学段专业技术岗位总量,出台全县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试点学校高台小学、XX初级中学、略钢九年制学校、XX镇中心小学制定教师竞聘上岗细则,开展
12、首轮教师竞岗聘用等相关工作(2023年6月底前完成)。(三)提升阶段(2023年9月2025年12月):及时总结阶段工作经验,不断优化工作方案,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六、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XX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纪委、县委编办、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等部门相关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负责“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日常工作。各中小学校也要及时成立相应领导机构,细化工作方案,夯实责任,精心组织,确
13、保“县管校聘”工作顺利推行。(二)严格政策,严肃纪律。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严格执行“县管校聘”有关政策规定,严格按照条件标准和实施程序开展竞聘上岗工作。学校领导班子要自觉遵守“县管校聘”有关工作纪律要求,如有违反规定滥用职权、打击报复、以权谋私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三)扎实工作,平稳推进。各中小学(幼儿园)校要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全程留痕,在引导教职工支持并积极参与竞聘上岗的同时,要保证学校工作正常运转。符合报名条件的教职工要积极参加适岗竞聘,党员教师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学校在做好适岗竞聘工作的同时要统筹做好其他工作,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全面完成。(四)认真总结,加强引导。各学校(幼儿园)在推进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中要认真总结经验,积极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推广新经验;要加大政策宣传引导力度,及时消除教师、家长和社会的疑虑,营造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