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中心卫生院医疗纠纷(事故)防范预案及处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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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中心卫生院医疗纠纷(事故)防范预案及处理制度1 .医疗纠纷(事故)范围界定1.1 医疗纠纷是指因患者或其家属对医务人员或医院的医 疗服务不满意,与院方发生的争执。L2医疗事故是指医院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 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 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2 .医疗事故防范措施2.1 必须严格遵守卫生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 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建立学习制度,全 院医务人员每年进行12次法律、法规培训,对新录用的医 务人员进行岗前法律法规学习。2.2 严格执行卫生行政部门关于病历书写及管理要求,保 证病历资料客观、真实、

2、完整性。2.3 3在医疗活动中完善告知义务,病人享有知情权。知情 范围: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预计费用。在病人或家属 充分知情的条件下自愿做出同意选择,按照有关规定需取得患 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如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手 术、实验性临床医疗、新技术等应由患者本人签署同意书,患 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患者 因病无法签字时,应由其近亲属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 理人或近亲属无法签字的情况下,可有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被授 权人签字。在病人就医过程中病人或家属选择拒绝治疗、拒绝 检查、自动出院,医务人员应向病人及家属说明其后果的严重 性,并履行知情签字手续。2.4

3、 在医疗活动中发生、发现医疗纠纷或可能发生医疗纠 纷应及时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在8小时内向医务 科及主管院长汇报,医务科立即组织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 如实向院长汇报。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使纠纷得到合理解 决。2 . 5发生或发现医疗过失行为,医务人员应采取积极补救 措施,避免或减轻对病人的损害。3 .6医疗事故、纠纷发生后,应在医务科主任主持下对病 历及有关输液、输血、药物引起不良反应的实物进行封存、保 管、送检。4 . 7对死亡原因有异议的,应建议在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 尸体解剖,以明确死亡原因。5 .医疗纠纷处理制度及处罚规定5.1 科内自行协商解决是解决医疗纠纷的方法之一,

4、也是 首选方法。3. Ll发生一般医疗纠纷,科室及当事人应本着实事求是 的原则,采取积极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主动和患者进行协商, 取得患者及家属的谅解,化解矛盾。3.1 . 2科内解决问题,涉及到有关财力、物力,由科室及 当事人承担。1 .1.3科室发生医疗纠纷后应及时报告分管院长及医务科, 并将处理结果以文字形式连同协议书共同上报医务科备案。3 .L4凡科室自行解决的医疗纠纷,医院不再给予科室及 当事人任何处罚,但科室及当事人应及时总结经验,提出整改 意见,上报医务科备案,科室应给当事人适当的处罚。3.2 院级解决医疗纠纷程序及处罚规定3.2.1 医疗纠纷发生后,科室协商解决未果或重大医疗事

5、 故应及时上报分管院长及医务科进行院级解决,院级解决纠纷 途径有院内协商解决、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各级法院诉 讼等渠道。3.2.2 院级协商解决:在分管副院长的指导下,医务科、 护理部在科主任、护士长的积极配合下,深入科室了解情况, 必要时可召开院技术委员会进行医疗护理技术分析及鉴定,并 根据调查结果及技术分析鉴定结论,实事求是向患者进行耐心 解释,取得患者的理解和合作,在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的 原则下,与患者达成协议,如需对患者进行适度的经济补偿时, 应与患者签署协议书,并对当事人及科主任、护士长、科室进 行相应的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3.2. 3凡医院协商不妥或较为严重的医疗纠纷应上报医学 会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在分管院长的指导下医务科组织相关科 室主任及当事人积极进行有关材料及应诉准备,参加各级医疗 事故鉴定会。经鉴定不属医疗事故的,当事人、科主任(护士 长)、科室不受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如鉴定为医疗事故,医 院应根据事故等级及责任程度给予患者相应的经济补偿,同时 对当事人、科主任(护士长)、科室相应的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3. 2. 4凡患者诉讼到法律部门的医疗纠纷,应积极配合法 律机关调查、取证、应诉,判决结果医院不负有责任时,当事 人、科主任(护士长)、科室不受任何处罚,如确负有责任的, 当事人、科主任(护士长)、科室应受相应的经济处罚和行政处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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