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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管理处加班值班管理规定为了进一步规范后勤管理处加班及值班费发放的管理,本着节约开支,规范发放的原则,现将后勤管理处加班、值班管理规定明确如下:一、各中心(科室)一般不安排职工加班,原则上采用调休的办法解决,确因工作需要,必须报处领导同意方可执行。二、各中心(科室)要严格控制值班、加班人数和时间。三、各中心(科室)值班、加班不得虚报、多报。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瞒报谎报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问责。四、值班、加班费由中心(科室)每月月底按时上报人力资源科。人力资源科负责汇总,提交处务会,通过后随当月工资发放。五、值班、加班费标准按2021年9月前标准执行。(见下表)科室费用标准(元/天)备注加班值班工程修缮科150元/天物业服务中心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津贴/30天60元/天(8:00-11:30/14:00-17:30)公寓部休息及节假日值班40元/晚(19:30-22:50)公寓部夜班值班30元/晚(19:30-22:00)公寓部巡查宿舍饮食服务中心100元/天60元/天休息及节假日值班动力服务中心100元/天30元/天(17:30-8:00)夜班值班其他科室100元/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