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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农村因灾受损农房重建修缮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要求,根据全省农村因灾受损农房重建修缮工作方案精神,加快做实做好我区农村受灾农房排查、重建修缮和安全入住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灾后恢复重建要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全力保障受灾群众温暖过冬,坚决防止脱贫户、低收入群体因灾返贫。要迅速全面摸清农房因灾受损情况,精准开展重点救助帮扶。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重建修缮工作进度,确保春节前(2022年1月底前)受灾户全部安全入住。二、主要任务(-)夯实数据基础各乡镇(街道)、村要对所
2、辖区域在前期上报因灾受损农房数据,进行再梳理、再核实,按照不留盲区、提高预判、实事求是、应报尽报的原则,逐村逐户进行比对,确保数据真实准确,经得起检验。区民政局要对农房受损农户中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身份信息进行比对核实;区乡村振兴发展中心对农房受损农户中脱贫户、检测对象身份信息进行比对核实。(二)加快鉴定进度区住建局及时安排有资质的鉴定公司,联合各乡镇(街道)、村对排查出有隐患的房屋进行鉴定。对受损农房鉴定实行日报制度,实时掌握鉴定进度,对于数据调整变更的,主要领导要及时跟进、主动靠前、掌握实情。(三)确保重建修缮进度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按照“春节前(2022年1月底前)
3、全面完成重建修缮任务、受灾户全部安全入住”要求,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上重建修缮要以现有户籍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为基本依据,逐户核实户主、人员和身份证信息;对现有宅基地重建的不再审批,支持鼓励自拆自建;对不在原宅基地重建的实行申请审查、建设管理、建成核验“三到场”,完成一户、销号一户。区直相关职能部门做好以下工作:L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推动,并指导倒塌农房灾后另址新建农房的宅基地审批管理,本着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简化审批手续、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2 .区自然资源局负责指导灾后重建的村庄规划、集中安置点用地保障、村庄选址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雨涝灾害产生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入
4、库和受地质灾害威胁村庄的搬迁项目。针对受灾房屋要慎重选址、合理规划,结合各乡镇(街道)地势现状,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有关规定和不占用生态红线、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坚持尊重村民意愿、安全合理、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避开山边、河边、隐患风险点边,做到因地制宜、科学论证对受灾房屋进行重新选址。同时加强部门之间沟通协调,对涉及农用地转用的村民宅基地做到应保尽保,及时反馈用地报批信息,全力保障灾后重建用地需求。3 .区住建局负责全程做好易地新建和原地重建修缮跟踪服务。本着价格低、保质量、速度快的原则,指导各乡镇(街道)将登记注册有资质的建筑企业和建筑合作社供农户选择;免费为受灾农户提供施工图纸;免费
5、为受灾农户提供施工监理服务,确保房屋的质量和安全。在原址重建的,除土地手续外,可先开工,后按照“四办法一标准”要求完善手续,在竣工验收前,将资料完善齐备,申请资金拨付,竣工后验收合格归档;易地新建的可先开工建设,相应的用地、开工申请、施工合同、竣工验收等需全部按照“四办法一标准”要求程序完成后,申请资金拨付,资料归档。4 .区财政局负责全力保障因灾受损农房重建修缮补助资金,所需资金主要从上级转移支付、本级资金和捐助资金中统筹安排解决;区金融工作中心负责协调金融机构为农户重建修缮农房提供融资支持;区红十字会负责接受救灾捐赠款项支持因灾受损农房重建修缮;各乡镇(街道)可以从集体收入中安排一定资金用
6、于支持因灾受损农房重建修缮配套设施建设。(四)严防因灾返贫按照“确保不发生因灾返贫问题”的要求,要全面做好受损农房重建施工期间各类农户的安置工作,围绕解决受灾群众临时住、用以及相关配套设施,切实保障温暖过冬,坚决杜绝因灾返贫和规模性返贫问题的发生。各职能单位做好以下工作:L各乡镇(街道)要采取集中安置住房、租住集体公房和闲置农房、货币化安置等多种方式统筹协调各类安置住房;村级党组织要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全力做好受灾群众思想和心理疏导工作,广泛动员群众通过投亲靠友的方式,解决一部分,并积极投工投劳、出钱出力开展生产自救、灾后重建。2 .各乡镇(街道)要积极与区水利、供电等部门对接联系,保障受灾群众
7、的用水、用电、取暖等配套设施。3 .区乡村振兴发展中心要同步对全区已脱贫人口,开展逐人逐户核查比对,确认因灾返贫的,受损农房重建由政府兜底保障。4 .区民政局同步落实其他生产生活救助措施。对其他重灾户、重点困难户如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和特困供养人员等,要积极与区财政局、红十字会对接,及时将货币、实物送到重点救助帮扶对象手中。5 .区应急管理局联合医疗卫生部门对临时救助安置点受灾群众,要逐人妥善安排吃、穿、住,切实保证水、电、暖和其他生活、医疗、防疫设施。6 .区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村对所有重建和修缮的户要落实逐户领导包保、专人负责帮扶制度。各部门要履职尽责,特别是主要领导要深入一线,做
8、到“哪里最需要,就第一时间出现在哪里”,聚焦施工过程中的“急难愁盼”,全力做好跟踪服务。7 .区乡村振兴发展中心牵头,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局配合,对全区所有扶贫搬迁点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帮助解决。三、保障措施(-)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街道)、各相关单位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建立职责明确、流程便捷的重建修缮工作方案,抽调专人成立专班,全力推动重建修缮工作。(二)强化部门协调。各乡镇(街道)、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通过沟通协调,加强信息共享、加快工作进度、遇有重大事项第一时间上报。区委、区政府将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报告。(三)强化政策支持。各相关单位要把上级拨付救灾资金、相关政策资金、财政建房补助专项资金和社会捐助资金统筹使用,保障因灾受损农房重建修缮所需资金。(四)强化项目监管。区直各相关单位将对受损农房重建修缮过程中的资金分配、使用,以及工程项目进度、质量全程跟踪,确保资金安全使用,工程质量可靠。对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